网络小说和传统小说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2023-2-16 08:54| 发布者: wanhu| 查看: 138| 评论: 5

摘要: 本题已加入知乎圆桌 阅读 50 问,更多「文学」「阅读」讨论欢迎关注。看过一些觉得不错的网络小说,也看过几本经典。都是小说,而且现在有的经典放在以前也没什么人看。那么两者之间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请别从经 ...
本题已加入知乎圆桌 阅读 50 问,更多「文学」「阅读」讨论欢迎关注。
看过一些觉得不错的网络小说,也看过几本经典。都是小说,而且现在有的经典放在以前也没什么人看。那么两者之间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请别从经历过时间考验之类的来说,我也知道。)可以从一些其他方面吗?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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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评论

  • 名表鉴定大师 2023-2-16 08:56 引用
    谢邀。得惭愧地承认,看过的网络小说或许比经典小说更多一些。毕竟看一部10w字的网络小说,我可能只需要两小时甚至更少时间,间或还能拆包薯片、瞄两眼客厅、和朋友聊三回合微信;但看一部相同字数的经典小说,则可能会花去我整整一个下午,等我从书中抬起头时,常常发现忽而之间繁星就挂了满天。十年前的某个午后,我在阳台看完了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至今仍然对海伦出场的那段描写记忆犹新:名叫海伦的公爵小姐面带笑容,站了起来,她总是流露着她走进客厅以后就流露的美女般的微笑。她从闪到两边去让路的男人中间走过时,她那点缀着藤蔓和藓苔图案的参加舞会穿的洁白的衣裳发出刷刷的响声,雪白的肩膀、发亮的头发和钻石都熠熠生辉,她一直往前走去,向安娜·帕夫洛夫娜身边走去,两眼不看任何人,但对人人微露笑容,宛如她把欣赏她的身段、丰满的肩头、装束时髦的、完全袒露的胸脯和脊背之美的权利恭恭敬敬地赐予每个人,宛如她给舞蹈晚会增添了光彩。海伦太美了,从她身上看不到半点娇媚的表情,恰恰相反,好像她为自己坚信不疑的、诱惑力足以倾到一切的姿色而深感羞愧,好像她希望减少自己的美貌的诱惑力,可是无能为力。
    一个中二少女的虚荣、高傲以及对美貌的自得,被表现得淋漓尽致。从某网络小说里随意找了某个女性角色的出场段落:刚下车,就瞧见一学长被同学打趣着推了出来,这倒是不能怪人家,叶骁本就生得白净,乌黑的长发散开,加上那双提溜转的眼睛,虽不是大眼娃娃,却水灵灵的,鼻子小小的挺着,堪堪的唇红齿白。穿了件叶驰大人亲自挑选并强制命令叶骁换上的淡鹅黄色连身裙,有点蓬的下摆裹着165cm的叶骁,倒是让她这有点肉的身材显得玲珑有致。这还是比较好的网络小说哦。我并不赞成以发表的平台来区分小说的好坏,譬如以下这篇,是发表在某杂志上的,大家感受一下:我在面试的时候见过Kitty一次。她是个画着精致的烟熏妆、穿着性感的短裙、拎着Prada包包上班的女人,和HelloKitty那个穿着粉红色蕾丝裙子的猫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她们来自两个不同的星球,并且完全无法沟通和交流。
