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马丁:冰与火之歌Ⅱ列王的纷争24

2023-1-17 10:32| 发布者: 夏梦飞雨| 查看: 140| 评论: 0

摘要: 快一个小时之后,追踪者们跟随痕迹下到一个斜坡,朝一条因最近的雨水而众多泥泞的小溪奔去。就在溪边,猎狗失去了线索。法兰和威克斯带它们涉过溪流,无功而返,狗们则在对岸茫然无措地上下游荡,嗅来闻去。“他们到 ...

快一个小时之后,追踪者们跟随痕迹下到一个斜坡,朝一条因最近的雨水而众多泥泞的小溪奔去。就在溪边,猎狗失去了线索。法兰和威克斯带它们涉过溪流,无功而返,狗们则在对岸茫然无措地上下游荡,嗅来闻去。


“他们到过这里,大人,但我不知道他们接下来去了哪儿,”驯兽长说。席恩下马,跪在溪边,伸出手沾了点水。溪流冰冷。“他们不可能耐久地待在里面,”他说。“带一半的狗去下游,我去上——”


威克斯忽然响亮地拍掌。


“怎样了?”席恩道。


哑巴男孩伸手指点。水边的土地湿润而泥泞。狼的足迹明晰可辨。“爪印,是的。所以?”


威克斯把脚陷进泥土,左右改动靴子,挖出一个深沟。乔赛斯明白过来。“阿多是个大块头,在泥地里定会留下深深的足迹,”他说。“特别他还负着孩子。但这里一切足迹都是我们自己的。您瞧瞧。”


席恩大吃一惊,旋即发现对方所言非虚。


两匹狼是单独走进了褐色的众多溪流。“欧莎一定老远便调转了方向,很有可能,在那匹鹿之前便与狼各奔前程。她让狼照原路行进,好诱我们继续追逐。”他在他的猎人面前踱步。“假若你两个胆敢骗我——”


“一路上没有别的踪迹,大人,我发誓,”加斯分辩。“况且冰原狼决不可能分开孩子,至少不会分开太久。”


这倒不假,席恩想,夏天和毛毛狗应是进来捕猎,饱餐之后便会回到布兰和瑞肯身边。“加斯,穆齐,你们带四条狗折回原路。阿加,你盯住他们,以防他们要把戏。法兰和我继续追踪冰原狼。大家有所发现便吹一声号。倘若直接见到那两只野兽,就吹两声。只需盯住他俩,定能找到他们的主人。”


他带上威克斯、佛雷家的小孩及“红鼻”加尼往上游搜索。他和威克斯在一边,红鼻和瓦德佛雷在对岸,双方各带一对猎狗,由于狼在两岸都可能出没。席恩刻意搜索足印、痕迹,断裂枝条等等,企图经过线索来提示狼从何处离水上岸。


他随意发现公鹿、麇鹿和獾的足迹。威克斯吓跑一只饮水的狐狸,瓦德追逐草丛中三只奔逃的兔子,努力想射一只。他们看见大熊在一棵高大白桦的树皮上留下的爪印。偏偏冰原狼的痕迹半点也无。


继续行进,席恩鼓舞自己,过了这棵橡树,爬上那道缓坡,经过前面溪流的弯道,我们一定能发现些什么。他不时这么抑止自己,走了许久,终于明白是该回头的时分了。不时加剧的焦虑在腹中噬啃。


日近中午,他改动笑星的马头,依依不舍地转了几圈,旋即放弃追踪。欧莎和那两个小坏蛋不知想出什么法子,一直能在他面前躲来躲去。可是,这不可能啊,他们是步行,何况还有残废和幼童。


但是他每多糜费一个钟头,对方逃脱的机率就越大。若是给他们找到村庄……北方人不会拒绝奈德史塔克的儿子,罗柏的兄弟。他们会送马,送食物,更有人会为维护少主这样的荣誉而战。以至整个该死的北地都会团结在他们周围,重整旗鼓。


够了,狼只是去了下游,他紧抓这个念头不放。红母狗会嗅出他们离水登陆的地点,我们很快便能找到他们。但当他们与法兰的团队重新会合,席恩只消看驯兽长一眼,便知他的希望已彻底粉碎。“这些臭狗该拿去喂熊,”他恼怒地说,“假如我有熊的话。”


“不是它们的错。”法兰在一只獒犬和他心爱的红母狗之间跪下,手放在他们身上。“流水无法留存气息,大人。”


“狼总得在什么中央上岸吧。”


“这当然。要么在上游要么在下游。我们只需继续搜,一定能发现,往常的问题是,走哪边?”


“从没听说狼能逆流跑几里路的。”臭佬道。“人还行,当走投无路时,或许能行。狼怎样成?”


话虽这么说,席恩还是狐疑。这两只野兽决不同等普通的狼。当初就该剥下这挨千刀的怪物的皮。


同样的故事在他们与加斯、穆齐和阿加会合时再度演出。两个猎人把到临冬城的路折回了一半,却丝毫没有发现史塔克们分开冰原狼单独行动的迹象。法兰的狗变得和主人一样深感波折,孤注一掷地在树林和岩石间闻嗅,不时还火暴地相互撕咬。


席恩不能接受失败。“我们回溪边,再搜一次,这一次尽可能扩展搜索范围。”


“找不到的啦,”佛雷家的男孩忽然启齿。


“只需吃青蛙的还跟着他们就找不到。泥人都鬼鬼崇崇,他们不像正派人一样光明正大的打,而是躲在暗处,施放涂毒的箭矢。


你看不到他,可他看得到你。追他们进沼泽的人没一个回来过。他们的房子会动,就连他们的城堡灰水望也会动。”他慌张兮兮地瞥瞥周围密密匝匝的林木草丛。“搞不好他们正在左近,听我们说话呢。”


法兰以大笑来表示他的感受。“只需是这片林里的东西,我的狗没有嗅不出来的,连你刚才放的屁也不例外,臭小子。”


“吃青蛙的身上的体味和人不一样,”佛雷坚持。“他们带着沼泽的臭气,就像青蛙一样,混合了树木和泥水的滋味。他们腋下长的不是毛,是青苔,饿的时分,能够不吃东西,只吞泥巴过活,以至能在泥水底下呼吸呢!”


按捺不住的席恩刚想痛斥对方这堆奶妈讲的鬼话,鲁温学士却插进来:“历史上,绿先知们曾作过庞大努力来引水入颈泽,从此以后,泽地人和森林之子树立了深沉的友谊。或许他们确然从中取得秘密的学问。”


刹那间,整个树林似乎忽然黯淡了几分,就如浮云遮日。不懂事的孩子乱讲一通是一回事,但学问广博的学士说的话重量不同。“我只关怀奈德之子布兰与瑞肯,”席恩说。“回溪边去。立刻动身。”


一开端谁也没动,他以为人们会抗命,但北方人的义务感最后占了上风。固然勉强,大家还是沉闷地跟上。佛雷家的小孩变得和他刚才追逐的兔子普通神经质。席恩把人员分散到两岸,逆流而下。


他们骑行无数里,放慢速度,认真搜索,每遇风险地段便下来牵马过去,然后继续搜索,每个树丛都让那群“该拿去喂熊”的猎狗嗅闻探察。有个中央,倒塌的大树梗塞流水,追猎的人们不得不绕过一泓极深的绿池塘,


