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表鉴定大师 2023-2-16 12:26 引用
    《璎珞之秋》林稚子他活了一世,见过那么多男人女人,可没有一双眼睛像她。chapter 1她眼睛里有种冰凝雪冻的天真,他以前不觉得,站在高处,老式木凳稳妥而沉重,他说“好了”,她摁开关,鹅黄色灯泡奶油似的将房间笼在一片温柔里。他低头时她正抬头,两个人双眸相对,他心里响起白鸟滑过水面时的飒飒声。自那日起,他就总是梦见她的眼睛。但进出门也仅限于打个招呼。帮她修好灯泡的隔天,女孩下班回来,拎着一袋苹果,说是谢谢他。两个人推让了很久,到后来她有些脸红,头一低回房去了,蓬九这才想起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那袋苹果他吃了很久,直到深红的皮褪色成黯黄,一粒一粒起了皱缩的斑点,他仍然没有丢。放在水池隔板上,夜里不开灯去厨房抽烟,望见苹果的投影,他又想起她分明的眼睛。女孩有张普通的脸,杏仁眼,瘦怯的鼻和嘴,并不算十分美。连衣裙从薄薄的肩骨上挂下来,有时像衣服穿着人在走。他以前见过许多丰腴有情致的女人,香烟别在手指的中间,指甲油是红的,烟头是红的,艳丽如鬼魅的嘴唇是血红的。他知道自己喜欢哪一类的女人,但这清淡无邪的眼睛让他心里有些堵。房东那天在她门口喊:“罗小姐,罗小姐,不好意思呀,这个月我们要涨房租了。”蓬九隔着门听——其实也不算偷听,他平时都在门前练倒立来着。他的眼睛里扫到门地缝里漏进来一束光,女孩穿淡蓝色的平底鞋,如小猫一样轻软地踏出门框。他听见她很小声地说,“太贵了,能不能少一点?一点点也行。”“哦哟,现在菜市场上连鸡蛋也要一块五一个了,嫌贵呀,对面楼你去打听打听什么价好啦……”小小的淡蓝色的鞋,鞋尖与鞋尖局促地拢在一起。房东太太的狗一直在叫,她像是有点怕狗,不自觉地往门里退。小狗绕了一圈,感觉到了蓬九的气息,跑到他门前不停地叫。“罗小姐你考虑考虑清楚,不喜欢搬走好了呀。”房东不耐烦地抱着狗下楼,淡蓝色的鞋子静默地站了一会儿,忽然鞋尖转了九十度,正好对着蓬九脸的方向。蓬九立时吃了一惊,本能地想躲避,手一松整个人跌下来,躺在地板上只觉得腕骨钻心地痛,再仰头去看,那双鞋已经不见了。走廊里空空荡荡的,带着一点冬天的萧瑟,她原不过是转个身回房罢了。他的手受伤了。这伤使他责备自己,觉得是偷听女人说话的惩罚。晚上房门“咚咚”地响,他的房间从不会有人敲门。他小心戒备地从猫眼瞄过去,暮色圈出的光影里,瘦而孱弱的罗小姐站在圆心。“灯泡坏了,麻烦您帮我看看好吗?”她怯怯地问。chapter 2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映秋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住在这么偏僻的郊区。上周五她加班到很晚——那天是情人节,同部门老资历的前辈们早早下班去约会,一摊子没做完的工作都扔给了她。映秋一晚上都没顾得上吃饭,赶文案做PPT,到家楼下时已经是十点一刻。初春夜晚的扬州,淅淅沥沥下着些小雨,夜幕融在寒气里,地面湿漉漉的,偶尔留着一两枝玫瑰的残蕊。映秋自嘲地笑笑,垂着头慢慢地上楼,只觉得身体累到没有知觉。楼是九十年代的老式居民楼,照明灯坏了没有人修,她不得不打开手机灯。快到家门时,她鼻子闻见呛人的烟味,一转弯,红光点点,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正坐在黑洞洞的台阶上抽烟。映秋只觉得头皮一紧,低头假装在包里摸钥匙,手心里一层汗,其实钥匙是老早就抓在手里的。见她停住,那些人丝毫没有要让一让的意思,反而居高临下,纷纷注视过来。映秋无法,只得横着心走上楼梯。她穿了条短窄的羊毛裙,从坐着的人中间挤过去,迈步很不方便。果然,在经过他们时,有人轻轻吹起口哨,映秋闭着眼也感觉得到那些人脸上暧昧的笑。她心里有些恼,几步赶完剩下的楼梯。可这天的锁也同她作对,越是着急便越是拧不开。已经是夜里十点半,吹口哨的声音,地上坐着的人笑的声音,让映秋陷在黑暗里,只觉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是这时隔壁的门忽然“砰”地推开,楼道里涌进一片暗金色的光明,光芒里站着那个帮她换过灯泡的隔壁邻居。口哨声停了,空气静得可怕,映秋不敢抬头,死死抓着手里的钥匙——男人很自然地带上门,外套松松地甩在一边肩上,径直穿过人群下了楼。那帮人敛手敛脚地跟在他身后离开了。关上房门映秋才觉得热,摸摸后背,毛毛的一层薄汗。当初毕业来扬州工作时,为了省钱住在郊区,妈妈知道了死活不同意,说偏僻地方不三不四的人多,她一个女孩危险。映秋从不把这些话放在心上,到今晚才觉得心“怦怦”跳快。她从不知隔壁竟然住着个这么危险的人物,她以前竟然还去敲他的门,请他来自己家换过灯泡!映秋只怪自己警惕性太低,在楼道里偶尔再遇上,她只装低头看手机,再不敢同这个男人打招呼。他看上去是那么清秀,像二十岁时候的梁朝伟,面孔白白净净,笑起来有一点浪漫不羁的随意。谁能想到这样的人竟然是个小混混?映秋只觉得怕。可惜这个季度的房租已经交了,冒然要搬,映秋又舍不得损失那钱。她搬来是什么时候的事?数数日历,好像也才三个月。既然这三个月里没有发生什么,那接下来的三个月应该也会很快度过的。到时她一定要搬到市区去。今晚的遭遇还只是虚惊一场,网络上天天报道一些单身女孩遇害的新闻,她从没想过会离自己这么近——那天晚上那么黑,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她这辈子都不想再遇到第二次了。chapter 3三个月后,她到底没能搬家。当初房东满口应承只要住满半年,押金可以无条件退。等到映秋真的在楼道里同房东理论,老太太却又矢口否认,说从来没有这样的事,一定是要住满一年。她罗小姐要是想走随时可以,只要把押金留下就好了。映秋租的房子是押三付一,为了不使那三个月的押金打水漂,她咬咬牙,又忍了下来。她再不敢加班到很晚,如果有做不完的工作,宁可带回家或者第二天早早地去公司做。一开始隔壁男人还像往常一样同她笑笑,后来见映秋不搭理,他也沉默下来。他换过的那盏灯泡每夜在她房间里亮着,像虚空里熟透了的柿子,随时随地要从天花板上跌落下来。她怕他,连带着觉得那灯也危险起来。临近旧历年,办公室里所有人都忙得透不过气,琐事就全压在映秋这帮新人头上。那天映秋还在做事,总经理助理过来说原计划出差的同事病了,让映秋准备顶替一下。几个同坐一排的同事的目光扫过来,映秋一低头,忙按捺住内心狂喜。能和总经理一起参加年展,是新人想不到的福利。她住得远,只有两个小时的准备时间。等匆匆赶回公寓,站在自家门前,才发现钥匙落在了公司抽屉里。映秋给房东打电话,一直打不通。行李什么的还在其次,只是她的身份证锁在梳妆台下面了呀。没有身份证又怎么坐飞机呢?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映秋只觉得鼻子酸酸的,想着当初能从实习生转正有多不容易!楼道里的住户已经开始做饭了,铁铲敲在锅边发出“砰砰”的声音,青菜滚进热油发出“嗞嗞”的声音。饭菜的香味飘过来时,映秋没来由地想起妈妈——要是妈在就好了,妈什么都能解决。都怪自己非要离开家出来闯荡,现在是十二点,一点钟经理就要出发,她做事怎么总是一塌糊涂!就在映秋蹲在家门口“呜呜”哭起来的时候,隔壁的门开了,男人像是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的,一条雪白的毛巾挂在脖子上。后来回想起来,映秋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她哭得迷迷糊糊,看见他出现,就像抓着了救命稻草,晕头晕脑就走进了他的家门。