    这些小说,我觉得称呼他们为现代流行小说更为合适。经典小说往往是对人类本质的一种抓捕、提炼和重新加工。它最初的灵感诞生于一个伟大的作者对自己所处时代和社会的深刻观察,在写作过程中他遵循的首先是自己的意见——他将如何通过文字的排列组合来表达自己的观察结果,这种组织形式是否能够恰如其分地传达他对这个社会的思考,从而引发读者对某一种人类共通情感的理解。而流行小说是对读者的媚俗。它的动力来自于传播效率,或者说,利益。在写作过程中作者首先关注的是传播的量化考察——这样写会不会戳到别人的痛点,会不会让别人愿意付钱阅读,会不会让读者越看越爽持续关注。他们中当然也分文笔相当不错的和文笔非常糟糕的,但文笔从来不是经典与流行的最主要区别。但是,也有一些个例,譬如大仲马被誉为通俗小说之王,他原先是一位剧作家,后来和人合伙写小说。其作品产量高到令人发指的程度,后来有一些史界的人考证得出:他因早年名利双收,得以雇佣枪手为他写作,最后他生产小说已经达到了流水线的级别:他构思大纲,然后交由手下的人填充血肉,最后冠着大仲马的名出版,往往能大卖。在大仲马自己的年代,他的小说只能被归入流行一列,到了后世,他名下却有一些小说都得到了很高的赞誉。再比如勃朗特三姐妹,《简爱》、《傲慢与偏见》等小说在彼时也难登大雅之堂,作者地位相当于现在的著名畅销书作家,然而如今也都迈进了经典的行列。出现这种情况,我觉得主要有三种原因:首先是这百年来,大众的平均写作水平上升,但作家的平均写作水平直线下降,这大概与精英教育的式微脱不开关系;其次是他们写的文章毕竟极具代表性地反映了他们所处的时局,经过时间的淘洗,这种作为具有文学性的社会史的价值的一面得到凸显;最后当然是因为,经典的选取也是有偶然性的,同时代不少作家之间差距并不大,但能流传后世的多少也带些运气原因。虽然如此,但常有人问我:“学姐,我特别爱看网络小说,但又觉得这样不对,你能给我介绍一些经典的书吗?”
    这个时候,我反而更倾向于将一些相对不那么滥俗,网络小说中较为上乘的作品推荐给他们。我从来都不认为一个人只应该将经典作品作为书单的唯一选择,很多伟大而无聊的书,最常见的用处是拿来当安眠药。现代涌现出的许多创新写作方式,亦都颇具了解的价值。如果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懂盗墓,不看修仙,没读过穿越架空,没迷过玄幻武侠,也不知道高干文到底在指称什么,我觉得ta或许会缺失一种敏锐,一种对时代流行背后的叙事逻辑的感知的敏锐性。你知道《花千骨》、《甄嬛传》、《云中歌》、《杉杉来吃》、《何以笙箫默》等都是由大热的网文改编的吧?你知道《琅琊榜》的故事模型在十年前的网文界就已经遍地都是了吗?你知道鬼吹灯系列的当年是怎么更的吗?你觉得那些点击上亿的修仙连载有可能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网剧吗?你觉得下一个流行的热点可能是哪个题材呢?如果要做一部既有深度又能流行的影视剧,该从哪个板块入手呢?你觉得现在的年轻一辈(00后),会重复他们上一代人(90后)的审美历程吗?怎么去思考这些问题?没有深厚的阅读积淀拿什么去建立思考模型?我想说的其实在最后,阅读任何作品,我们都要坚守自己的主体性:是我们在读它们,而不是它们在控制我们。我们希望从它们身上获得有价值的回馈,无论是对人性深刻的洞见,还是对时代叙事逻辑的察觉,或者是一个闲适下午的愉快消遣,甚至只不过是一次与埋藏在心底的微妙情绪的共鸣。
  • 奢侈品回收 2023-2-16 08:56 引用
    @卫迟 这位答主回答得很不错,也很用心,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还是有点偏。网文自有其专业性的东西在,不能单纯的拿传统文学和网文对比,就像你不能拿话剧跟电视剧比一样。有很多东西,看似他们是一家人,但是他们却不是一回事儿。网文对标的一直不是传统文学,但是又比抖音,快手之类的娱乐更含蓄,所以你说网文是纯娱乐产品,目前来说也谈不上。但是你说它是专业的文学吧,更谈不上,现在民众在心里依旧把文字创作不自觉的列在文学艺术一类。所以对网络作家的素质要求远比其他娱乐行业高。网络文学本质是商品,但是它又不是普通的商品,它也不应该成为纯商品,对于大部分网络小说同行,天天宣传网文就是一种纯娱乐方式,我个人不太认同。文字作品和其他的艺术创作始终不同,因为它能直接影响甚至改变我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网文也不应该定位为纯娱乐化,未来的方向一定要艺术与娱乐相结合。总体来说,传统文学更偏向纯文学类,更专业化,但是也有一定的娱乐性。网络文学目前更偏向娱乐化,但是有些作品也有文学的影子在。