可假如说冰原狼也做了同样的事,他们却没有留下任何足迹或痕迹。看来,这俩野东西不时在游泳。等抓到他们,我让他们游个够,非把他们一同献给淹神不可!林间逐步黑暗,席恩葛雷乔伊明白自己被打败了。


不论是泽地人运用了森林之子的魔法,还是欧莎发挥出某种野人的伎俩,总之他是失败了。他强迫人们在暮色里继续行进,当最后一丝阳光也消逝无踪后,乔赛斯终于鼓起勇气启齿:“这不会有结果,大人。我们只会扭到马,摔断腿。”


“乔赛斯说得没错,”鲁温学士道。“仅凭几根火把在森林里搜索犹如大海捞针,毫无意义。”


席恩觉出喉头胆汁的苦味,胃里则似乎有一窝毒蛇在缠绕扭打。就这么两手空空地折回临冬城,那他以后痛快换身小丑服和尖帽子得了——整个北境都会把他当成笑柄。假如父亲知道了,假如阿莎……


“王子殿下。”臭佬催马靠近。“或许史塔克基本就没走这条路。换作我的话,不用说,会往东北,去投靠安伯家。大家都知道,他们对史塔克是很卖力的。但是他们的领地离此很远,这些孩子会先就近避避风头。或许我知道他们在哪儿。”


席恩狐疑肠看着他,“说。”


“您知道那座老磨坊吗,就是孤零零地立在橡树河边的那座?当我身为俘虏被带回临冬城的途中,曾在那里稍事停留。磨坊主的老婆卖干草给我们喂马,押送我的老骑士还逗她的小孩呢。说不定史塔克就藏在那儿。”


席恩知道那磨坊,以至还和磨坊主的老婆做过一两次。那里没什么特别,她也无甚专长。“为什么在那里?这磨坊周围有十几个村子和庄园。”


那双淡色的眼睛里闪动着几分揶揄。“您问为什么?这并不重要。他们就是在哪儿。我有预见。”


席恩受够了对方兜圈子式的回答。他这双唇还真像两条火热交配的蠕虫。“你到底是什么意义?有什么敢瞒着我的——”


“王子殿下?”臭佬翻身下马,并表示席恩也照办。两人都下马后,他翻开从临冬城背来的布口袋。“您看看。”


天色已暗,什么也看不清。席恩不耐烦地把手伸进口袋,在柔软的兽皮和粗糙的羊毛之间探求。一根尖刺戳痛了他,他合拢指头,手中之物冰冷又坚硬。原来是一枚狼头胸针,由白银和黑玉制成。


他忽然明白过来,不由握紧拳头。“葛马,”他叫道,一边推测谁可信任。一个都不行。“阿加,红鼻,跟我们走。其他人带上猎狗自行返回临冬城。用不着你们了,我已知道布兰和瑞肯的所在。”


“席恩王子,”鲁温学士央求,“您可还记得您的承诺?发发慈悲,您允许过。”


“慈悲是早上的事。”席恩说。被惧怕总比受讪笑好。“往常他们惹怒了我。”


第五十二章琼恩


夜色中的篝火,在彼端的山坡放光,犹如坠落的星星。其实它比群星愈加明亮,但不曾闪烁,只是有的时分收缩伸展,有的时分蜕化阴霾,犹如悠远的花火,微小而黯淡。


它就在前方一里远、两千尺高的中央,琼恩预算,居高临下,峡口动静一览无余。“风声峡的守望者,”他们之中最年长的人启齿。此人年轻时当过国王的侍从,所以黑衣兄弟们至今仍叫他“侍从”戴里吉。“如此明目张胆,曼斯雷德到底在怕什么?”


“我看他若知道这些杂种生火,非扒了他们的皮不可。”伊班道,他虽矮胖秃顶,却肌肉壮硕,活像一堆岩石。


“高山上,火是生命之源,”断掌科林说,“也是取死之道。”奉他指示,自深化山区后,队伍便不再弄出明火。大家以生冷的腌牛肉、硬面包和更硬的奶酪为食,睡觉时则挤在斗篷和毛皮下合衣而卧,彼此取暖。


这段阅历让琼恩不由得忆起很久以前在临冬城渡过的寒夜,那时他和兄弟们同床而眠。往常这些人也是他的兄弟,只是共享的床铺换成了岩石和土地。


“他们一定配有号角。”石蛇道。


断掌说:“一个他们永远吹不了的号。”


“好高的山,晚上爬真是既漫长又要命。”伊班道,一边透过掩护大家的岩石中的裂痕察看悠远的火焰。天空无云,锯齿状的山峰黑漆漆地拔高爬升,直到极顶,盘绕高峰的极度冰雪在月光下发出惨白的辉芒。


“假如不慎,也是一段漫长的坠落。”断掌科林说,“依我看,两个人就行。那边也该是两人看守,轮番值班。”


“我来。”绰号石蛇的游骑兵率先报名,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琼恩已知他是队中最佳的登山手,此次任务自然非他莫属。


“我也去,”琼恩说。


断掌科林望向他。狂风穿过头顶高高的峡口,发出哭嚎——风声峡正因而而得名。某人的坐骑嘶鸣开来,扬腿踢打他们藏身的山洞中多石的薄泥。“狼留下,”科林道,“白毛在月光下太显眼。”他转向石蛇。“事成之后,扔下火把。我们立刻跟上。”


“开端吧。”石蛇说。两人各拿一大卷绳索。


石蛇还带了一袋铁钉,一个顶端包裹厚毛毡的小锤。他们把马、头盔、铠甲和白灵一块儿留下。临动身时,琼恩跪在冰原狼面前,任狼用鼻子拱他。“留下来,”他命令,“我会回来找你。”


石蛇带头。他是个矮瘦男子,将近五十,胡子灰白,但身体比名义看上去要坚固得多,也是琼恩所认识的人中夜视才干最佳的一位——今晚正好派上用场。白天,群山一片蓝灰,掩盖冰雪,当太阳消逝在划一的峰峦后,一切又成了黑色。


而今,明月高挂,将它们染成雪白。


这一对黑衣兄弟走在漆黑岩石中的漆黑阴影里,朝峭壁行去,留下弯曲的轨迹,呼吸在漆黑的空气中结霜。没穿盔甲的琼恩觉得自己赤裸无依,所幸行动愈加方便。


一路艰苦又迟缓,只因若是匆忙,就得冒摔断膝盖以至更大的风险。石蛇似乎本能地知道如何下脚,但在这破碎不平的大地上,琼恩只能步步为营,加倍当心。风声峡是一长串名不虚传的峡谷,漫长而迂回,时而环绕绵亘不绝的风雪群山,时而成为不见天日的荫蔽峡道。


自从分开森林上山以来,除了自己的同伴,琼恩未见其他活人。霜雪之牙是诸神所造最为残酷无情之处,对人类饱含敌意。


这里风如剃刀,在寒夜中发出尖啸,似乎母亲在痛悼孩儿;这里的树屈指可数,且小猥琐,狼狈地挤在岩缝和裂沟中;小径上方常悬层层岩片,边沿挂着冰柱,远远观之,好似雪白的獠牙。


即便如此,琼恩并不后悔走这一遭,由于这里也是奇迹之地。他们走过峻峭的石壁边沿,见识了阳光在覆着薄冰的瀑布上闪烁的美景;他们游历长满秋日野花的山间草坪,有蓝色的冰心花、猩红明亮的冷霜火,还有人立起来、赤褐金黄的笛手草;