chapter 4“喝水吗?我这儿没有别的。”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没开封的矿泉水,见映秋摇摇头,便自顾自拧开盖子喝了起来。“我没带钥匙,能不能从你这边翻墙去我家?”映秋哭的时候吸了冷空气,此刻一边打着嗝,一边寻了把凳子拎到阳台上。没等男人同意,她径直甩掉脚上的高跟鞋,准备爬阳台。男人忽然笑了,映秋只觉得这笑声很冒犯人,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等到她真的站在窄窄的水泥边沿上,探身朝外看了看,才发现方才的勇气不知不觉已消失了大半。“下来吧。”男人说。“我非过去不可,不然我就失业了。”映秋红着眼不肯转身,怕一回头下一秒又要哭起来。男人走过来望了望外面,淡淡道:“六楼,穿着西装裙爬阳台,不怕死啊。”“不怕。”映秋也望望楼下,嘴里仍在倔强,声音却小了许多。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男人忽然拦腰一抱,很轻易地就将映秋从阳台上抱了下来。“要拿什么?”“身份证,梳妆台左边下面第二个抽屉。”他轻轻一跃就过去了,快得映秋甚至没看清他是怎么做到的。三分钟后,他已经又翻了回来。白石灰墙面上长满了湿滑的苔痕,他的表情轻松,映秋却觉得呼吸都要停止了。她的身份证被他衔在嘴里,她从他的双唇间取下那张薄薄的卡片,手指触到他柔软的唇——她心里蓦然一惊,像是一只藏着礼花的盒子被“砰”地打开。她不自觉地注意到了他青色的胡碴,桃花的眼,乱糟糟湿润的发。这么冷的天,他只穿一件白色棉质背心,肌肉纹理在棉布下若隐若现,大理石雕塑一样好看。映秋脸一红,男人没事人一样从脖子上扯过毛巾继续擦头发。映秋忽然觉得心跳得厉害,赶紧扭过头去,她还从来没有目不转睛看着一个男人这么久。临出门时,男人忽然叫住她:“罗小姐,你要是不放心,下次可以在阳台那边放一排仙人掌。”她的脸又红了。“还有,上次那些人是我在建筑工地的工友,抱歉吓到你了,但他们不是坏人。”她只觉自己的脸已堪比熟透的番茄——这个人说话真的一点儿转弯都没有啊。“我……我叫罗映秋。”女孩迟疑了片刻,怯怯地伸出手。“姜蓬九。”男人几不可察地笑了,轻轻握了握对面那只白白的小手。chapter 5过了年,人事主管找映秋谈话,第二天她便换了工位。搬纸箱去楼上时,路过本层的茶水间,听得见里面的窃窃私语——说是私语,声音却又不合理的有些大,明的暗的,像就是想要说给她听。说闲话的是当初一道进来公司的几个新人。映秋同总经理出过一趟差后,接手的项目档次直线飞升,连公司云南的大客户也从老员工手里转到了她这边。老员工咽不下这口气,不久便辞了职。他一走,楼上的工位空下来,经理直接点名要映秋上去。映秋抱着纸箱站在电梯口,那些嬉笑的言语,像一把钝掉的刀子,拉得她心脏生疼。她认得那些声音,从前大家一道做实习生时,小杜没生活费了,是映秋常常点多一份米饭两人一块分菜吃;娜娜的房东临时要卖房子,也是映秋收留她住了半个月度过找房期。自己走到今天有多努力,别人不理解也就算了,小杜和娜娜竟也参与了这样的茶水间八卦,映秋只觉得胃里堵堵的,像闷口吃了一大团发霉的棉花。她的时间自然而然地空了下来,再没有小姊妹约着一起逛街晚餐,每天唯一的讲话对象只剩下家乐福的收银员。微信页面干干净净,喊一声能听得见回音的空荡。到这时,映秋才真正觉出一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寂寞。她学着刷淘宝排遣时间,可月底看到账单,脸色比钱包还要灰败。她又想起来折腾菜谱,在厨房里“乒乒乓乓”弄出一堆乌七抹黑的东西,只庆幸没有酿成火灾。日子难挨,她现在除了躺在藤椅上晒太阳、看书,什么也不敢做。漫长的春日的下午,看得倦了,她有时会站在阳台上,扭头望见隔墙,年复一年的梅雨季在上面留下斑驳的霉点,阳光折射在白石灰上,显出一种混沌暧昧的微光。映秋心里一动,不自觉地用手掌贴在墙壁上,指尖凉凉的,像那天他第一次同她握手,他手指粗糙冰冷的质感。唉,她不觉轻轻叹了口气。想起这个人,映秋才觉察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那次出差她走得匆忙,也没来得及道谢。水果第一次已经送过了,第二次又送什么礼物好呢?等到蓬九从西北回来的夜晚,扬州正经历着倒春寒。蓬九穿着轻薄利落的黑色牛仔夹克,头和手光光地裸在寒气里,皮肤是苍肃的白。他像是一点也不觉得冷,走路的脚步极舒展,如同黑夜里游走过屋顶的猫。他的视力好,在楼道里已经察觉到微微的光影变化,心里戒备起来,一只手已经探在腰间,抬脚又上了一层楼梯,连呼吸也几不可闻地暂停。门上挂着一个黑色塑胶袋,棱角支起,显出一种极其可疑的形状。直到坐在沙发上,蓬九才哑然失笑。他没有开灯,窗外的扬州冻在一片夜的寒气里。偶尔有一两辆车子经过,光束从窗户里探进来,一瞬间满室明亮。车子消失在街角时,蓬九脸上的光也跟着寂暗下来。他手心里攥着一只小猪形状的夜灯,粉红色的肚皮上套一件白色小背心,蹄子笨笨地举着一颗星星。送礼人的小心思直令他发笑,他总是习惯贴身穿一件白棉背心。第二天,蓬九在楼道里遇着映秋,女孩刚下班回来,手里晃晃荡荡拎着一个柚子。蓬九双手插在裤兜里,白衬衫的袖子挽得高高的,站在门口笑:“喂,下次要送礼物给男生,至少要包装好一点吧。”她的脸一下子涨红了,看也不看他,扭身进门去。隔了几秒钟,门又开了,她气鼓鼓地冲出来,拿手里的柚子狠狠捶了蓬九一下。chapter 6也忘了是谁先开的口,后来映秋就常在蓬九家蹭饭。他做黑椒小牛菲力、法式奶汁青口、东南亚海鲜叻沙,映秋吃了一个月白食,腰围以目力所及的趋势见涨。她先前还不好意思,执意要出自己的那一份饭钱。蓬九正吃着饭,淡淡一笑,一双骨节修长的手放下刀叉,将钱慢慢推了回来。映秋只觉得蓬九身上有种不容置疑的定力,她只是看他的姿势、他的神态,就心知肚明他不可以用世俗的客气来衡量。蓬九从不做中式菜,映秋只问了一次,那晚他正在厨房做意面,映秋注意到他的背僵了一僵。“你知道人做饭是会带有印记的吗?”“什么印记?”他笑笑,没有回答。四月一号那天碰上周末,映秋过来吃晚饭,发觉今天的菜都是海鲜,七七八八的碟子排了一桌,还开了一瓶白葡萄酒。蓬九做饭是私厨的水准,酒又好喝,映秋吃得形象全无。蓬九吃得倒少,一直望着映秋微笑,问她还好不好吃。映秋拍着肚皮坐在餐桌前,只觉得再满足没有了,叹了口气道:“要是这样的日子一直过到死就好了。”蓬九闻言站起身,他的家清简至极,一居室客厅里只放着一张白木餐桌、两把椅子。他走过去熄了灯,映秋先是吃了一惊,继而安下心来。在夜的黑里,一双手从身后轻轻揽住她的肩。她被那双手带起身,在空旷的客厅里跳舞。起先她还笨笨地总是踩到他,后来就被他带得很好了。这会儿她已经逐渐适应室内的幽暗,隔街喧嚷的市声,流溢的霓虹,路灯暗淡昏黄的光线一一从窗外透进来。地板上印出田字格的窗户投影,他们踩在这阴影里,好像离世界很近,又好像和世界毫无关系。男女之间暧昧未尽的静谧,每一刻钟都有着岁月绵长的温柔。蓬九带着她在阴影里轻轻地旋转,没有灯光,没有音乐,蓬九身上有皂粉苦涩的清香。映秋忽然眼睛潮湿起来,将头轻轻靠在蓬九的胸膛上。蓬九忽然喃喃道:“有一年大雪天,清早我去个园,没有什么人迹。白雪覆在竹子上,清清白白,天阴阴的,还在落雪。我仰头看,发现雪在空中看起来是黑的。你说,世界上真的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吗?比如黑,和白。"如同梦呓。她闭着眼:“下次大雪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个园。”“好啊。”“那么一言为定。”朦胧中,映秋似乎觉得自己额头上落下一个湿润的吻。她醉得厉害,却很想睁开眼睛看看蓬九,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抱着自己在跳舞。