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唐山市丰南区王兰庄镇人民政府) 两会期间 进京上访违法吗? 违法!选择两会期间上访的大部分信访人并不是依照法定程序上访,而是择机给基层政府施加压力,所以不具有合法性。 《信访工作条例》规则: 不得越级上访 不得无理缠访、闹访 不得在非信访场所上访的规则 信访是公民的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必须依法合理表白诉求。对自己的诉求必须有理性的判别,能否的确合理合法,处置能否具有理想性,切忌较死理儿,以至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极端的上访岂但不能处置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结果。
依照公安部新修订《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立功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这些上访行为属违法行为: 公安部明白 这些上访行为属违法行为 1 违背规则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则推选代表,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则,经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对其中止劝止、批判或者教育后,仍不矫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则的, 以扰乱单位次序、聚众扰乱单位次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 2 拒不经过法定途径提出投诉央求,不依照法定程序央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或者信访诉求曾经依法处置,依旧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央求,在信访接待场所多次缠访,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中止劝止、批判或者教育;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 以扰乱单位次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 3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年老、年幼、体弱、患有严重疾病、肢体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经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对其中止劝止、批判或者教育后,仍不矫正的,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则,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 以扰乱单位次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 4 在信访接待场所摆放花圈、骨灰盒、遗像、祭品、熄灭冥币、停放尸体等行为,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则,经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对其中止劝止、批判或者教育后,仍不矫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二项规则的, 以扰乱单位次序、违法停放尸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 5 怂恿、串联、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白诉求,扰乱信访工作次序,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则的, 以扰乱单位次序、聚众扰乱单位次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 6 聚众扰乱信访工作次序,情节严重,契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则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者 以聚众扰乱社会次序罪清查刑事义务。 7 为制造社会影响、发泄不满心情、完成个人诉求,驾驶机动车在公共场所恣意冲闯,危害公共保险,契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则的,按 以 风险措施危害公共保险罪清查刑事义务。 8 以递交信访资料、反映问题等为由,非法拦截、强登、扒乘机动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抛撒信访资料,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则的, 以障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 9 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度机关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弓弩、匕首等管制用具,或者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风险物质的,应当及时遏止,收缴枪支、弹药、管制用具、风险物质;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条规则的,以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用具、非法携带风险物质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情节严重,契合《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则的, 以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风险物品危及公共保险罪清查刑事义务。 10 采取 放火、爆炸或以其他风险措施自伤、自残、自杀,危害公共保险,契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则的, 以放火罪、爆炸罪、以风险措施危害公共保险罪清查刑事义务。 11 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三条规则的,以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契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则的,以故意伤害罪清查刑事义务。明知患有艾滋病或者其他严重传染疾病,故意以撕咬、抓挠等方式伤害他人,契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则的, 以故意伤害罪清查刑事义务。
12 采取 口头、书面等方式悍然凌辱、诽谤他人,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则的, 以凌辱、诽谤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 13 写威吓信或者以其他措施要挟他人人身保险,或者多次发送凌辱、威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则的, 以要挟人身保险、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 14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则的,以侵犯隐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情节严重,契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二款规则的, 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清查刑事义务。 15 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遭到刑事清查或者遭到治安管理处分,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则的,以诬告陷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契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则的, 以诬告陷害罪清查刑事义务。 16 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四条规则的, 以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予以治安管理处分。 17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九条规则的,以故意损毁财物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契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则的, 以故意破坏财物罪清查刑事义务。 18 以制造社会影响, 采取极端闹访行为、持续缠访闹访等要挟、要挟伎俩,敲诈敲诈,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九条规则的, 以敲诈敲诈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契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则的, 以敲诈敲诈罪清查刑事义务。 19 以辅佐信访为名骗取他人公私财物,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九条规则的,以诈骗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契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 以诈骗罪清查刑事义务。 20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重要交通站场及周边聚众实施 静坐滞留、下跪、张贴分发资料、喊口号、打横幅、写大字报、穿状衣、出示状纸,或者非法汇集,以及在举行文化、体育等大型大众性活动或者国内、国际严重会议期间,在场馆周围、活动区域或者场内实施前述行为,经劝止、批判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则,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则的,以扰乱公共场所次序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次序或者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所内、在大型活动场所内展示凌辱性物品、向大型活动场所内投掷杂物依法 予以治安管理处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次序,抗拒、障碍国度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契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则的, 对首要分子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次序罪清查刑事义务。 