深邃漆黑的洞穴,他简直以为其直通天堂;他还骑马穿越历经风蚀的自然石桥,两边除了无尽长空,什么也没有。


老鹰在绝壁上筑巢,到峡沟中捕猎,不知疲倦地张开雄健的蓝灰翅膀,盘桓飞扬,简直和天空融为一体。有一回他以至目睹影子山猫猎袭公羊,它如山腹中缓缓溢出的活动烟雾,等候,然后扑杀。


往常轮到我们扑杀。他希望自己能像影子山猫一样坚决而沉寂,毙敌洁净利落。长爪背在后背,但他担忧运用的空间,于是也准备好小刀和匕首。对方会有武器,而我没穿护甲。他不由狐疑今晚谁是影子山猫,谁又来表演公羊的角色。


他们沿着小径走了许久,在山的侧面蛇行、蜿蜒、转机,不时向上、向上。某些时分,群山相互包庇,无从窥见远方的篝火,但只需走下去,它必在前方重复呈现。石蛇选择的道路基本不容马行,有的中央连琼恩也不得不将背脊贴上冰冷的石头,如螃蟹般拖着脚一寸一寸地钻过去。


途径变宽常常不是好事:那将呈现大得能吞噬人脚的深洞,无数绊人的碎石以及白天活动、夜晚冷凝的水坑。一步一个足迹当心走,琼恩通知自己。一步一个足迹,我决不会摔落。


自分开先民拳峰,他便没有修面,往常唇边的胡须已被霜雪冻成一块。经过两个钟头的攀爬,寒风变得如此猛烈,他只能使出全身力气拼命移动,攀附峭壁,心里默默祈祷不被吹下去。一步一个足迹,当狂风暂时止息,他又对自己强调。一步一个足迹,我决不会摔落。


没过多久,他们所抵达的高度便不允许往下察看了。身下为无尽黑暗,头顶是皓月繁星,天地之间,别无他物。“大山就是你的母亲,”几天前,当他们攀爬不这么险峻的山峦时,石蛇便通知过他。


“紧紧搂住,将你的脸庞贴紧她的乳房,她决不会遗弃你。”当时琼恩开了个玩笑,说自己不时在找寻生母,没想到在霜雪之牙和她聚会。往常这变得不那么好笑。一步一个足迹,我决不会摔落,他心想,抓得更紧了。


窄路在一块突出的厚重黑花岗岩前嘎但是止。明亮的月光下,岩石撒下的阴影黑如洞窟。“直着上,”游骑兵宁静地说,“爬到他们顶上去。”他摘下手套,塞进腰带,将绳子一头捆住自己腰部,另一头捆住琼恩的腰。


“绳子绷紧就跟上。”游骑兵不等回答立刻动身,手脚并用,动作快得超乎琼恩想像。长长的绳索迟缓释放。琼恩靠近来察看,认真学习对方移动的姿势,记下每个落脚支撑之处。当最后一卷麻绳也被松开,他赶紧摘下手套跟进,速度则迟缓了许多。


石蛇将绳子绕上平滑突出的山石,人在旁边等候,一伺琼恩接近,便又放松开来,继续行进。这一次当绳子拉张终了,却没了适合的岩石,于是他拿出毛毡包裹的锤子,悄然敲打,将铁钉凿进山石。


声音虽轻,但每一击都在岩壁间回荡,使得琼恩不住畏缩,以为野人们定能听见。当铁钉扎好,石蛇将绳子系牢,琼恩便即跟进。吮紧大山的奶子,他提示自己。别低头。重心放脚上。别低头。盯着眼前的石头。这钉子很牢,是的。别低头。撑到那块悬壁就能喘口吻,所以快走!决不低头。


他一度一脚踩空,胸膛里的心脏顿时中止了跳动,但诸神保佑,没有摔下去。岩石里的寒气渗进指尖,他却不敢戴上手套——不论它们昨看起来多紧密,毛皮和布料在皮肤与石头之间摩擦,都是会打滑,害他送命的。


烧伤的手掌逐步生硬、疼痛。不知何时,拇指甲也掉了,手到之处便留下一抹抹鲜血。他只希望抵达终点时十指还健全。他们向上攀爬,向上,向上,犹如两道爬动在月光映照的岩墙上的黑影。


任何站在峡谷的人都能随意发现他们,但高山遮挡了野人的营火。他们应该很近了,琼恩觉得得到。但他心中所想却不是毫无防备、等候着他的敌人,而是临冬城里的兄弟。布兰那么爱攀爬,我要有他十分之一的勇气就好了。


岩墙在三分之二高的中央被一道冰石裂沟所横断。石蛇伸手助他攀越。见他已重戴手套,琼恩也照办。上顶之后,游骑兵扭身向左,他俩在平台上匍匐近三百尺,直到透过峭壁边沿,看见昏暗的橙色光辉。


野人们将营火生在谷口最窄处上方的一道浅凹里,其下有根垂直的岩柱,前方由山壁遮挡狂风。两个黑衣兄弟正好应用防风壁缓缓匍匐,匍匐行进,直到俯视对手。


一人睡着了,紧紧蜷身,埋在小山似的毛皮底,琼恩只能看见篝火下鲜红的头发。第二人紧靠火堆而坐,正往里添树枝,一边唠唠叨叨地埋怨寒风。最后一人守望峡道,固然往常没什么可看,只需环绕积雪峰峦的无尽黑暗,但他并未涣散。号角正在他身上。


三个人。琼恩难免有些惴惴不安。本以为是两个,好在一人正睡着觉。不外不论下面是两个、三个还是二十个,他都必须实行自己的职责。石蛇碰碰他胳膊,指指持号角的野人,琼恩则朝火堆边的人点点头。选择牺牲品,觉得真奇特。


可他半生舞剑习盾,不就为了这一时辰?


罗柏第一次上战场能否也有相同的觉得?他不由猎奇,但现下无暇认真思索。石蛇的动作迅如其名,伴着如雨的卵石,他跳进野人营地。琼恩长爪出鞘,紧跟而前。


一切都发作在瞬息之间,事后琼恩无比敬佩那名宁可吹号角、不愿拿武器的野人的勇气。他本已把它举到唇边,但石蛇抢先一步掷出短刀将号击飞。琼恩的对手跳起身,随手抓起熄灭的木头就朝他脸捅来。


他赶紧闪躲,只觉热气扑面而至,同时眼角余光见到沉睡者也开端了行动,心知必须速战速决。火棍再次扫来,他矮身跳前,双手握紧长柄剑突刺。瓦雷利亚钢穿透皮革、毛皮,羊毛和血肉,但野人在倒下之前,仍奋力争夺,扭下琼恩的剑。


那边的熟睡者已在毛皮下坐起身。琼恩拔出短刀,抓住对方头发,将刀锋伸向他的下巴,伸向他的——不,她的——他的手猛然停住。“女的。”


“守望者,”石蛇道,“野人。处置她。”


他看见她眼中的火焰和恐惧。短刀割伤了她白皙的脖子,鲜血顺着锋刃一滴一滴往下流。一刀处置她,他通知自己。他们彼此靠得很近,他能闻到她呼吸里的洋葱味。


她比他年轻,固然长得和艾莉亚完整说不上形似,但怀有的某种特质却让他想起了小妹。“你投不投诚?”他问,一边将刀子转开些。她要是不投诚怎样办?“我投诚。”她的吐词在冷气里结雾。


“那……你就是我们的俘虏。”


他把短刀从她咽喉柔软的皮肤旁拿开。


“科林没叮嘱抓俘虏。”石蛇说。


“他也没遏止。”琼恩放开女孩的头发,她急促后退,远离他们。


“她是个矛妇,”石蛇指指她刚才睡觉的毛皮褥子边放着的长柄斧,“刚才正要抓武器。你若慢半拍,早被她砍翻。”


“我不会慢半拍。”琼恩一脚将斧头踢到女孩够不着的中央。“你有名字吗?”