chapter 7醒来时映秋已经在自家的床上,外套挂在衣帽架上,鞋子被擦得干干净净放在门后。她身上覆着棉被,四月的阳光透进来,乍看之下有种疲倦的暖意。映秋心里一激灵,伸手拿过床头的闹钟,已经是下午三点。她只觉头疼得厉害,起身去厨房倒水喝。久未启封的炉灶上放着小小的陶罐,揭开盖,是一罐普普通通的白粥。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做的,映秋微微一笑。案板上一字排开三个小方碟,咸鸭蛋、萝卜丝、苦瓜干,朴素清简的食物在宿醉后有种熨贴人心的安慰感。映秋用小碗盛了粥,捧在手心里慢慢地喝。温热的粥水下肚的瞬间,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蓬九做的是中式早餐的廉江白粥——她心里一紧,穿着拖鞋就往门外冲。一开门,门板就撞到什么人身上。映秋伸头一看,是房东太太。她正提着小坤包在楼道里站着数钱,背上吃痛,转过头来狠狠瞪了映秋一眼,道:“你们商量好了是不是,我这合同里是要住满一年的,现在让我上哪里找房客去。”“找房客?”“不要装了,隔壁礼厢住嘛住嘛,连男朋友都住出来了,现在的年轻人……”房东太太撇撇嘴,牵着狗就下了楼。想起了什么,她扭头又说:“你尽快,从后天起我可是要按酒店算钱的。”映秋只觉得心里一空。房东太太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楼梯口,远远仍能听见小狗的叫声。蓬九的门没有锁,映秋迟疑了片刻,拧开把手迈了进去。这个家她曾经来吃过一个月的饭,她曾在门口“咚咚”地敲门,求它的主人出来换一换灯泡;她在没有开灯的夜晚与他共跳一支没有曲子的舞。而今这里仍然有着一张餐桌和两把椅子,卧房里仍然有床,被子掀开一角露出松软的白棉布床单,衣橱里还挂着他为数不多的几件黑色衣服。毛巾晾在阳台上,映秋走过去一摸,湿湿的,仿佛主人才刚刚用过。她闭上眼,热泪滚落下来,第一次知道眼泪原来真的是有温度的。退房那天走得很顺利,她原也没什么行李,违约金蓬九走的时候替她一并交过了,映秋想,你不必如此的。但这话到嘴边又想起,他已经走了。隔壁很快住进新的房客,是来扬州打拼的小情侣。闹哄哄地搬家具、安窗帘,言笑晏晏,有细水长流的稳妥。映秋拎着行李箱磕磕绊绊地下楼时,回头一看,这公寓不过是扬州城里万万千千不起眼的栖身地之一。人走茶凉,下一任住客搬进来,又重新开始各人的悲欢喜乐。无论前人有怎样的故事,都不会再有人记得。她黯然地从兜里掏出手机,拨出一串号码,说:“我回来了。”chapter 8“裘璎珞同志这次完成得很好嘛。”机场外,来人走上前拍了拍璎珞的肩,顺手拿过行李塞进后备厢。女孩显见得有些倦,窝在车后座上一声不吭。“怎么了,平时叽叽喳喳的,今天打蔫了?”“王队,接下来还有什么任务?”“好好休息就是你的任务。你可真行啊,姜蓬九反侦察能力一流,好几次都被他溜了。你这回可立了大功。话说,你是怎么知道他要潜逃的?”“他会做饭,饭菜有一个人抹不掉的印记。”“哦?”她张张嘴,想说点什么,最终把话咽了下去,心底莫名生起一份私心:那碗清清淡淡的白粥,是她和他之间干净温热,无法被诉诸于口的所在。一个人只有在所爱面前才会毫无保留地暴露,而她正是利用了这暴露。回到局里,璎珞顺理成章地得到了表彰,作为队里年纪最小的女警,她在短短十个月的卧底中掌握了大量姜蓬九的一手资料和犯罪证据。周末,局长到裘家吃饭,推杯换盏之间毫不掩饰对璎珞的喜爱。他说:“老战友,我跟你比了一辈子都没输过,谁想到了小辈,你们璎珞把我儿子彻底给比下去了。”老裘很得意地笑,又唤璎珞:“来,给你伯伯倒酒。”廉江地处广东边陲,夏天日光倾城,一天一地的金色扑下来,空气里常年游荡着海风腥热的气息。璎珞下班开车回家,等红绿灯时一恍惚,会想起从前当罗映秋的日子。温软的扬州话,甜糯的小吃,总是下着雨的阴凉天气,像是就要拿着锁匙开门,一转头,高大清瘦的姜蓬九倚门站着,两只手插在裤兜里,嘴角斜斜地一笑,唤她“映秋”。“哎。”她应,一激灵发觉自己不知什么时候踩了油门,横街驶过来的大众拦腰撞上来。在失去知觉前,她心里竟然平静得没有一点波澜。她想自己也许就要死了,原本下半身的麻木渐渐蔓延至全身。然而她竟不怕,毕竟作为罗映秋的身份,她早已消失过一次了。chapter 9病房里向来不容易睡好,但局里给璎珞特别安排了单人房。位置在走廊的尽头,清静不被打扰。窗外种着绿意茵茵的小叶榄,爸不许妈来,只说璎珞又出差了,自己一天三次过医院送饭。璎珞现在腿上裹着重重的石膏,手术麻药过去后是钻心的疼痛,但璎珞从来没有哼过。老裘叹了口气,心想:女儿果然长大,再不是从前天真娇憨的模样。老实说,刑侦队要让璎珞去扬州时,他心里没有一刻不担心。谁想到出任务平平安安,反而回到廉江小城,差点在车祸里丧命。局里对这次车祸非常重视,多方严密调查,证实了不是来自犯罪团伙的打击报复。心理医生从病房看过后出来,只说璎珞出事是因为精神压力很大,需要静养休息。所有人都以为她是扬州一案做得伤了神,便没有人轻易来这病房打扰她。日子漫长,海滨小城的夏天是日光里镀过的金针,一寸一寸扎得人寂寞难忍。璎珞细白的脖子在枕头上扭来扭去,只觉得躺得腻烦。央父亲带了几本书来,老裘却怕看书伤神,只说自己不会挑,暗地里拣了本璎珞幼时读过的《唐诗三百首》带来。那本唐诗每页只得一首,注着拼音,背面画着插图,是小孩子字也识不全的简明版。璎珞心里发笑,后来就拿着这本唐诗打发长日。有一回她翻到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写“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扬州”一词乍涌出来,璎珞忽然就心里一酸,交班时偷偷向护士借了笔和纸,将这一句抄下来,折了两折,藏在枕头底下。她住得心里发慌,想要回家,老裘说怕妈妈看到会哭,哄得她一时安静下来。但住院这么久,队里的同事一个也不来看望,璎珞吃饭时直跟老裘抱怨他们没良心。“大家都忙,哪里有工夫来。”老裘给女儿喂饭,陶瓷匙子小心翼翼递过来,像璎珞又变成了三岁的幼童,“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我出任务一走大半年,进门胡子拉碴的,你管我叫叔叔。”璎珞笑,她当然记得。父亲一直说,做刑警就是要有牺牲自己和所爱人幸福的觉悟。黄昏时,窗外的天色渐渐积郁起来,疾速翻滚着的黑云从遥远的海面迫向这座小城。护士过来换药,顺便拿了老裘留在床头柜上的晚饭盒,放到微波炉里帮璎珞热一热。今夜天气预报有雷暴和大风雨,老裘腿上有旧伤,中午就讲好不过来了。雨下下来的时候璎珞正躺在床上背诗,闭着眼也听得到窗外轰然的雷鸣。雨水瀑布一样倾泻下来,小叶榄的树枝“啪啪”地扫着玻璃,有种末世的倾覆之感。窗玻璃不知什么时候被吹开了,天蓝色窗帘被风吹得鼓胀如帆,冷风穿梭直入。璎珞职业性的警觉上来,睁开眼,室内空无一人。她扭过头不去看那窗户,过了一会儿,风渐渐消失了。她努力克制自己,在静谧里,她几乎能听见他衣服上的雨水滴落在地板上的声音。chapter 10他在赶过来的路上时,一直想着那双眼睛。他活了一世,见过那么多男人和女人,可没有一双眼睛像她。纯然明定,总让他想起静美的雪天。有一年他在东北,目睹仙鹤从温泉中起飞,雪地里孑然一身,有种落落寡欢的美。那次他死里逃生,后来辗转过许多地方。到了扬州,他又一次在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到那时的景致。后来他在西北的隐秘据点被警方连根拔起,幸亏他性格一向多疑,临时换了落脚点,赶回扬州,知道有人泄露了自己的货量和行踪,但没有人可以这么贴近他,除了这只白鸟。“好久不见。”他搬了把椅子坐在她的病床前。女孩定定地看着她,他注意到她眼里有戒备,只淡淡地说:“你不要怕。”说完低头将病床摇高。