  • 名表鉴定大师 2023-2-16 08:55 引用
    以前写小说的人基本没有冲着钱去的,出发点就是作者想表达,所以他们一动笔就是我手写我心,写得好,有人欣赏,就成功了。
    网络小说的大部分作者首先是冲着钱去的,第一步是必须让人爱看,写得好,有人爱看,就成功了。很多人止步于此,他们的作品和传统小说的区别,就是文字商品和文学艺术的区别。
    但这些成功者当中,还有人觉得自己只成功了一半,因为他们还想表达自我,于是就开始夹带私货,夹带得好,读者依然买账,那就是更大的成功,他们的作品和传统经典小说最终殊途同归。
    至于那些一上来就我手写我心,并获得读者青睐的天才,他们回到古代也是大文豪,只是晚出生了些年,用键盘代替了羽毛笔和毛笔而已,他们的作品和传统经典文学没有区别。
    而那些想写啥就写啥,根本没人愿意看的,放到任何时代都是文字垃圾。只不过古代垃圾已经消失了,新垃圾还没被扫走。
  • wanhuLee 2023-2-16 08:55 引用
    1851年,美国作家赫曼·梅尔维尔发表了著名的长篇小说《莫比迪克》,又称《白鲸记》。它的开场白,“叫我以实玛利”,在欧美无人不晓。小说中的几个鲜明形象,包括亚哈船长、土著奎奎格、以及白鲸莫比迪克本身,都在后世的精英以及流行文化中频繁以各种表述出现。这部小说,被视为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当之无愧地成为了近现代英语小说的基石之一。哦,对了,它在刚刚被发布时,一年之内只卖出去过五本。直到70年后的1920年,《白鲸记》才被美国文学界正视。那时候,梅尔维尔已经死了三十年了。举这个例子,并不单是想说明“伟大的作品未必流行”这么浅显的道理。也不是想说搞“严肃”文学的人就必须饿死。事实上,卡夫卡就曾对此写过一篇短篇小说,《饥饿艺术家》,表现了艺术与通俗、作者与观众之间的矛盾关系,值得一读。我讲《白鲸记》,是想跟各位说,它没能一举获得成功,是它自找。《白鲸记》虽然伟大,但作为一部小说来讲,它不合格。书过于冗长,大部分时间里没有明显的矛盾关系,故事的主线(追捕白鲸)也经常潜在水面下。但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缺陷。毕竟,这是一部关于鲸鱼的小说,长些就长些吧。小说的开头极其惊艳,塑造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船员,在南塔基特码头小镇聚集。而当这些船员终于登上同一艘船起航时,我心中甚至泛起了一阵激动。也正因为此,令我感到惋惜的,是小说的结尾。在结尾处,一众角色乘坐的船沉了,只有一人生还,就是主角。而小说开头塑造的一系列角色,就这么通通被一笔勾销。甚至包括前文里占据了许多篇幅、有血有肉的奎奎格。读完之后,脑内浮现四个大字:虎头蛇尾。为什么会虎头蛇尾呢?梅尔维尔的格局设置得是很宏大的,他的文笔也是绝佳,他的思想也极其深刻。虎头蛇尾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作为小说家来讲水平不足。而是因为他急着完稿。迫于种种压力,这部小说,在前面几章已经送到出版社的时候,梅尔维尔还在火急火燎地撰写最后几章的初稿。甚至于在前面章节的印刷版都制作完毕的情况下,他还在匆匆写白鲸第一次现身(白鲸与船员的搏斗,全部都在最后三章,而全书却有超过100章)。没错,用现在的话来说,《白鲸记》被他自己腰斩了。也就是说,《白鲸记》基本上是一部初稿。如果当年梅尔维尔得以静下心来,随便他怎么写,任他花时间去仔细修改,又会达到一个什么高度呢?难以想象。