“耶哥蕊特。”她用手揉揉喉头,双手一片血红。她吃惊地望着血迹。琼恩收刀入鞘,从被他杀死的男人体内拔出长爪。“你是我的俘虏了,耶哥蕊特。”


“我给你讲了名字。”


“我是琼恩雪诺。”


她不由一缩。“邪恶的姓氏。”


“私生子的姓氏,”他说,“我父亲是临冬城的艾德史塔克公爵。”


女孩警惕地望着他,石蛇则讽刺地轻笑道:“没弄错吧?该作口供的是俘虏。”游骑兵把一根长枝条插进火中。“不外她什么也不会说,野人多半宁可咬舌自尽也不回答问题。”


枝条末端愉悦地熄灭起来,他上前两步,将其扔下峡谷。火枝旋转下落入夜空,消逝无踪。


“火葬死者,”耶哥蕊特忽然启齿。


“这点火不够,而加柴会裸露目的。”石蛇转过头,朝着黑漆漆的远方看去,搜索亮光的痕迹。“左近还有野人,对错误?”


“烧了他们,”女孩顽固地重复,“除非你想再杀一次。”琼恩猛然想起死去的奥瑟和他冰冷的黑手。“或许我们该思索她的倡议。”


“措施多着呢。”石蛇跪在他的受害者身边,脱下对方的斗篷、靴子、腰带和背心,用自己的瘦肩扛起尸身,带到悬崖边,随后念念有词地投掷下去。不一会儿,下方远处传来一声含混、繁重的闷响。


这时游骑兵又把第二个死人剥了个精光,拖到边沿。琼恩过来提起野人的脚,两人合力将其抛进无尽的黑暗中。这期间,耶哥蕊特不时冷眼旁观,缄默不语。经过认真察看,琼恩发现她并非那么年幼,或许有二十岁,只是与年龄不相称地矮小,


外弯的膝盖,圆脸,小手,还生了个狮子鼻,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朝着五湖四海延伸。她蹲在那里显得很臃肿,其实是层层毛皮、羊毛和皮革构成的错觉,事实上,毛料下的她说不定和艾莉亚普通瘦骨伶仃。


“你们被派来监视我们?”琼恩问她。


“监视你们,以及其他东西。”


石蛇用篝火暖手。“峡谷那边有什么?”


“自由民。”


“有多少?”


“几百几千呢,包你大开眼界,乌鸦。”她笑了,牙齿虽不划一,却洁白异常。她基本不懂计数。“你们干嘛在那儿汇合?”


耶哥蕊特缄默。


“你的国王到霜雪之牙做什么?你们不能久留,那里没有食物。”


她扭头不看他。


“你们打算进军长城?什么时分?”


她望向火焰,只当没听见他的话。


“你知道我叔叔,班扬史塔克的音讯吗?”


耶哥蕊特无动于衷,石蛇哈哈大笑:“待会她要是咬舌自杀,可别怪我没正告你。”


一声隆隆的低吼在山石间回荡。影子山猫,琼恩立刻明白。他起身时又听见另一只的咆哮,近在天涯,于是他旋身拔剑,侧耳倾听。“它们不会过来,”耶哥蕊特说,“它们专为尸体而来。这些猫能在六里之外闻到血腥。今晚,它们会盘桓在尸体边,把它啃得一尘不染,连骨髓也不放过。”


琼恩明晰地听见它们进食发出的回音,这让他很不温馨。篝火的暖和让他认识到自己的疲惫,但他不敢睡。他捉到了俘虏,就有义务维护她。“他们是你亲人吗?”他轻声问她。“就我们杀的那两个?”


“不比你亲。”


“我?”他皱眉,“什么意义?”


“你说你是临冬城的私生子。”


“是啊。”


“那你母亲是谁?”


“我不知道……反正是个女人。”


这句话有人对他说过,但他想不起来是谁。


她第二次笑了,洁白的牙齿一闪而过。“难道她没给你唱过‘冬雪玫瑰’?”


“我没见过我母亲,也没听过这首歌。”


“歌是‘吟游诗人’贝尔所写,”耶哥蕊特说,“他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塞外之王。自由民人人会唱他写的歌,不外你在南方可能没机遇听到而已。”


“临冬城不算南方。”琼恩辩驳。


“不,对我们而言,长城以南就是南方。”


他从没这样想过。“看来,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


“是啊,”耶哥蕊特同意,“不时都是。”


“你讲讲这个典故,”琼恩敦促她。等科林上山还有几个小时,听听传奇或能让他坚持苏醒。“我想听。”


“这故事恐怕你不会喜欢。”


“没关系。”


“好个英勇的黑乌鸦,”她嘲弄道。“好吧,那我就说说。从前,贝尔在当上自由民的国王之前,曾是一位了不起的掠袭者。”石蛇哼了一声,“换言之,杀手、土匪和强奸犯。”


“说法取决于所处的位置。”耶哥蕊特道,


“当时临冬城的史塔克领主悬赏贝尔的人头,却总是抓不到,失败的滋味让他无比苦恼。有一天,他恼羞成怒地责备贝尔是个只会欺负弱小的胆小鬼。音讯传来,贝尔发誓要给这位领主一个难忘的经验。


所以,他翻越长城,走上国王大道,在一个冰冷的冬夜抵达临冬城。他手执竖琴,自称来自斯卡格斯岛的斯戈里克。斯卡格斯岛是海豹湾中的大岛,由于偏僻,只在名义上归顺于史塔克。而‘斯戈里克’一词在古语中是‘骗子’的意义,那是先民的言语,伟人们至今仍在用它。”


“天南地北,歌手们总是处处受欢送,所以贝尔受邀参与史塔克大人的宴席,为身处高位的领主弹奏作乐,直到深夜。他弹奏古老的歌调,唱过自己谱写的新曲,表演得十分动人,致使于终了之后,领主提议要他自行选择东西作为奖赏。‘我只需一朵花,’贝尔回答,‘临冬城的花园里绽放得最鲜艳的那朵花。’”


“那个时分,恰逢冬雪玫瑰怒放之刻,没有花朵比它更为可贵和稀有。所以史塔克大人立刻命人前去自己的玻璃花园,摘下最美丽的冬雪玫瑰,作为歌手的报酬。


人们以为一切就此终了,但当黎明到来时,歌手却神秘地失了踪……同时消逝的还有布兰登大人的闺女。她的床空空荡荡,只在睡过的枕边有贝尔留下的玫瑰花,碧蓝如霜。”


琼恩从没听过这个故事。


“是哪个布兰登?筑城者布兰登活在英雄纪元,大约比贝尔早了几千年。还有焚船者布兰登和他父亲造船者布兰登,可是——”


“这位是‘失女者’布兰登,”耶哥蕊特尖刻地说。“你到底想不想听故事,嗯?”他绷起脸:“说吧。”


“布兰登大人只需这一个孩子,所以他心急如焚,派出成百的黑乌鸦到北方来搜索。但他们既没找到贝尔,更没发现他女儿的踪迹。徒劳无益地寻觅大半年之后,领主大人伤心得一病不起,而史塔克家族的血脉似乎要在此隔绝。


但某天晚上,合理布兰登大人静卧等死时,却听见了婴儿的啼哭。他一跃而起,循声而去,居然在女儿的卧房里找到了女儿,她正在熟睡,怀中有个婴儿。”


“贝尔带她回来了?”