做完这些,他才从雨衣里拿出一个精钢保温壶,没有碗,就将就着用她喝水的马克杯。香糯的骨肉粥从保温壶里汩汩而出,她注意到他的手,新伤加旧伤,累累如老树的枝干。他的头发显见地长了,乱糟糟的。黑胶雨衣穿了许久,棉T恤领口散发出酸馊的气味,是很久没有安生过日子的模样。丧家之犬——璎珞脑海里忽然蹦出这个词。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廉江人姜蓬九应该已于四月二号凌晨在扬州附近的小县城落网。其后她返回了廉江,再后来出了车祸。关于他的案子,她再不知道分毫。窗外雷声轰隆,风雨大作,两个人默然相望。明明有那么多问题要问,那么多话要说,可此身此境,却不知从何说起。蓬九起身绕到床尾,看了看她的名牌。“映秋啊。”他弹一弹那卡片,嗓音疲倦而嘶哑。她默然低头。他叹了口气,又绕回到床前。递粥的时候他不小心碰到她的手,她立即缩了回去。在缩回去的那一瞬她就后悔了,小心翼翼地抬眼看蓬九。可男人的脸仍然是淡然的,没有一丝波澜的样子。她心里知道,他一定被伤害了。她只喝了两口,说吃不下了。蓬九起身接她的杯子时,很自然地取了一张纸巾隔在手上伸了过来。“我要走了,这次来是给你……”他从雨衣内袋里掏出一个黑塑胶袋包裹好的东西。她仰起脸看他,恍惚间像回到了他们初相遇时,他站在老式木凳上说“好了”,她扭头摁开关,鹅黄色灯光将室内笼在一片温柔里——她忽然看见蓬九笑了,尽管他眉心红如地狱的沸点。她捂住耳朵,却仍然听得见子弹从骨肉中穿破时沉闷的撕裂声。chapter 11队里没猜错,逃犯姜蓬九最可能出现的地方,是璎珞的病房。狙击手从对面楼撤走,蓬九的尸体也被警方以最快的速度从病房里清理出去。王队进来时望见璎珞正在喝粥,头埋在马克杯里。走近了他才发觉,女孩的肩在微微地颤动。“小裘啊,抱歉。”这么说来,从给她安排病房开始,就是一个请君入瓮的局。她点点头,表示理解,却仍然不肯将脸从马克杯里抬起来。从前父亲只告诉她,做刑警要有牺牲自己和所爱之人幸福的觉悟,却没有告诉她,一个警察爱上罪犯该如何觉悟。王队将黑塑料袋包裹着的东西交给璎珞,说大雨里狙击手在对面楼看不真切,以为蓬九要掏枪报复她,所以才急忙开了枪。但这也没什么差别,姜蓬九罪大恶极,即使判下来也是死刑。璎珞没有问队友们到底埋伏了多久,也没有问为什么不告诉她这次行动。王队走后,她打开那个已经被揭开检查过的塑胶袋,这才看到里面是一只摔碎的树脂小猪。白色背心套在胖胖的肚皮上,蹄子上那颗金色的星星和小猪的脸一起碎得不成样子。她一滴眼泪也没有掉。其后的许许多多个夜晚,璎珞没有梦到过蓬九。她如常地工作,执行任务。人生如此沉重,很多事情原不必说出口。只有一次她路过扬州。那是十年后的春节,她难得休假,陪父母去苏杭旅游。凌晨,璎珞悄悄从沧浪区宾馆出来,打车去了两小时路程外的扬州。站在天微微亮的个园里,白雪覆盖在竹叶上,清白静美,像从没有见识过天地间的任何污垢。她说:约好的,我来了。她从兜里掏出一副黑色手套,这手套是十年前她从扬州某个故人的空房间里拾到的。她将手套埋在个园里,雪越下越大,分不清是雪片还是眼泪。又或者是她在黎明未醒的梦中,一抬头看到他就在雪中站立着,一张年轻的脸,像刚刚去TVB试戏时的梁朝伟,脸上有种男孩气的散漫和快乐。他向她伸出手,这一次她没有退缩。隔着永恒的空气,她像搭着某个人的肩,像某个人也拥她在怀里。在清晨万籁俱静的雪地里,彼此无声地舞着。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原文载于2018年爱格2A
  • wanhuLee 2023-2-16 12:25 引用
    《伦敦旧梦》绿亦歌(前面是作者当时的碎碎念,文章在后面。) 开头随便和你们聊聊天。这篇《伦敦旧梦》,写于去年十一月,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恍若一梦。杂志上市后,我在一个深夜收到一位姑娘的私信,很长很长,她告诉了我她的故事,一个现实版的伦敦旧梦。人生本来就狗血,又俗套又狗血。常常有读者来问我,某某故事是否是真实的,真真假假,我自己也说不上。(只是我再不愿意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害怕寥寥数万字写完,就真正结束了。总要留些在心间,以此提醒自己,匆匆那些年,不全是对人生的苟且和将就。)后来有一次,我在微博上发了一段文字,大概是今年春节的时候,她回复我“穿梭一段又另一段感情中,尝试拥抱尝试亲吻或沟通,没有好感再尝试也没有用。”那是蔡健雅《无底洞》的歌词,天知道那段时间我把这首歌听了多少遍。(所以你们在我微博下的回复,每一条,我都有好好的看,私信也是,但是真的没办法一一回复,见谅。)我和她成为了好友,她出去旅行,常常拍了照片发给我看。她相机里的世界美得不像话,她真的是个很好的女孩。感谢文字,让我遇到了很多很棒的人。红尘滚滚,哪一种相遇,不是生命的奇迹?ps:很喜欢聂鲁达的这首诗,《我在这里爱你》,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一切,你如此遥远。伦敦旧梦文/绿亦歌
    这十年来,我遇见了许多许多个别人,许多许多种可能,可是今生今世,只得他一人,能被我冠以美梦。
    1.2001年的冬天,我去往伦敦求学。那时候英镑还很坚挺,和人民币的汇率高达15:1,我连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都舍不得买。我的专业是奢侈品管理,听起来噱头十足,像是一直泡在钱罐子里,对着不懂行的外人足够吹嘘上一辈子。可实际上,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我们每天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研究客户需求,营销管理,和财务报表,那些隔着橱窗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美丽事物,于我们只是无比遥远的一个梦。大一的冬天,在教授的推荐下,我成为一家老牌珠宝公司的实习生。我第一次走进那里的时候,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楼梯前,紧张得全身发抖。我出生在祖国北边的城市,家中没什么大钱,但是衣食无忧,可是在绝对的金钱的帝国下,我只能感到害怕。我的上司Linda是英法混血,可以在伦敦腔和纽约腔之间自然切换,我英文水平只能算上三流,有一次被她训斥,用的竟然是中文。第一次遇到欧阳景,就是在这里。他坐在轮椅上,微微垂下头,我正好从大厅经过,看到他,我微笑着走上前问:“我可以帮到你吗?”最简单的一句话,被我说得结结巴巴。他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这是第一次,有个人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冷静,无悲无喜,他的眼眸深邃,我动弹不得。下一秒,我的手机响了,Linda问我去了哪里?我匆忙地向他点点头,然后抱着一大叠文件夹,匆匆忙忙地跑去电梯口。过了一会儿,处理完杂事,我去走道上,往楼下大厅望,已经看不到他了。我忍不住对Linda说:“我刚刚在大厅看到一个人,实在是太英俊了,从来没见过这样美的模特。”Linda一愣,说:“公司没有招募模特,最近也没有发布会。”我正疑惑着,Linda忽然转过头问我:“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黑发黑眼,坐在轮椅上?”我点点头。Linda苦笑:“他?他是最顶级的奢侈品。”我那时候不懂,一个人,怎么会被比喻成一样奢侈品呢。
