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性骚扰事件时有发生,对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职场的上下级关系,肆意侵害女性。但凡事都有例外,极少数女性不懂得自尊自爱,在与男同事交往中不注重分寸,进而使自身遭受侵害。 近日,山东的有关部门披露了一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具体案情如下:男子兰某某与女子李某某系同一工地同事关系,两人均住在济阳区某街道水质净化厂生活区二楼。2021年10月27日晚上9点左右,兰某某与李某某在短视频软件中聊天,并涉及到两性话题。 不久后,李某某告知兰某某其要去宿舍外的公厕,待会儿再聊。听到这番话,兰某某萌生了与李某某发生关系的想法,便来到她的宿舍门口伺机而动。当李某某下楼经过兰某某身旁时,遭到兰某某言语挑逗。兰某某色胆包天,将与其发生关系的想法告诉了对方,遭到拒绝。 不料,兰某某不甘心就此离去,随后在宿舍门口强行对李某某实施侵犯,其中包括亲嘴、摸胸、拉扯等猥亵行为。一名过路人发现这一情况,于是大声喝止兰某某。兰某某惊慌失措,停止了长达一分钟的猥亵行为。案发几天后,兰某某认识到错误并选择主动投案自首。 检方认为:兰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案发后其积极向李某某进行经济赔偿,取得了谅解。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兰某某不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