“不。他俩不时都在临冬城,藏在城堡下死人的地窖里。歌谣中说,那位少女深爱着贝尔,致使于愿为他怀孩子……不外实话实说,贝尔写的曲子里每个少女都爱他。


不论怎样,贝尔究竟留下这个孩子,作为对他不告而摘的玫瑰的回报,而这个孩子长大之后也成为下一任史塔克大人。所以说——你身上有贝尔的血缘,跟我一样。”


“这故事不是真的,”琼恩说。


她耸耸肩。“或许是,或许不是。但总之,那是首很美的歌。我妈常对我唱。她也是个女人,琼恩雪诺,跟你妈一样。”她揉揉被他短刀割伤的脖子。


“歌谣唱到人们找到婴儿,便告一段落,不外整个故事却有个凄惨的结局。三十年后,贝尔当上塞外之王,带领自由民大举南下,年轻的史塔克大人领军在冰霜渡口迎战他……并杀了他,由于贝尔在决斗中无法对儿子下手。”


“所以儿子杀掉了父亲,”琼恩说。


“是的,”她道,“但诸神诅咒弑亲者,即便他是无意犯下的过错。当史塔克大人作战归来,他母亲远远望见儿子枪尖上贝尔的头颅,便在悲伤之中纵身从高塔跳下。做儿子的也没活多久,他后来被手下某位领主剥了皮,并拿皮当斗篷。”


“你说的这个贝尔在撒谎。”琼恩通知她,这怎样可能?


“错误,”耶哥蕊特说,“我只能说诗人承诺的真相和你我心目中的真实并不相同。反正,你要我说故事,我也通知了你。”她转头不再看他,闭上眼睛,似乎要睡了。


天亮之时,断掌科林终于赶到。东方的天空变为靛青,漆黑的山岩由黑转蓝。石蛇首先发现跋涉而上的游骑兵们,琼恩便弄醒他的俘虏,捉住她的胳膊,下去会合。谢天谢地,这里有其他道路通往山峦的北方和西方,且都比来时攀爬的途径好走。


行进一段之后,他们等在一个狭窄的隘口,直到兄弟们牵马呈现。白灵嗅到气息,跑在最前。琼恩赶紧蹲下,任冰原狼用嘴咬住他的伎俩,用力拖来拉去,这是他们之间常玩的游戏。


但当他抬头,却发现耶哥蕊特望着他,眼睛睁得鸡蛋似的又大又白。断掌科林对新来的俘虏未作评论。“上面有仨,”石蛇通知他。别的无需多言。


“前两个我们在路上刚见过,”伊班道,“至少见到了猫留下的残骸。”他古怪地端详女孩,狐疑分明地写在脸上。


“她投诚了,”琼恩发现自己必须解释。


科林表情冷漠,“知道我是谁?”


“断掌科林。”女孩在他面前犹如半大小孩,却大胆地回望。


“说实话,要是我落到你们手里,然后投诚,能得到什么?”


“死得快一点。”高大的游骑兵转向琼恩。


“我们没有多余的食物,更不可能分配人力来看守。”


“前路艰险,小子,”侍从戴里吉说,“当需求宁静的时分一声喊,我们就全完了。”


伊班抽出匕首。“钢铁之吻让她永远闭嘴。”


琼恩只觉喉咙单调。他无助地看着其他人。“她对我投诚了。”


“那你就得做你该做的事,”断掌科林说,“记住,你是临冬城的血脉,守夜人的汉子。”他望向其他人。“走吧,兄弟们。让他自己完成。我们不在场会让他好过些。”说完他带领人们踏上险峻扭曲的小径,迎着粉红的阳光,朝山峰隘口走去。


不久之后,原地只剩琼恩、白灵和野人女孩。他以为耶哥蕊特会逃窜,但她只是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盯着他瞧。


“你没杀过女人,对错误?”他摇摇头,她接着说,“我们和男人一样会死。不外,你不用杀我。听我说,曼斯会收留你,我知道他会。这里有秘密通路。那些乌鸦永远抓不到我们。”


“我和他们都是乌鸦,”琼恩道。


她点点头,做出听天由命的姿势。“之后,烧了我?”


“我做不到。烟雾会被发现。”


“没错。”她耸耸肩,“好吧,葬身影子山猫肚腹还不算最糟的死法。”


他将长爪拔出肩。“你怕不怕?”


“昨晚很怕,”她招认。“但往常太阳已然升起。”她拨开头发,显露脖子,跪在他面前。“狠狠地、照准了斩,乌鸦,不然我做鬼也来找你。”


长爪不若父亲的寒冰那般颀长繁重,但依旧是瓦雷利亚钢制成。他久久触碰刀锋,预算挥击的位置,此时耶哥蕊特开端哆嗦。


“好冷,”她说,“快,入手吧。”


他把长爪高举过头,双手紧握。只需利落一刀,用尽全身力气。至少,我能让她痛快洁净地死去。我是父亲的儿子。不是吗?不是吗?


“入手,”半晌之后,她再次敦促。“私生子啊,快入手。我不能永远英勇下去。”当那一击一直不曾落下,她终于回头来看他。


琼恩垂低长剑。“走,”他嘀咕道。


耶哥蕊特注视他。


“快,”他说,“趁我的明智还没恢复,走。”她跑了。


第五十三章珊莎


南方的天空浓烟密布。漆黑的烟柱从远方成百火堆中回旋升起,黑色的手指掩盖星斗。黑水河对岸,火焰占满地平线,彻夜熄灭,而在这一边,小恶魔点燃整个河滨地域:码头和仓库,民宅和妓院,城墙外的一切通通焚毁。


即便身处红堡,空气中也有灰烬的滋味。当珊莎在宁静的神木林里找到唐托斯爵士时,他看到她的红眼睛,便问她能否哭过。“只是烟尘的关系,”她撒谎,“似乎半个御林都在熄灭。”


“史坦尼斯公爵想把小恶魔的野人熏出森林。”


唐托说话时摇摇晃晃,一手扶住栗树树干,红黄相间的小丑装上感染一片酒渍。“他们杀死他的斥候,攻击他的辎重车队,还四处放火。我听小恶魔对太后说,史坦尼斯得锻炼他的马儿吃灰烬,由于他将找不到一片叶子。


以前身为骑士,听不到这许多事,往常成了弄臣,他们却对我视若无睹,说话时当我不存在。我通知您——”他俯身靠近,酒气直喷到她脸上“——八爪蜘蛛花钱收购一切琐碎音讯,我想月童已为他效劳好多年了。”


他又喝醉了。他自称不幸的佛罗理安,果真名不虚传。但往常我只能希望他。“史坦尼斯公爵真的烧了风息堡的神木林?”


唐托斯点头。“他将树木积成一个庞大的柴堆,贡献给他的新神,红袍女祭司要他这么做的。听说他往常灵肉都归她差遣,以至发誓一但攫取君临,便要焚毁贝勒大圣堂呢!”