网络小说和传统小说的本质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先剖析一下。我们不抠字眼,用不着非得定义“传统小说”,但我们知道,网络小说的特征之一,就是它是通过连载发表的。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本质,是边写边发表的小说与一次性投稿的小说有什么区别。我国网络文学市场那么大,写手那么多,为什么难以出现世界级的一流作品?并不是因为这些写手不聪明。他们很聪明啊,敏锐地抓住了市场,清楚地知道读者想要什么。也不是因为他们不会讲故事。其实成功的网络作家是最会讲故事的,故事结构分析得头头是道,甚至能写出公式。这些都没有贬义。网文作家的阿克琉斯之踵,就是没有时间沉淀、修改。在我国,无论是网文也好,还是电视剧也好,都有一个奇特的现象,那就是追求“日更”。尤其是电视剧,明明拍了70多集,一播出,却是要每天三集连播。网文也是如此,甚至很多旗舰网站鼓励日更,将其捧为一个作家最大的优点之一。这的确是没有办法,因为市场就是如此。网文的水平,参差不齐,而且没有门槛,于是导致人人都能写。在这样的泥沼中,脱颖而出的那一批,相互之间水平也没有能有谁再技高一筹。你不日更,别人日更的就会超过你。当然,这里所说的“日更”也相对极端了一些,但大意是不变的:网文需要作者频繁更新,而更新间隔远远小于作者可以用来仔细修改作品的时间。于是,需要日更的网文作家该怎么办呢?这就又带来了另两个难以克服的副作用。一,被迫写无意义的文字。也就是水文。查尔斯·狄更斯,著有《双城记》、《雾都孤儿》、《伟大前程》等高水平作品,是如果评选“史上最佳小说家TOP20”的有力竞争者。可他的文字,繁杂冗长,尽管文笔很好,却让人昏昏欲睡。为什么?不是因为他不会写作。而是因为……他的稿费,是按字数计算的。开玩笑,那只是误传。他实际上是按连载篇章数收稿费。其实意思也差不多。为了填满每次连载所需的长度,必须水。二,阅读是写作的基础。没有时间阅读,思想深度和写作能力就无法取得飞跃性的进展。也许有人会说,那个谁谁谁就不常读书,谁谁谁就不改稿,可也写得不错啊。那我跟你说,那个谁谁谁,如果有时间读书、改稿,作品的水准会再提升几个台阶。看清这一点,我们再来对比一下网文作家和大文豪的区别:网文作家是用天才的写作能力去写了一个急匆匆的初稿出来。这相当于是一块只要经过雕琢就能大放异彩的美玉。文豪则是用同样天才的写作能力,精雕细琢,反复推敲,沉淀出一部完整的作品。他的出版社最终打印的,是一块栩栩如生的玉塑。如果你觉得,没打磨的玉也是玉,也有人看,也有人叫好,也有人源源不断地打钱,不是很好吗?是很好。无贬义。但如果是那样,就不要再问网文和“传统”文学的区别。区别就是,对写作的态度。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网文的发展前景,并不一定就是只能写出投读者所好的媚俗文字。因为全球化、信息化的潮流势不可挡。现在在写网文的这帮20多、30多、40多岁的年轻人,再经过几十年的沉淀,未必不能成为大家。实际上,我觉得,在未来半个世纪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一定会出现曾以网络为平台发布过作品的人。连载也有连载的妙处。连载可以与时俱进,但这还是细枝末节。最重要的,是读者的体验时间。一部100万字的小说,一口气读完,也就是一周。同样100万字的小说,花费三年连载完,读者就会在体感上有与书中角色们相同的波澜壮阔。个人最喜欢的文学作品《海贼王》(嗯,我把漫画也视为文学),正是因为它的连载机制才有了与故事相匹配的宏大感。但是,如果想要在连载中写出世界级的作品,那真是比登天还难。《海贼王》、《天龙八部》这些,其实是个例。而即便是这些好作品,如果吹毛求疵,也依然能看到未经琢磨的地方。金庸晚年执着于修改,其实也是因为看到了连载性质小说的弊病。至于他的修改是否得当,那又是另一个问题里该讲的了,我们今天不作讨论。总而言之,在我看来,严肃小说和通俗小说之间是没有线的。而连载小说和一次性投稿小说之间,却有创作方式所带来的水准鸿沟。恰巧,网文无一例外,都是连载。所以,如果你在写网络小说,请记着,没有捷径,唯有多读、多改。读到这里时,你或许会看一眼我的个人简介,说:嗯?你不就是个码书的吗,怎么还管我怎么写书?那我只好说,有一天我也会亲手把我写的书放到书架上的。那时,我会在文学殿堂的大门口,伸一只手给你,帮你也迈进来。但我更希望,你可以保持初心,在不饿死的情况下朝文学的天花板进发,有朝一日跌跌撞撞地跌进文学的殿堂。那时,你会有讲不完的故事,想不完的讲法,只恨时间太少。
