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在每一个铲屎官的眼中都是家人一样重要的存在。作为一名铲屎官,从获得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开始,平时努力赚钱给它创造好的生活条件、生病时尽心尽力的照顾,为给他创造幸福生活而烦恼、而开心。宠物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需要铲屎官们操碎心思。本文试图从宠物本身出发,为读者们解释和分析饲养宠物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识、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实风险,以期众铲屎官们在铲屎的路上一帆风顺,主子们在我们的照顾下膘肥体壮,生活幸福。 1、 开篇:宠物不是人,它是饲养人的一项财物。 在国外,有不少主人通过设立“信托”的方式变相的让爱宠继承自己的遗产,如著名的本斯坦伯爵夫人的爱犬德国牧羊犬“金特”,马其他犬“麻烦”,可卡犬“萨曼莎”等[i]。在中国,宠物作为主人的一项财物,它本身不享有任何权利,而因宠物交易、侵权等法律事实而引发的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宠物饲养人参与、履行和承受。所以,宠物的一切的权利和责任都是由它的饲养人赋予并承担。宠物受伤害了,不可以以其自己的名义要求侵权人赔偿,但是宠物侵害了他人的权益,宠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却责无旁贷。 2、 交易篇:宠物买卖之你会签合同吗? 现在市场上很多个体猫舍、铲屎官都还没有购买宠物要签订合同的意识,认为只是一只宠物而已,价钱也不高,没有必要麻烦的起草、签订合同。不过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以下场景: 小王买了一只“星期猫“,猫咪到家后不出10天就病死了,卖家却说:“货物寄出,不退不换”。小王很委屈:“我买了才几天,他就上吐下泻,医生说是猫瘟,花了几千块,最后还是没治好,卖家肯定要赔”,卖家也觉得很委屈:“猫在我这的时候都活蹦乱跳,健健康康的,我怎么知道这个病是不是你从别的地方染上的,我不赔” 小李斥巨资在“某鱼”APP上买了一只“梦中情猫”金渐层,养了两个月,猫的脸越来越尖,耳朵越来越大,原来这是一只“橘渐层”,想维权,卖家已经人去楼空。 小黄从某大型猫舍买到一只进口猫,回到家发现这只猫有猫藓,卖家只同意退1000元,后来这只猫把家里的其他猫咪全部传染,小黄为治疗猫藓花费数万元。 设想一下,如果小王、小李和小黄在买猫之前签订了合同,这样的倒霉事情还会发生在他们身上吗?合同可以实现固定交易对象,交易方式,交易内容和问题解决的目的,它是我们在购买宠物时的一道重要防火墙。那么,一份宠物交易合同究竟如何发挥它的作用呢? 3、 合同篇:宠物交易合同应该包含哪些条款? 【交易对象】 合同的一开始,买、卖双方都应当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住址、身份证号等,并将这些信息如实的填写进合同当中。这样做的目的是确认交易双方真实可联系,发生争议时能够锁定对方。 【交易内容】 完成了交易对象的核实工作后,就到了交易内容的部分,交易什么品种的猫,性别,年龄,品相,疫苗情况,双方的承诺和保证等所有买卖双方关心的内容都应该在这一部分作出具体约定。如卖家承诺15天病亡必须退款,保证宠物无遗传性疾病、传染疾病等。 【交易方式】 确定要购买的宠物后,就需要解决付款和发货的问题,买方如何付款,卖方怎么交付猫咪,猫咪在邮寄途中发生意外的责任承担等,都应当提前确定下来并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 【问题解决】 所有因购买宠物而可能产生的纠纷、解决方式都要再这一部分作出具体约定。如卖方交付病宠、不符合约定的宠物的违约责任;买家不按时支付购宠货款的延迟履行责任;发生纠纷时管辖的法院等等。 4、 致损篇:宠物致害之饲养人的责任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有明确具体的规定[ii]。自己家宠物侵害他人权益后,饲养人和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是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才可以减轻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是自己家的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无论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饲养人和管理人都难辞其咎,必须首先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再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被侵权人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 结语: 想成为一位合格的铲屎官,承担这个小生命一生的责任远比我们大多数人想象的困难。铲屎官不仅要保证宠物们吃饱穿暖,还应当提前对熊娃们随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的“意外之喜”做好预防。希望本文可以在铲屎路上助各位一臂之力。 [i] 和讯新闻:《猫奴的极致!13亿遗产将由爱猫继承,老佛爷:它就是宇宙的中心!》 本文著作权归张潇月律师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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