“烧就烧吧。”珊莎初次见到大圣堂的大理石墙和七座群居网塔时,真以为这是世上最美的建筑,但自乔佛里在圣堂讲坛上将父亲斩首后,她对之则是满心厌恶。“烧洁净最好。”


“嘘,孩子,诸神会听见的。”


“怎样会?他们从不听我祈祷。”


“他们在听,所以才派我来,不是吗?”


珊莎用手抠抠树皮,觉得自己头晕眼花,似乎有点发烧。“就算他们派你来,又有什么用呢?你允许带我回家,可我不时走不了。”


唐托斯拍拍她手臂。“我跟某个人谈过了,他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您的朋友,小姐。等机遇一到,他便会雇艘快船,送我们去保险的中央。”


“往常正是机遇,”珊莎坚持,“往常开战在即,没人会留意我。我想我们只需行动,就一定能溜进来。”


“孩子呀,孩子。”唐托斯摇摇头。“溜出红堡很简单,我们能做到。但每道城门都警戒森严,何况小恶魔还封锁了河道。”


这是事实。往常黑水河比以往任何时分都空阔。一切渡船都撤到北岸,而商船要么逃走,要么被小恶魔拘留,用于作战。放眼望去,独一的船是国王的战舰。它们不时来回穿越,坚持在河中央的深水区,与南岸史坦尼斯的弓手飞箭往来。


史坦尼斯公爵自己还在行军,但他的先锋部队已于两天前趁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先行抵达。早上醒来,全君临都看到了他们的帐篷与旗帜。珊莎听说他们有五千人之多,简直相当于城里金袍卫士的总数。


敌人营地里飘扬着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伊斯蒙家族的海龟旗以及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他们的指挥官是古德莫里根爵士,一个著名的南方骑士,从前是蓝礼的绿衣卫。


他的旗帜乃是一只飞鸦,在风雨欲来的碧绿天空中大展黑翅。但最令整个城市揪心的还是那些淡黄的旗,长长的旗穗拖在后面,如火焰一样摇曳,原本该是家族纹章的中央放着神的标记:光之王的烈焰红心。


“大家都说,等史坦尼斯亲临城下,他的人马将抵达乔佛里的十倍。”唐托斯捏捏她肩膀。“敬爱的,兵力多寡并不重要,他们在大河对岸,没有船过不来。”


“可他有船,而且比乔佛里的多。”


“风息堡到这儿路途悠远,舰队需经马赛岬,穿过喉道,进入黑水湾。或许正道诸神会卷起风暴,把他们通通抹去。”唐托斯充溢希望地笑容。


“我知道您很不容易,但是孩子,千万得耐烦。等我的朋友回到都城,我们就会有船。您不要怕,请置信您的佛罗理安吧。”


珊莎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肚子里则有恐惧绞动抽搐,一天比一天激烈。弥赛菈公主离去那天的阅历不时在梦中纠缠不休,梦魇黑暗而令人窒息,令她屡屡在深晚惊醒,拼命喘气。大众的尖叫环绕耳际,不成词句,活像动物的嘶喊。


他们把她团团围住,各种东西朝她扔来,还想将她拉下马,若不是猎狗杀开一条血路来救她,结果不堪想象。想想看,他们将总主教撕成碎片,用石头砸扁了艾伦爵士的头。您不要怕!他居然要我别惧怕!


其实全城都堕入了恐慌。珊莎在城堡围墙上看到,老庶民们通通关闭窗户,上好门闩,似乎这样就能保住性命。上次君临城陷,兰尼斯特家肆意奸淫掳掠,带走几百条人命,那一次还是开城投诚的。


而今小恶魔企图抵御,城破之后的下场不可思议。唐托斯还在三言两语。“假如我还是骑士,就得穿上盔甲,和其他人一同守城。我真该亲吻乔佛里国王的脚,诚心诚意地感激他的布置。”


“你去谢他把你变成弄臣,他就会让你再做回骑士,”珊莎尖刻地说。


唐托斯咯咯笑道:“我的琼琪是个聪明姑娘,不是吗?”


“乔佛里和他母亲说我很笨。”


“他们这样想就好,敬爱的,这样您更保险。瑟曦太后,小恶魔以及瓦里斯这些人当彼此是毒蛇猛兽,像老鹰一样相互盯得紧紧的,四处花钱雇人探听音讯,但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就没人费神关怀,对错误?”


唐托斯捂住嘴巴,打了个嗝。“诸神保佑您,我的小琼琪。”他的泪水涌上来,是酒的缘故。“快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小小的吻吧。一个侥幸之吻。”他摇摇晃晃地向她靠近。


珊莎避开他探出的湿润双唇,悄然吻在他胡子拉碴的面颊上,并跟他道晚安,竭尽全力才没有哭泣。最近她哭得太多。这样很不面子,她知道,但就是控制不住。有时为了一些琐事,眼泪便掉下来,怎样都收不住。


梅葛楼的吊桥无人看守。小恶魔将大部分金袍卫士调去守城,而白袍的御林铁卫们而今也忙得不亦乐乎,无暇步步尾随她。只需别分开城堡,珊莎想去哪儿就能够去哪儿,但她哪儿也不想去。


她穿过布满尖利铁刺的干涸护城河,走上狭窄的高架楼梯,当抵达卧房门口时,居然不想进去。房间的墙壁让她窒息,明知里面窗户大开,她依旧觉得空气稀薄。


于是珊莎转回楼梯,继续攀爬。浓烟遮掩了群星和一轮纤细的新月,堡顶黑呼呼的,满是阴影。但从这儿看进来,全城尽在视线:红堡挺拔的塔楼和庞大的角堡,下方如迷宫般的城市街道,


西面南面是奔跑的黑水,东面则是海湾,以及一丛丛烟柱和灰烬,火,四处都是火。近处,士兵擎着火炬,像蚂蚁一样爬满城墙和从城垛延伸出的塔楼。烂泥门下,飘荡的烟尘中依稀可辨三座投石机的轮廓,这是史无前例的巨型投石机,高过城墙足足二十尺。


但这一切都不能减轻她的恐惧。一阵尖利的刺痛忽然袭来,珊莎紧捂肚子,眼泪夺眶而出。她差点摔下去,幸而一个影子忽然闪出,用强有力的手紧扣她的胳膊,将她稳住。


她仓皇地抓向城垛寻求支撑,指头在粗糙的岩石上乱扒。“放开我,”她大喊。“放开!”


“小小鸟以为自己真的长翅膀,是吗?还是想学你弟弟一样当瘸子啊?”


珊莎想挣脱他的抓握。“我不会掉下去。我只是……被你吓了一跳,如此而已。”


“我吓着你了?我还是把你吓着了?”


她深吸一口吻,稳定心神。“我以为只需我一个人,我……”她瞥向别处。


“算了吧,小小鸟,你还是不敢正眼看我,对错误?”猎狗放开她。“呵呵,当你被暴民围住时,倒挺快乐看见我的脸啊,记得吗?”