    圣诞节假结束后,我又开始了忙碌的学习。有一天,我们的品牌文化课老师忽然告诉我们,他邀请到了一位大人物来为我上下一周的课程。我并不太有兴趣,毕竟对我来说,也就是只是换了一个很复杂的英文名的外国人而已,他们姓氏里镶嵌的贵族地位,我并不太懂得。第二次见到欧阳景,他穿了一件简单的西服,给我们放了一部他投资拍摄的关于奢侈品的纪录片。他坐在一旁的角落里,灯光落在他的脸上,忽暗忽明。那两个小时,屏幕上放的什么我一个画面也没有记住,一句旁白也没有听懂,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他。我坐在阶梯教室的后排,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那天下课,他说了下课,却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静静地坐在讲台上。有好多女孩子忍不住跑上前与他说话,他只是微笑着摇摇头。等到最后,教室里的人走光了,我还磨磨蹭蹭舍不得离开,这时,他忽然抬起头,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我鼓起勇气,紧张地走上去,冲他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嗨,真巧……我们,曾见过一面,你还记得吗?”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回答:“不巧。”我的笑容尴尬地凝结。 “不巧,”他言简意赅地说,“我为你而来。”我愣住,以为自己听错了,不,我一定是听错了。他淡淡地笑:“简小姐,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他希望我能为他工作,我需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只用每周去他那里,为他念一些书或者诗歌。“我从来没有听过,还有这样的工作。”我目瞪口呆。他没有回答我,他双手交叉看着我。他有一双很漂亮的手,十指修长,骨骼分明。可是我注意到,他的手背上有一道疤痕,明明很狰狞,长在他的手上,竟然成了一种美。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是我?”他淡淡地说:“你的声音很好听,能够帮助我入睡。”我傻傻地说:“你失眠么?我爷爷是中医,我可以帮你问问。”他没说话,只看着我的眼睛,我想我一定是中了蛊,竟然鬼使神差地开口,应下来:“好。”
    2.司机来接我那天,伦敦在下雪。停在路边的黑色劳斯莱斯蒙上一层薄薄的雪,司机为我将车门打开,他并未坐在车中。我有些失望,忍不住问司机:“请问,他叫什么名字?”“少爷说你叫他欧阳景就行了,他有八分之一的中国血统。”车行驶在泰晤士河畔,在这座历史悠久,曾经站在世界顶点的城市,这辆车也足以引起街边路人的频频回首。我有些不安地问:“我们要去哪里?”“Paradise。”司机回答。我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我打开车门,才知道司机口中的“paradise”是什么意思。我竟然站在一座山中,一侧是悬崖,山谷萦绕,而我的面前,伫立着一座城堡。在望见城堡的这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贵族。欧阳景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身边,他同我一样,望着远方群山,淡淡地说:“天地很大,是吗?”我傻傻地点头。他轻笑了一声,充满讽刺。我转过头看他,他却已经转过头,推着轮椅走了。我第一次为他念书的时候,我同他一起坐在火炉边。“我要为你念什么?”我不自然地转移话题,“我的英文并不是很好,请不要介意。”“随便你,”他揉了揉眉心,“你可以在书架挑你喜欢的。”那是个下着雪的黄昏,我挑了一本聂鲁达的诗集,随手翻开来,竟然就是我最爱的那一首《我在这里爱你》。我紧张地将手指放在每一行诗下,试图流利地念出来:“我在这里爱你,纵使地平线徒劳的隐藏你。我在这些冰冷的事物中,仍然爱你。有时我的吻乘上沉重的航船,穿越海洋,它永不停歇……”他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好像是睡着了。我不敢停下来,怕惊扰到他,只能不停地念下去。一直到我念完了整本书,我呆呆地看着空白的最后一页,不知道应该做什么。身后的火堆不断跳跃,突然发出“霹雳”一声。管家悄无声息地走来,对我微微屈身:“小姐。”“他睡着了。”我说。“是的,”他微笑着,“辛苦您了。”我将手中的书递给他,蹑手蹑脚地站起来,才发现已经坐得双腿发麻。我拖着脚走了两步,管家微笑着说:“少爷吩咐过了,您今晚住在这里就好。”这天夜里,我住在欧阳景的城堡里。我以为我会失眠,可实际上,我在床上躺下后很快就入睡了。只是我做了一夜的梦,一夜的噩梦。我梦见城堡在一夜之间被熊熊大火包围,我站在外面,不停地喊欧阳景的名字,我知道他就在那里,我知道他听得到,可是我的脚像是被上了禁锢,一步也挪动不了。我口干舌燥,在深夜被渴醒,赤脚踩在地毯上去找水,拉开厚重的窗帘,看到一弯清冷的月挂在蓝紫色的夜空。第二天起来,大雪初霁,阳光普照。我换好衣服走下楼,欧阳景已经醒来,坐在长桌边吃早饭。桌子就在窗边,一转头,就可以看到山顶上的皑皑白雪。“早上好。”我有些尴尬地同他打招呼。欧阳景没看我,只是点了点头。有人向我递来一张卡,告诉我以后我的工资都将打在卡上。我觉得更加尴尬了,我连忙摇手,用结结巴巴地英文同欧阳景说:“你不必给我钱,我并没有做什么。”“我不建议你拒绝,”他淡淡地说,“或者你希望我去找到你的校长,为你支付你全部的学费?”“你脾气真怪,”我嘀咕,“我们做朋友不行吗?”他看了我一眼:“我没有朋友。”我欲言又止。
    3.我同欧阳景相处得不算糟糕,我其实是一个性格外向的人,喜欢滔滔不绝地说,但是欧阳景很安静,在他面前,我不会说太多的话。但是每次等他睡着以后,我就会小声地絮絮叨叨同他说很多话。比如我小时候的事情,我的祖国,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或者和房东闹了什么不愉快。就是因为知道他不会听到,我才能肆无忌惮地说。渐渐地,欧阳景也会带我出城堡走走。我跟着他去过一次他的射击场,他心情不错,亲自教我射箭。他的书房里挂着一张他少年时代在射击场的照片,他穿着宽松的黑色衣服,将弓张成圆满的弧形,他的侧脸线条温和,眼神凛冽。少年时代的欧阳景,比现在看起来生机勃勃太多,像是早上八九点的朝阳。他现在虽然也很年轻,皮肤白皙如瓷,可是整个人沉寂得如同一潭死水。他现在很少再射箭,我问他为什么。“对背脊压力太大。”他说。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会意识到,欧阳景并不是一个健康的人,任他如何强大,他也只能依靠轮椅行步。我第一次射中红心那天,欧阳景对我露出了一个赞许的笑容,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欧阳景是会笑的。或许是在射击场消耗太大,第二天早上,我吃早饭时没有见到欧阳景,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睡懒觉。我在花园中剪下几朵玫瑰,上面还沾着清晨的露水,我偷偷将它们放在欧阳景的床头。走出房间,我问管家:“他的腿,究竟是怎么回事?”管家看了我一眼:“小姑娘,不该问的事,不要问。”我脱口而出:“他还能站起来吗?”安伯转过头,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说:“这很重要吗?”