  • 奢侈品回收 2023-2-16 08:54 引用
    古典、经典的小说名著,往往比网络小说更精细、更真实、具有更复杂的人性。以大家熟悉的古典名著《水浒》为例,分析一下它和网络小说尤其网络武侠小说的区别。部分内容基于自己以前文字扩写。一,精细《水浒》在细节和逻辑上,具有一般网络小说无法企及的精致和细腻。毕飞宇在《小说课》通过分析《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节,来说明《水浒》的这种精细,可以到何种地步。林冲为什么在草料场起大火前离开草料场,去了山神庙?是因为大雪把屋子压塌了。林冲离开草料场时,仔细检查了火盆,确认“火盆内火种都被雪水浸灭了”。施耐庵用这个细节彻底消除火盘失火的可能。起火的晚上,不仅有雪,还有大风,大风的存在必然使火难以扑灭。大风还触发林冲在山神庙做了一个动作:入得庙门,再把门掩上,傍边止有一块大石头,掇将过来,靠了门。注意:这段文字没有提到风,但读者显而易见知道林冲用石头靠住门,是因为要挡风。石头不仅挡住了风,也将陆虞侯一行挡住了庙门外面。这使得陆虞侯、富安在不知情林冲在场的情况下,泄露了陷害林冲的阴谋。知道真相后的林冲怒不可遏,冲出来一举诛杀陆虞侯等人。逻辑链是这样的:雪压倒了林冲的房子,导致林冲跑到山神庙;林冲跑到山神庙,导致林冲没有被火烧死;风大,导致林冲用石头靠住庙门;林冲用石头靠住庙门,导致他隔门听到陆虞侯的阴谋,攻其不备一举诛杀陆虞侯三人。丝丝入扣,风雪就是最关键的扣节。雪为什么能够压倒林冲的房子?因为那房子年久失修。林冲刚住进去时,就交待他“仰面看那草屋时,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那么,这个极其关键的风雪是偶然出现的吗?好像不是,林冲去草料场时正值冬天,冬天有风雪很正常。当林冲走在前往草料场路上,小说出现了忽然看似闲笔的描写: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那雪早下得密了。既营造肃杀的氛围,又表现心情的凄凉,更重要是埋下关键的情节要素——风雪的伏笔。也许有人会说:冬天也不一定就有风雪啊!这风雪天气,还是来得有点巧合?是施耐庵刻意安排的。毕飞宇在《小说课》中的推导是:林冲来到草料场六天,陆虞侯才放火,是因为这场火万事俱备,只欠大风。风雪交加不是偶然,而是只有见到大风天气,陆虞侯才开始放火。一切不是偶然,一切似是必然。这种必然是无处不在的细节描写造就的。《水浒》让每个逻辑不仅严丝合缝,更让它首尾呼应,形成逻辑链的闭环。你感觉这个故事不是作者安排的,而是小说本身逻辑就必须这样。有的网络小说描写也挺精细,但语言表现上很难精细到这个程度。可能网络小说是一种量化生产,必须日更多少千万字,所以更多是横向将整个架构做得足够大,精细略显不足。至于有些网络小说,根据读者的投票决定小说的发展走向,那就更难做到关联呼应、丝丝入扣了。林冲杀死仇人后,有段文字描写他的行为: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褡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这段描写字字平静,却字字惊心,冷酷的煞气直透纸背。将三个人头摆在供桌上,是感谢山神护佑逃过杀生大难;穿白布衫、系褡膊、带毡笠子,是将全身穿戴收拾整齐;将葫芦里的冷酒吃尽,这个时候还想到酒不能浪费。