这一切,珊莎记得再分明不外。她记得他们的呼啸,记得鲜血从石块砸破的额角沿着面颊流淌而下,记得那个想把她从马上拉下去的男人嘴里喷出的刺鼻蒜味。她仍能觉得那几根冷漠的手指钳着自己伎俩,让她失去均衡,岌岌可危。


她以为自己就要死去,但那只手忽然一阵抽搐,五根手指一同抽搐,手的主人像马一样尖声嘶叫。胳膊落地,男一只手,另一只更强壮的手将她推回马鞍。大蒜气息的男人倒在地上,手臂断处血流如注,但周围还有许多人,有的以至手拿棍棒。


猎狗策马相迎,长剑舞成一片钢铁幻影,所经之处血肉横飞,人们四散奔逃。他所向无敌,仰天长笑,那张烧伤的可怕脸庞似乎须臾间变了形。而今,她逼自己再度正视那张脸庞,真正地看。这是礼貌,贵妇人必须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


其实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疮疤,以至不是他嘴唇抽搐的容貌,最可怕的是他那双眼睛。她从没见过如此一双充溢怒火的眼睛。“我……我想我事后该去找你,”她吞吞吐吐地说,“当面向你道谢,因……由于你救了我的命……你真英勇。”


“英勇?”他的笑声好似咆哮。“狗追老鼠有何勇气可言?他们三十个对我一个,却无一人敢直视我的眼睛。”她厌恶他说话的方式,总是那么刺耳,那么怒喜洋洋。“你觉得恐吓老庶民很令你高兴吗?”


“不,杀人才让我高兴。”他的嘴巴再度抽搐。“你爱怎样皱脸都行,但在我面前,不要故作忠实。你出身世家,可别通知我艾德史塔克公爵从没杀过人啊?”


“他只是实行义务,没有喜欢过。”


“他这么通知你?”克里冈再次大笑。“看来你父亲不是个骗子便是个傻瓜。屠戮才是世上最美好的事。”他拔出长剑。“这就是真实。想必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在贝勒大圣堂前深有体会。


瞧啊,临冬城公爵,国王之手,北境守护,了不得的艾德。史塔克,传承八千年之久的血脉……却被伊林派恩一剑斩首,不是吗?你记不记得,当人头落地时,他的躯体还手舞足蹈地痉挛?”


珊莎忽然感到一阵寒意,于是抱住自己。


“你为何总这么厌恶?我是在感激你……”


“没错,你把我当作那些你喜欢的‘真正的骑士’。算了吧,小妹妹,你以为骑士有什么用?成天衣着黄金铠甲,一心博取女士欢心?我通知你,骑士独一的用处就是生来被我杀。”


他将长剑锋刃抵住她脖子,就在耳朵下面,她能够觉得它的尖利。“我从十二岁时开端杀人,至今刀下之鬼已数不胜数。不论历史长久的世家豪门,一身天鹅绒的肥佬富翁,趾高气昂的贵族骑士,是的,还有女人和小孩——人为鱼肉,我为刀俎。


他们尽能够占有土地,神灵和金钱!他们尽能够彼此高呼‘爵士’!”桑铎克里冈朝她脚边啐了一口,以示不屑。“我只需这个,”他边说边把剑从她咽喉举起,“有了它,世上我什么都不怕。”


除了你哥哥,珊莎心想,但她控制心情,没说出口。看来,他正如他自己所说,真是一条狗,一条坏脾气的疯狗,谁想摸他反而被咬,谁想伤他主人他也和谁拼命。“河对岸那些人你也不怕?”


克里冈转头望向远处的火焰。


“火,”他还剑入鞘。“火是胆小鬼的武器。”


“史坦尼斯公爵不是胆小鬼。”


“但也没他哥哥的气概。区区一条小河,难不倒劳勃。”


“他要是过了河,你怎样办?”


“战役。杀人。或许被杀。”


“你不惧怕吗?你犯下这么多罪孽,人死以后,或许会被诸神罚下七层天堂呢。”


“罪孽何在?”他大笑,“诸神何在?”


“诸神发明了我们一切人呀。”


“一切人?”他嘲讽地笑道。“那你通知我,小小鸟,什么样的神会发明出小恶魔那样的怪物?什么样的神会容忍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那样的弱智?假如这世上真有神灵存在,他们只是发明绵羊好让狼不受饿,发明弱者来给强者玩弄。”


“真正的骑士会维护弱者。”


他五体投地。“真正的骑士和诸神一样,都不存在,活在人世,倘若无法自卫,就是死路一条,必须为他人让道。刀剑和强权统治着这个世界,千万别置信旁的说法。”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惧!”


“我很诚实,恐惧的是这个世界。好了,快飞吧,小小鸟,你不敢面对我,我则受不了你的偷看。”


她一声不吭地跑开。她惧怕桑铎克里冈……但是,她心中又忍不住希望唐托斯爵士有一点点猎狗的桀骜。诸神是存在的,她通知自己,真正的骑士也存在。一切的故事都不是谎言。


当晚,珊莎又梦到了暴动。暴民们朝她蜂拥而来,大声尖叫,像一头猖獗的千面野兽。不论她转向何方,眼前都是一张张扭曲的面孔,似乎戴着残暴的怪兽面具。她哭着通知他们,通知他们自己是个乖女孩,但他们还是照样将她从马上拉下来。


“不,”她高喊,“不,求求你们,请不要,不要啊!”没人理睬。她大声召唤唐托斯爵士,召唤她的兄弟,召唤死去的父亲和冰原狼,召唤那曾献给她一朵红玫瑰的英勇的洛拉斯爵士,但无人前来救她。


她召唤歌谣中的英雄,召唤傻子佛罗理安、莱安雷德温爵士以及龙骑士伊蒙王子,但他们都听不见。女人们像黄鼠狼一样涌上前,把她围住,掐她的腿,踢她肚子,还有人打她的脸,牙齿碎裂开来。


然后是钢铁闪烁的光辉,匕首刺进肚腹,一刀一刀又一刀,直到她整个人支离破碎,只剩丝丝湿润闪亮的肉片。她醒了。惨白的晨曦斜射进窗,但她只感到恶心疼痛,似乎一夜没睡似的。


双股之间有些黏黏的东西,掀开毯子一看,原来是血。一时之间,她只想到噩梦成真。她还记得刀子在体内改动撕割的滋味。于是她恐惧地移动,想踢床单却滚到了地上,赤裸身子,喘着粗气,下体流血,满心恐惧。


但当她趴着蜷在地上,忽然明白了过来。“不要,千万不要,”珊莎呜咽着,“求求你,千万不要啊。”她不要自己发作这种变更,不是往常,不是在这里,不是往常,不是往常,不是往常,不是往常!


猖獗攫住了她,她撑着床柱站起身,走到水盆边清洗大腿,擦掉那些黏黏的东西。腿是清洁净了,水却成了粉红。女侍一进门就会发现。


然后她想到床单,于是冲回床边,惊惶地瞪着那滩暗红污渍,她一切的秘密就分明明白地摆在那里。怎样办?怎样办?必须抢在他人看见之前处置掉,否则就晚了。她不要被逼着跟乔佛里结婚,她不要跟他睡在一同啊!