“是的,”我低声说,“对我来说,他的一切,都很重要。”“小姑娘,”管家叹了口气,摇摇头,“所谓的真相,就是不知道的人会比较幸福。”这时我才确定,欧阳景的腿伤,另有隐情。我开始试图寻找欧阳景的资料,网络上只能搜到一些他的投资新闻,他来自一个庞大而古老的家族,许多信息都是保密。想了许久,我给Linda发了一封邮件,问她,欧阳景是一个怎样的人。她隔了许久才回复我,只有一句话,千万不要爱上欧阳景。我对着电脑屏幕苦笑,心中回答,已经晚了。我早已爱上欧阳景,或许就是初次见面的时候,他坐在宏伟辉煌的大厅中,静静地抬头看了我一眼,比他身后华丽到奢侈的背景都要刺眼。大概过了半年,我得到一个机会,去到欧阳景的房间,帮他拿一份文件资料。他的书桌上有一本厚厚的黑色羊皮本,用金边镶嵌着,十分漂亮。我有些好奇,伸手打开,第一页里,夹着一张照片,被人粗暴地撕掉了一半,留下的一半上,是个女孩子。她穿着英国高中校服,英伦风的大衣,站在路灯下,对着镜头微笑。我猜测她有中国血统,只是看起来五官更加深邃动人。我用手去摸被撕掉的缺口,在心中猜测,那一半上的人是谁?为什么被人撕掉?这个女孩又是谁?“放下。”身后忽然传来欧阳景冷冷的声音。我被他吓了一跳,照片从我手中滑落下去。我赶忙蹲下身,想要将照片捡起来,却听见他说:“停下。”我僵硬地愣住,看到他推着轮椅慢慢走到我的面前,他弯腰捡起了那张照片,然后转过身,离开了书房。从头到尾,他没有看我一眼。我站在空旷的书房,觉得难受得无法喘过气来。
    4.那天以后,关于欧阳景,我再也没有进一步的了解。第二年,我生日的时候,他问我:“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我凝视着面前的红酒,试探地问:“真的什么都可以吗?”欧阳景淡淡一笑,像是在哄小孩:“我所有的全部。”“那你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吗?”我鼓足勇气,一年前,我在你的书房里看到的那张照片,那个女孩,是谁?”他的笑容凝结。“二十岁,”过了几秒,他忽然轻笑,“真是太年轻了。”我觉得他其实是在嘲笑我的幼稚,我忍不住出声反驳:“我没有。”“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混小子,”他半垂着头,淡淡地说,“我抽烟、飙车、和女人上床。”我说:“现在好得到哪里去吗?”欧阳景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他似笑非笑:“我现在只和漂亮女人上床。”我顿了顿:“……她也是其中之一吗?”“不,她是一个美好的女孩。”他说。照片中的女孩叫爱丽丝,她离世已有七年。她同欧阳景是青梅竹马,两个家族门当户对,他们从小就被家族里的人订下婚约。七八年前,欧阳景还是一个桀骜不拘的纨绔子弟,而爱丽丝是个被宠坏的高傲的公主。两个人明明相互喜欢,却非要故意惹对方生气,互不理睬。好像一旦承认自己动了真情就代表输掉。在七年前的冬天,欧阳景同别的女孩约会,被爱丽丝撞个正着,忍不住讽刺他几句,两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欧阳景心中其实十分后悔,便打电话约她出来,想要道歉。就是在这天,他们被一直等待机会的歹徒绑架,歹徒穷凶恶极,欧阳家中明明送来了对方要求的筹码,歹徒还是不愿意放人,认定了欧阳景是一棵摇钱树。那时候欧阳景脾气很冲,做事不计后果,他和爱丽丝找到机会偷偷跑走,他们被追来的歹徒发现,他们用箭射伤爱丽丝的背脊,导致她从山坡摔下,双腿受伤。当援救的人赶到的时候,爱丽丝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那半张照片,被撕掉的人,正是欧阳景自己。从小一起长大,他同爱丽丝,却只有过那么一张合照。“对不起,”我说,“很抱歉提到你的伤心事。”“已经没有关系了,”他说,“这个世界上,每一样东西,都在提醒着我这件事。”我问他:“……你找我为你念书,就是因为我和她的声音很相似,是吗?”欧阳景没有否认,只是看着我。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他没有做错任何事,可是我还是感到难过,因为我对他动了真情。“她以前经常这样吗?为你念诗?”“不,”他说,“她喜欢弹钢琴,偶尔会唱歌,只是听到她的声音,我才会觉得安心。”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能转移话题:“我给你念书吧。”“不必了,”他说,“你想要的生日礼物,只有这个吗?”“本来还有别的,”我惨淡一笑,“已经无所谓了。”
    那之后,我发现我和欧阳景之间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或者说,他对我,比以前更加冷淡了。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时间越来越少,除了对他念书的时候,我几乎在别的时间里无法再见到他。我觉得很难过,毕业的时间越来越近,英国就业形势很糟糕,周围的留学生都着手回国的事情。也有一些中国的公司来学校招聘,我投了一些简历,但是心中还是很迷茫。我其实想要留在英国,因为我知道,如果回国,那么我和欧阳景就真的只是再无关系的陌生人。可是就算我留下来,又能为他做什么呢?农历春节那天,正好是我要去给欧阳景念书的时间。我去中国超市买好面粉和豆沙陷,自己做了汤圆,借用厨房煮了一锅。端上饭桌,欧阳景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我忐忑不安,问他:“不好吃吗?”“吃不习惯。”他淡淡地说。我一颗汤圆含在嘴里,吞也不是,吐也不是,我顿时索然无味。隔了一会儿,他忽然开口问我:“你想家吗?”“想。”我低声说。他没有再说话,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的回答。整个饭厅安静得只能听到我的勺子碰到碗沿清冷的叮叮声。我问欧阳景:“你……最近很忙吗?”“怎么?”“就是觉得,好像很难看到你,”我说,“我们很长时间没有一起吃饭了。”“哦,”他言简意赅地打断我,“没有必要。”我觉得有什么东西横在心间,难受却又吐不出来。那天傍晚,我为欧阳景念了《小王子》的故事。“我不喜欢这个故事。”欧阳景对我说。“因为小王子永远也得不到他的玫瑰,是么?”“不,”欧阳景说,“你相信爱情吗?”我呆呆地点头回答:“相信。”他又露出那种嘲讽的笑容:“那你觉得,什么是爱?”什么是爱?我愣住,木讷地张开嘴,却回答不出来。欧阳景笑了笑,没有再同我讨论这个话题。那天他似乎很疲惫,没过多久,竟然靠在沙发上睡了过去。管家拿上毛毯,怕他受凉,披在他的腿上。“他的腿,其实并没有受伤,对吗?”我忽然开口问管家。他有些惊讶:“小姐你为什么这样说?”“他亲口告诉我的,他并没有提到自己的腿,所以我猜测……他其实并没有受伤。”“是的,”管家说,“因为爱丽丝小姐失去了双腿,所以少爷,再也不愿意直立行走。”他在用自己的方法惩罚着自己,惩罚着,这还活在人间的自己。我转过头去,绝望地看着欧阳景。火炉中火苗燃烧,不时地跳动,变换成张牙舞爪的模样。而坐在沙发中的他已经沉沉睡去,平日凛冽的五官终于平和下来,又长又卷的睫毛微微颤动,像是迷了路的天使。此时,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大概只有十米,而这十米,却遥远得如同天堑,我有一种预感,我这一生,都无法迈过了。我听到火炉里小声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我知道此时窗外的伦敦正飞着鹅毛大雪,我沉默地走上前,捡起滑落在地上的毛毯,轻轻盖上他的腿。看着他薄薄的双唇,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克制自己想要吻他的冲动。我只能在虚无的空气中,一遍一遍临摹他的模样。每一次的爱不得,无非是在提醒,我有多爱他。