一个冷字,不仅说酒,也说天气,更说人心;被与葫芦丢了不要,不仅是轻装上路,还因为这两个物件是家、是固定住所的象征。从此四海飘零,何以为家?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枪可用于防身,投东去是因为草料场在城东,往西就进城了。文字点滴不乱,细节点滴不漏。如果说盘肠大战、血溅满身是暴力美学,那么林冲杀人之后,这段精细的描写就是后暴力美学。很多网络小说在描写主人公复仇之后,可能会堆积一批形容词,表现主人公或豪气冲天,或悲壮满怀。而《水浒》这里只有动作描写,举重若轻,冷静、克制。高晓松说歌手最难得的是”知轻重“。华晨宇在一段激情狂野之后,往往接下来一段低缓的深沉,这是"知轻重";《水浒》让林冲“激情杀人”后,一丝不苟收拾,也是。暴力描写后浮显语言的轻,这种文字的精细,是《水浒》相比网络小说优胜的地方。二 真实《水浒》展示武力,网络小说也展示武力,法力,能力,魅力,各种力。但两者有本质的不同。网络小说的武力、法力,能轻易托起主角的大部分光环。进阶的过程,秘籍、明师、奇功异招,都成为主人公纵横江湖的金手指。《水浒》中的武力,没有超出冷兵器时代它在现实中能起到的作用。所以,《水浒》不是武侠小说,具有更强的现实性和真实性。真实不是历史上有没有水泊梁山,而是是否呈现出现实本来的状态和逻辑。一层一层来说。网络小说或者武侠小说,如果描述主人公武力高强,常见方法是通过对抗双方的对比,让同行显得你很厉害,具体方式又可细分为三种:两个绝世高手之间比武(质量衬托);一个高手对另一个庸手的秒杀(时间衬托);一个高手对抗了几十、几百以致千万的敌人,类似乔峰在聚贤庄,“虽千万人,吾往矣”(数量衬托)。还有从具体武功来描写,主人公练成了某种功夫,使用这功夫的某高手如何如何厉害,旁人如何惧怕这功夫,或者败在这功夫下的人现身介绍这功夫如何厉害。于是人们就会认为会这种功夫的主人公,一定很厉害。即使这功夫如六脉神剑般时灵时不灵,也知道在最需要它的时候,一定会灵。那么《水浒》呢?《水浒》不渲染某种功夫如何厉害,也不会通过对手质量、KO时间和对抗数量去描述厉害。既不让武力的描述脱离现实的程度,又让人感受到它的存在。做到这点,《水浒》是通过文学的语言。武松打虎,是《水浒》经典篇章,这里的老虎虽然可怕,但放在英雄传奇中,在人物光环下,老虎实在是不起眼的动物。《水浒》没有拿对手的质量来衬托;武松打的虎只有一只,不是一窝。《水浒》没有拿对手的数量来衬托;武松打虎没有秒杀老虎,而是打了半天,这个过程差点把武松累死。用书里的话“使尽了气力,手脚都苏软了”。《水浒》没有拿对打的时间来衬托。秒杀老虎《水浒》其实也有,李逵沂岭杀四虎。但人们印象最深,最公认、信服的打虎英雄仍然是武松。《水浒》对打虎过程的描述,抽丝剥茧,层层展开,酒家的劝告,官府的榜文,猎户的反应,以及老虎出现之前的狂风,然后打虎过程一扑一掀一剪,断掉的梢棒,武松按住大虫,“把只脚望大虫面门上、眼睛里只顾乱踢”。没有什么招数,就是硬核地打,却非常符合常人对打虎的认知。施耐庵的描写,让历代读者相信,武松打的那只虎是文学史上最厉害的老虎。这是第一层的真实,武力真实。武松打虎之前,看到官府的榜文,告知往来客商“於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伴过冈;其馀时分,及单身客人,不许过冈,恐被伤害性命”。武松的反应是:欲待转身再回酒店里来,寻思道:“我回去时须吃他耻笑不是好汉,难以转去。”存想了一回,说道:“怕甚麽鸟!且只顾上去看怎地!”武松的反应是害怕和躲避,只是碍于面子,就决定去看看(还没有决定去打虎)。虽然是身负强悍的武力,武松从来没有想过去招惹那只老虎。就像林冲见到调戏自家娘子的高衙内,也是“先自软了”,把拳头放下。即使是高手,也会有害怕、犹豫和躲避。《水浒》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专业能力不是万能的。这是第二层真实,依仗武力的心理真实。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小说写他寻思道:“俺只指望打这厮一顿,不想三拳真个打死了他。