21 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度机关门前或者交通通道上 梗塞、阻绝交通或者非法汇集,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规则的,以障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聚众障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契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则的,对首要分子 以聚众扰乱交通次序罪清查刑事义务。 22 在 外国使领馆区、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所在地实施静坐,张贴、分发资料,呼喊口号,打横幅,衣着状衣、出示状纸等行为或者非法汇集的,应当立刻遏止,疾速带离现场,并收缴相关资料和横幅、状纸、状衣等物品;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则的,以扰乱公共场所次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次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契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则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者 以聚众扰乱社会次序罪清查刑事义务。 23 怂恿、谋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止,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五十五条规则的,以怂恿、谋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未经主管机关答应,未依照主管机关答应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道路中止,或者在中止中呈现危害公共保险、破坏社会次序情形的,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规则予以遏止、命令解散;不听遏止,拒不解散的,依法强行解散、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刻予以拘留;契合《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规则的,对其担任人和直接义务人员依法予以正告或者拘留;拒不服从解散命令,契合《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则的,对担任人和直接义务人员, 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清查刑事义务。 24 实施 跳河、跳楼、跳桥,攀爬建筑物、铁塔、烟囱、树木,或者其他自伤、自残、自杀行为,制造社会影响的,应当积极组织挽救;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以扰乱单位次序、扰乱公共场所次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契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则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者以聚众扰乱社会次序罪清查刑事义务;契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则的,对首要分子 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次序罪清查刑事义务。 25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依照规则购票,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无理取闹,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则的, 以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次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 26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 情、警情,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风险物质,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风险物质,制造社会影响、扰乱公共次序,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规则的,以虚拟事实扰乱公共次序、投放虚假风险物质扰乱公共次序、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风险物质扰乱公共次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契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则的, 以投放虚假风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惧信息罪清查刑事义务。 27 障碍国度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障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则的,以障碍执行职务、障碍特种车辆通行、冲闯警戒带、警戒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障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分;运用暴力、要挟措施障碍国度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契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则的, 以妨害公务罪清查刑事义务。 28 恣意损毁、占用信访接待场所、国度机关或者他人财物,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则的,以寻衅滋事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分;契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则的, 以寻衅滋事罪清查刑事义务。 29 怂恿大众暴力抗拒国度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契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则的, 以怂恿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清查刑事义务。 30 经过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制造、复制、传播有关信访事项的虚假音讯,怂恿、组织、谋划非法汇集、游行、示威活动,编造险情、疫 情、警情,扬言实施爆炸、放火、投放风险物质或者自伤、自残、自杀等,契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险维护管理措施》第二十条规则的,依法予以正告、罚款或者其他处分;契合《治安管理处分法》《刑法》有关规则的,依法清查法律义务。在搜集、固定证据后,要依法及时删除网上有害信息。 31 对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为名,实施本指导意见所列以外 其他违法立功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予以处置。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相关违法立功行为的, 依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分。
家庭影响? 非法上访,不只触碰法律红线,还可能影响子女亲属。 个人违法立功行为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及入伍和参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检查。假如家长有立功行为的话,子女等直系亲属不能从军入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应考中,相似的影响同样存在。报考公安一类公务员的话,假如父母等直系亲属在服实刑的话,政审方面肯定是通不外的。 个人影响 曾受过刑事处分的,以下行业均不得录用: 1. 公务员 2. 法官 3. 人民法院书记员 4. 人民陪审员 5. 检察官 6. 人民监视员 7. 警察 8. 律师 9. 基层法律效劳人员 10. 公证员 11. 司法审定人员 12. 外交人员 13.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14. 行政执法人员 15. 教员 16. 幼儿园工作人员 17. 执业医师 18.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掌管人 19. 会计 20. 注册会计师 21. 期货从业人员 22.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人员 23. 企业破产管理人 24. 保险精算师 25. 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26. 保险营销员 27. 拍卖师 28. 典当行业从业人员 29. 直销工作人员 30. 专利代理人 31. 证券从业人员 32.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33. 导游 34.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35. 基金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 36. 民用保障物品的消费、销售、置办、运输和爆破人员 37. 注册建造师 38. 注册保险工程师 39. 注册测绘师 40. 公安保险技术防备产品的消费和销售人员 41.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 42. 锁具修理运营者 43.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保安人员 44. 保安 45. 房地产中介效劳人员 46. 土地估价师 47. 消费运营单位担任人 48. 拒绝护照签发 为了社会稳定 为了家庭幸福 请正确合法行使信访权益 来源:武威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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