珊莎抓起匕首,切割床单,把污渍挖下来。


她们问起这个洞,我要怎样说呢?热泪从脸上滚落。她将撕破的床单扯下,发现毯子上也有血。我把它们全烧光。她将证物聚成一团,塞进壁炉,用床边油灯里的油润湿后,点火熄灭。然后她认识到血早就一路透过床单渗进羽毛床垫,因而她把床垫也抱来。


它又大又重,很难移动,珊莎费尽全力,才塞了一半进火里。合理她双膝跪地,拼命将床垫往火焰里推,浓密的灰烟在周围旋转,充溢房间的时分,门猛然翻开,她听见女侍倒抽一口吻。


最后,三人合力才将她拖开。之前的一切都空费时间。床单虽已焚毁,但当她被架开时,两条大腿又是血迹斑斑。她似乎用身躯向全世界展开一面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旗帜,明目昭彰地将自己出卖给了乔佛里。


火被扑灭以后,她们抬走焦黑的羽毛床垫,解散屋内烟尘,然后拿来浴盆。女人们进进出出,低声细语,都用奇特的眼光看着她。她们将浴盆注满滚烫的热水,替她沐浴冲头,还给她一块布裹在两腿中间。


此时珊莎曾经冷静下来,不由为自己的愚行感到羞傀。浓烟把大部分衣服都毁了。有个女人进来带回一件绿色羊毛连衣裙,大小基本合身。“这不如您自己的东西漂亮,但只好凑合着用,”她一边说一边将它从珊莎头上套下。“您的鞋还完好,您至少不用光脚去见太后。”


珊莎被带进瑟曦兰尼斯特的书房时,她正在吃早餐。“坐下,”太后和蔼地说,“饿不饿?”她指指桌上,有粥,蜂蜜,牛奶,白煮蛋和脆皮炸鱼。


她一见食物就想吐,好似肠胃打了却。


“我不饿,谢谢您,陛下。”


“哼,我们的提利昂和史坦尼斯公爵闹得每样食物都有灰烬的滋味。不外你也放起火来了,想做什么呀?”


珊莎低头,“血把我吓坏了。”


“血是你成为女人的标记。凯特琳夫人应该早通知过你作好意理准备。你的初潮到来,仅此而已。”


珊莎从没觉得如此语穷词短。“母亲大人是劝诫过我,可我……我以为不是这样。”


“那是怎样?”


“我不知道。应该不会这么……脏乱,应该比较神奇。”


瑟曦太后忍俊不由。“等生个孩子,珊莎,你就明白了。女人的生命九分脏乱,一分神奇,你很快就会知道……而名义上神奇的部分常常最为脏乱。”她啜一口牛奶。“那么,你往常是女人了,有没有一点概念,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已合适同房共枕,”珊莎说,“并为国王怀孩子。”


太后苦笑,“你已不像从前那样期盼这个了,我看得出来,也不会怪你。乔佛里向来不太听话,以至连他出生……我整整辛劳了一天半才把他生出来。你无法想像那种疼痛,珊莎,我的尖叫声如此之大,想必劳勃在御林里都能听见。”


“国王陛下没陪在您身边?”


“劳勃?劳勃在打猎。这是惯例,每当我产期一近,我的王夫便带着猎人和狗逃进森林。回来的时分,他送我一堆毛皮或一只鹿头,我则给他一个孩子。”


“我提示你,我可不想他留下。我有派席尔大学士和足以组成一支军团的助产妇,以及我弟弟。他们不让詹姆进产房,他笑问:谁敢拦他?”


“乔佛里恐怕就不会这么爱你了。这你该去感激你妹妹——假如她还没死的话。他永不会遗忘在三叉戟河畔她是如何当你的面凌辱他,他会凌辱你作为报复。不外,你比名义看上去要刚强,估量能挺住一点点的羞耻。瞧,我不就挺过来了吗?你或许永远不会爱上国王,但你会爱着他的孩子。”


“我一心一意地爱着国王陛下,”珊莎说。


太后叹口吻。“你最好多学点谎言,而且要快。史坦尼斯大人不会喜欢这一句,我向你保障。”


“新任总主教说,诸神反对史坦尼斯公爵,由于乔佛里才是真正的国王。”一丝奇特的笑容闪过太后脸庞,“他是劳勃的嫡子和继承人,但劳勃每次抱起他,他都会大哭,令国王陛下很不喜欢。


他那群杂种岂但总开心肠对他咯咯傻笑,当他把手指放进那些低贱的小嘴时,他们还会快乐地吮吸。劳勃向来盼望欢乐和笑颜,他总是如此,哪里能找到这些他就去哪里,所以去找了他的朋友和他的婊子。劳勃想要被爱。我弟弟提利昂也有同样的缺陷。你想被爱吗,珊莎?”


“每个人都想被爱啊。”


“看来初潮也没让你变聪明,”瑟曦道。“珊莎,容我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跟你分享一点做女人的聪慧。爱是毒药,固然甘美,但依旧能杀人。”


第五十四章琼恩


风声峡中一片黑暗。一天中的大半时间,两旁的巨石山峦遮盖阳光,人马行在阴影下,吐息在冷气里结霜。覆冰的水流自头顶的积雪堆中涓涓滴落,掉在地上,构成冻结的小池,随即被马蹄踩踏而碎。


几根杂草从乱石缝隙中挣脱出来,间或还有几点惨白的地衣,但此地没有青草,而他们正在森林之上行进。小路既陡且窄,回旋上升,到了山上,狭隘得只能单列行进。侍从戴里吉走在最前,长弓在手,远眺侦查。


听说他的视力守夜人军团上下无人能及。


白灵焦躁不安地跑在琼恩身旁,不时驻足回头,竖起耳朵,仿如听见什么事物在尾随。琼恩知道影子山猫不会攻击活人——除非真实饿得难受,但仍旧拔出长爪,认真警戒。


峡道最顶点是块风蚀的灰拱石。从这往下,道路变宽,逐步下落,直达乳河河谷。科林宣布团队在阴影增长前将于此休息。“影子是黑衣人的朋友,”他说。


对此琼恩深以为然。在阳光下骑行——任山区的艳阳撒落斗篷,解散浸骨的寒意——固然令人陶醉,却充溢风险。峡口既有三个守望者,越是深化一定更多,随时可能遭遇。


石蛇蜷进破烂的毛斗篷,简直立刻睡着了。


琼恩和白灵分享腌牛肉,而伊班和侍从戴里吉则喂养马匹。断掌科林背靠岩石坐下,迟缓而无休止地磨着长剑。琼恩盯着高大的游骑兵看了一会儿,才提起勇气走上前。“大人,”他说,“关于那女孩,您还没过问我后来的过呢。”


“我不是大人,琼恩雪诺。”科林用只剩两根指头的手掌平稳地握石磨刀。


“她要我跟他走,她说曼斯会收留我。”


“她说的没错。”


“她以至宣称我跟她是亲戚。她给我讲了个故事,关于……”


“……吟游诗人贝尔和临冬城的玫瑰。石蛇已对我说了。恰恰我也听过这首歌。从前,曼斯每次巡查归来都会唱它。他很喜欢野人的音乐,唉,还有他们的女人。”


“您认识他?”


“我们都认识他。”他语调悲痛。


他们曾并肩作战,亲如兄弟,琼恩明白了,往常却成为势不两立的仇人。“他为什么背誓分开?”


“有人说他为个婊子,有人说他为顶王冠。”


科林用拇指试试剑锋。“曼斯很爱女人,而且也属于那种不爱向他人屈膝的人,这些都没错,但他离去的理由更深化。比起长城来,他更爱荒野。


那是他的血液、他的天性。他生来便是野种,是我们从截杀的掠袭者怀中留下的孩子——这种孩子守夜人为之取姓‘雷德’①,分开影子塔对他而言不外是回家。”①在英语中,“Rayder”雷德是“Raider”掠袭者的变体。(未完待续)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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