洒家须吃官司,又没人送饭,不如及早撒开。”于是拔步便走。用拳头解决了武力,只能承担拳头解决的结果,而结果不大美妙,纵然是“武林高手”,一样要吃官司,一样面临在监狱吃喝拉撒的问题。有人说《水浒》宣扬暴力,其实在《水浒》的世界,只要打死人,接下来都面临逃亡、通缉和坐牢。无论是武松杀死潘金莲,宋江杀死阎婆惜,还是杨雄石秀杀死潘巧云,无一例外。《水浒》里的暴力,还是关在法律笼子里,或者说关在现实笼子里的暴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式的暴力浪漫,只存在诗歌与通俗文学中。这是《水浒》的第三层真实,武力结果的真实。鲁达打死镇关西后,东奔西走,四处逃亡,只好由赵员外出面介绍,上五台山做了不称职的和尚,才算逃出官非。偌大的江湖,竟然没有鲁达的安身之处,逼得吃肉喝酒的鲁达,只好半途转行,进了戒律森严的寺庙。很多读者,对扈三娘被李逵杀了全家,还老老实实认宋江为义父,嫁给其貌不扬、武艺稀松的王英,感到不可理解。其实想想,扈三娘失去家族护佑,无钱无势,一个孤寡女子怎么在江湖存活?纵然一身武艺,恐怕也只有卖艺和落草为寇两条路可以选择。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子落草,多半也要带压寨夫人的身份。做了女强盗,面临各方势力倾轧,恐怕朝夕难保。水泊梁山是实力大寨,领袖宋江对自己不薄,王英是个地道的花痴,当然对自己也是一片痴心。所以在这里,选择梁山就是以生存为目的的现实选择。这是《水浒》的第四层真实,武力江湖的真实。四重真实,构成了《水浒》的武力世界。具有这种真实,《水浒》表面说的是英雄豪杰,里头都是现实生活的贪嗔痴、恨恶欲。《金瓶梅》借树开花,衍生出一部世情名著,自然归功兰陵笑笑生的生花妙笔,但也和《水浒》这棵树原本扎根于现实土壤不无关系。网络小说的真实,往往让你相信作品设定的虚拟架构;经典小说的真实,会调动你对现实的感受和联想。而没有后面这种真实,那就不过是成人的童话,或者寓言,江湖传奇更多需要通过隐喻、象征,建立起与现实的映射关系。三,复杂的人性还是以林冲为例。杀了陆虞侯等的林冲投了梁山,梁山领导人王伦让林冲下山杀一个人,作为投名状。首先我们确定林冲在小说中的地位:这部分章节的当然主角,同时是一条好汉。以这样的身份,去杀一个无辜的人。想象如果网络小说会怎么处理?要么在经历内心的挣扎后,让林冲与王伦一拍而散,坚持了正义的原则离开梁山;要么用巧妙的变通方法让林冲不需要做出杀人的选择。但《水浒》让林冲安然接受王伦安排,林冲回应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水浒》认为:人在屋檐下,当然要低头。到了山下,怎么让林冲杀人了?小说情节在这里可以有三个选择:一,林冲杀了人,二,林冲不忍心杀人,比如碰上一个孤苦老人,或妇女或小孩,三,林冲碰到一个硬茬,没有杀成。《水浒》选择的是第三种。但做这个选择之前,有两段小的情节。林冲先是碰到一个三百多人的“旅行团”,林冲没敢动手。对,林冲害怕了,虽然饱经磨难,但东京有家有老婆,林冲没有做亡命之徒,也许还想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然后,林冲真得等到了一个孤单的过路者。不过林冲没有恻隐之心,真想杀了对方。没杀成只是因为跑得不够快。接下来另一个主角杨志出场,一番恶斗!林冲和杨志,棋逢对手,如果是类型小说可能会让主角一、主角二惺惺相惜、暗生情愫,成为好基友。但这时候林冲满眼都是“投名状投名状”,哪肯善罢?直到王伦裁判出来叫停。整个投名状过程,没有主角的原则、正义和勇往无前,只有忍气吞声、惜命,和丛林规则的遵循,但也赋予了人物更复杂、真实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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