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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为完善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目税率详见附件。 二、上述调整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 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11〕3号)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从2006年4月开始,进口价1万元以上的“名表”征收20%“奢侈品消费税”(另有10%左右的关税)至今,相关税收政策已十年。2016年4月8日统一调整为一切进口手表60%的进口税,简单讲:1.境内外手表价差被进一步加大,海关监管更严。2.国内名表价格将涨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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