    5一个月后,我收到母亲生病住院的消息。正好遇上圣诞节,我向欧阳景请假,马不停蹄地回国。其实那个时候,母亲的手术已经结束,她害怕耽误我的学业,病情稳定下来她才告诉了我这件事。我没有什么可以为父母做的,只能每天潜心专研厨艺,想着法子做菜讨他们欢心。一周以后,我刷新邮箱,竟然收到一家奢侈品公司在中国分部的面试,几轮筛选以后,对方给我发来offer。我向父母商量,他们说:“你只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了。”我喜欢的事情是什么?我只想要陪在欧阳景的身边。我心中犹豫,鼓起勇气给欧阳景打了一通电话,却被他直接挂掉。这一个多月,我竟然不习惯中国的气候,得了一场重感冒。咳嗽了很长时间,原本对我而言这不过是一场小病,可是我的声音却因此受损,变得有些沙哑。我原本不觉得这有太大的问题,在回伦敦的航班上,我还在在想,欧阳景总不能因为这样,就把我开除。我在第二天去见欧阳景,他面色苍白,我问他:“你最近没有睡好吗?”他没有回答我,反而蹙眉:“你的声音怎么了?”“被你听出来了。”我吐吐舌头,犹豫着,把自己收到工作录用的事情告诉他,我期待地问他,“你说,我应该去吗?”他一针见血地说:“我建议你回去,因为你继续呆在英国,也没有办法找到工作。”他的语气冰冰冷冷,好似只是一个无关的路人。我在心底自嘲地想,我还能期待欧阳景说什么?难道他还会挽留我留下?那天,我才拿起书,给欧阳景念了一句话,他就打断了我。“你走吧。”他说。“什么?”我举着书,愣住。管家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叠厚厚的信封。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我不能忍受你现在的声音。”他淡淡地说。我怔怔地看着他。我一直都知道,我同欧阳景,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和他竟然连好好说再见的情谊也没有,他始终站在云端,俯身冷冷地看我。我付出了我全部的感情,于他而言,只是一个饭后笑谈。我颤抖地问:“只是因为这样?”“我雇佣你,只是因为你的声音和她相似,”他毫无留情地说,“你的声线受损,于我而言,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我惨淡一笑:“是的,你同我说过的,要保护好自己的嗓子,不要让它受损,不要教你失望。”“可你还是让我失望了。”我用牙齿死死咬住嘴唇。
    在欧阳景对我下逐客令的第十四天,我实在忍不住,给管家打电话,请求见他一面。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病,发烧三十八度半,我将自己的病情如实告诉管家,希望能借此打动他。实际上,我卑鄙的手段确实奏效,管家派司机接我上山,但是对我千叮万嘱:“这不是少爷的意思,所以究竟能不能见到他,我也不能向你保证。”我在门外等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收到欧阳景的答复,连我自己都感觉绝望,他的回答却是,既然来了,就留下一起晚餐。我在长桌前坐下来,在暖橘色的灯光下,他的脸显得越发的白,我曾经开玩笑,说他是一只住在古堡的吸血鬼。“谢谢你肯见我。”我说。他有些不悦地蹙眉:“我这里不是医院。”“英国的药物对我来说药效太弱,”我说,“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要回国了。”欧阳景并没有露出太惊讶的表情,对我来说天大的事,也同他没有干系。“遇见你的这三年,快乐是真的,痛苦也是真的,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再过得那样孤单了。你可以试着站起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你可以重新开始。”他挑挑眉:“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小姑娘同我说教了?”我看着他的眼睛,我轻声笑,看着杯中的红酒,一字一顿地说:“If I should see you,after long year.How should I greet, with tears, with silence(如果我们再相见,事隔经年,我将以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他冷淡地说:“我们不会再见面了。”这就是我深爱的人,因为太爱,所以连恨,我都舍不得。
    在我离开伦敦前,我去刻录了一张磁带。录音机开始转动,我轻声清了清嗓子,我说:“你在听吗?”“我知道,你其实已经不愿意再听到我的声音了,可是,”我努力扯出一个笑容,“就当做是告别吧。”我随手将诗集翻开,竟然又是那首《我在这里爱你》,这就像是一个极具讽刺的笑话。“……我的生命日渐疲惫,它向往无矢之舟。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的遥远。我的倦意和缓慢的黄昏对峙。直到黑夜来临,我开始歌唱。”念到最后,我泣不成声,我捂住脸,诗集从我的怀中滑落在地上。录音机发出嘈杂的“吱吱”声,我伸出手,按下了停止键。房间一下子变得寂静无声,我的手还搭在录音机上,我用中文,对着一室飞舞的尘埃,哽咽地说:“我爱你,欧阳景。”最初和最终的这一首诗。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的遥远。我在这里爱你,欧阳景。再见。
    6.回到中国以后,我开始过着和大部分人无异的生活,上班回家,两点一线。过了两年,父母开始着急,想法设法为我相亲,可是见过了欧阳景,在我看来,别的男生实在是太差劲。试着相处过,每一次都无疾而终。我开始渐渐习惯单身的日子,有一次,母亲忍不住问我:“你在英国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没有什么事,”我麻木地回答,“我爱了一个人,可是,他永远也不会爱我。”又过了几年,有天下雨,我在路边捡到一只躲在垃圾桶旁被淋得浑身湿透的牧羊犬。鬼使神差的,我走上前为它撑伞,站在雨中同它在雨中一起等待它的主人。等了许久,便利店的老板才无可奈何地告诉我,这只狗已经被人遗弃许久。我收留了它,给它取名叫Lucky,因为欧阳景曾经无不嘲讽地说过,英国人的狗,不是叫Lucky就是Happy。有了Lucky之后,我的日子变得轻松许多,每次想起欧阳景的时候,我就带着Lucky去散步,我们在滨江大道走了一遍又一遍,假装是在泰晤士河畔。离开英国的第七年,Lucky也离我而去。我捡到它时它已经有两三岁,活到这个年纪,它在我怀中自然而然地死去,我也没有别的遗憾了。再过了三年,第十年的时候,我因为工作出差,又一起回到伦敦。谈完合同,同事们知道我曾在英国留学,便要求我当导游带他们转转伦敦。在泰晤士河畔的酒吧里,有女同事说:“伦敦真是一个适合恋爱的地方。”“是么,”我淡淡地笑,“其实我也一直没有好好转过伦敦。”“都忙着学习了是么?”我在那一瞬间,忽然想起了欧阳景。这些年,对于欧阳景,我已经变得越来越坦然了。可是还是在此时,发疯一般怀念当年的光景,我坐在火炉边,轻声为他念书。第二天,我请了假,没有跟着大家一起回国,凭着仅存的记忆,找到了他的住处。来迎接我的已经不是原来那名管家,新的管家年轻得不像话。他毕恭毕敬地问我:“小姐,请问您找谁?”我轻声说:“欧阳景。”他愣住,抬起头看我。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我颤抖地问:“他怎么了?”他轻声说:“您就是,画像里的那位小姐吧。”等了一会儿,我看到了当年的那位管家。他穿戴得一丝不苟,身材相貌竟同十年前并无多大变化。他一瞬间热泪盈眶,他说:“小姐,少爷,少爷他,一直在等您。”我淡淡地笑:“他等的那个人,从来都不是我。”“那一年,您母亲生病您回到中国,他在伦敦遭到竞争对手的恶意报复,右边胸膛中弹。”我猛然抬起头,不敢相信地问:“他受了枪伤?为什么不告诉我?”“他躺在医院的时候,收到下面的人寄来的您的照片,您和家人在一起逛街,混在人群里,再普通不过,无忧无虑,什么也不知道。就是在那个时候,少爷告诉我,想要让你走。”“小姐,请您原谅他,少爷十几岁的时候,发生的那件事对他影响太大。人人都羡慕少爷,生来就被命运眷顾,可是对少爷来说,最大的心愿,恐怕只是抛弃这个家族,像普通人一样,简简单单地活着,可是他不能,所以他希望,至少小姐您可以。”“后来,他把小姐您赶走后,身体一直时好时坏,少爷他,是在三年前离开的。那时候我一直想要告诉小姐,可是他不愿意打扰你,他去了中国,见过你一面,那天下雨,你站在街边为一只流浪狗撑伞,你等了很久,少爷他,也呆了很久。”那天晚上回去后,他就没有再醒来。他长眠于我的祖国,这是欧阳景的意思。他身陷地狱深渊,他不愿拉我入这魔障。他自以为是的认为,他唯一能为我做的一件事,就是放手让我走。我浑身冰冷,不敢相信,我说:“您同我开这样的玩笑,就不怕欧阳景生气吗?”老管家重重叹了一口气,“除了您,他再也为谁站起来过。”我离开以后,欧阳景开始试着站立,可是他肌肉萎缩太厉害,身体又太过虚弱,稍微一运动就大汗淋漓,心悸,直到他离开,他都没有真正能站立,或者这也是他不愿意再见我的原因。我站在铁门之前,双腿沉重得像是绑上了铅球。这紧闭的大门后,是英国残存不多的私人城堡,坐落在山顶,孤立于世,与之为伴的,只有天地间的日出和日落。这里,曾经住在我深爱的人。管家将我带到欧阳景的书房,还是十年前的模样,一切收拾得井然有序。在书桌上,放着一盘磁带,我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当年我离开伦敦前,寄给他的那一盒。我将磁带放进收音机,里面传出来我十年前的声音,经过机器的处理,听起来陌生得恍如隔世。我听见自己说:“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一切,你如此遥远。”我的倦意和缓慢的黄昏对峙。直到黑夜来临,我开始歌唱。然后是大段的空白,磁带放到最后,自动翻面,在细微的“兹兹”声后,忽然,我听到了欧阳景的声音。他说:“简简,我爱你。但愿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毫无征兆地嚎啕大哭起来,撕心裂肺,肝肠寸断。欧阳景,欧阳景,这世上,再也没有了欧阳景。最后一次见到他,他冷冷地同我说,我们再也不会见面。身后,伦敦漫天飘雪。岁月迢迢,一眼,就是一生。
  • 奢侈品回收 2023-2-16 12:25 引用
    你若无情我便休,她拟了一封又一封休书,送去给他。
    休书却都被他撕得粉碎,他几近哀求:“我们忘记一切,从头来过,好不好?”
    她求了他这么多年,等她终于累了的时候,他却反过头来求她不要离开。
    她笑了笑,轻轻抽出手,在他一点点黯淡下的眸光中,转身而去,毫不留恋。(一)段陵被迫入赘进叶家时,满心怨恨,只想着有朝一日扬眉吐气,一雪今日之耻。他将新婚这一天当作生命中最耻辱的日子,新房里,红盖头下的叶禾却羞涩含笑,将这一天当作生命中最美好的日子。叶禾并不知道,这场婚姻是父亲用怎样的手段换取的,她彼时满怀憧憬,还一心期待着见到她的恩公,她朝思暮想的人,她的……夫君。夫君,一想到这个词,叶禾就会绯红着脸露出笑意,她轻轻呢喃着,在唇齿间不由自主地将这个词回味了千百遍。爹说她性子腼腆,容易害羞,大婚前特意嘱咐她,要她大胆一些,不要像平常一样,与人说话都脸红,那是她的夫君,是爹亲自为她招上门的如意郎君,没什么好怕的。于是她鼓足了勇气,想着等段陵掀开盖头,她一定要好好看他一眼,不闪不躲,大胆地唤他一声“夫君”。可叶禾满怀柔情的一颗心在红盖头揭开的那一刻,如坠深渊——那是怎样一双冰冷怨毒的眼睛,盯得她心头发颤,似乎恨不得她立刻死去。红烛摇曳,极度压抑的气氛中,段陵猛地欺近瑟瑟发抖的叶禾,孔武有力的手紧紧捏住她的下巴,脸上带着刻薄的笑,一寸一寸地打量着她,声音如毒蛇般,一字一句嘲讽地响起:“好一个叶大小姐,好大的本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段家百年基业可全捏在你手中,我堂堂七尺男儿舍弃所有,没脸没皮地做你叶家的上门女婿,不知叶大小姐可还满意?”叶禾面如白纸,寒气从脚底窜起,颤抖着身子说不出一句话来,段陵冷冷一笑,双眸遽紧,蓦地拔高声音:“我段某人立于天地间,自问所行所为无愧于心,这一生唯一后悔的事情就是那日在树林里救下你!”叶禾身子一震,煞白了一张脸,段陵却仍不愿放过她,死死攫住她的眼眸,给予了她最后的致命一击。“我宁愿你死在那里——也好过你如今毁掉我整个人生!”声音在新房里久久回荡着,像一把重锤狠狠击在叶禾的心底,打碎了她所有的幻想与憧憬。窗外风声飒飒,如奏一曲哀乐,凛冽而绝望,就是从这一天开始,她开始枯守一段无望的爱,穿着讽刺的红嫁衣,卑微到了尘土里。像所有话本戏折里写的俗套故事一样,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一对青梅竹马,郎情妾意,正待谈婚论嫁时,却忽然冒出了一个恶人,硬生生地棒打鸳鸯,拆散了这对有情人。是的,段陵正如故事里所说,有个从小相伴长大的青梅竹马,而她,也阴错阳差的,恰恰做了那个面目可憎的恶人,那个万人唾弃的罪魁祸首。叶禾的父亲富甲一方,财势遮天,却是老来得女,半入黄土时才得了叶禾这一个独女。叶禾身体孱弱,母亲难产而死,叶老爷是对她捧在手心,呵护倍加。与许多刁蛮任性的大户小姐不一样,叶禾的性子很温柔很和善,甚至还有些过分的腼腆,叶老爷十分担心,害怕自己百年之后,宝贝女儿无人倚仗,受尽欺负。于是他开始为叶禾物色如意郎君,一个品行才貌,家世门第皆般配,又愿意做叶家上门女婿,一生一世照顾叶禾的人。恰在这个时候,段陵出现了,像老天爷挥挥手赏赐般,一切来得刚刚好。打马而过的清俊少年,在树林里救下了出门踏春,与家仆走散的叶禾,萍水相逢的缘分,少女萌动的心,如羽毛轻轻拂过,不多不少,却足以能够化为一段佳话。但天意往往弄人,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叶老爷做梦都没有想到段陵会不答允这桩婚事。意气风发的少年,言行举止有礼有度,却是不容商量的口气——心有所属,非卿不娶。八个字干干脆脆地挡回了叶老爷所有的期许,但商人总是不那么容易放弃的,打蛇打七寸,叶老爷也不多说,直接捏住了段氏家族生意的命脉,又安排了一个美貌戏子,柔情蜜意地哄走了段陵那位青梅竹马的心。到底是多年摸爬滚打起家的商豪,狠辣手腕这才叫人真正见识到,段陵被逼上绝路,怀着满腔屈辱入赘进了叶家。这些个中曲折内情,叶禾起先并不知,直到婚后才断断续续知晓完全,她终于明白,为何段陵会那样恨她了。纵然无心,但段陵的人生也确确实实是因为她,才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两人之间的隔阂深深种下,如坚冰般不可消融。叶禾甚至都不敢告诉父亲,段陵至始至终都没有碰过她,因为生下的孩子要姓叶,段陵直言不讳地告诉她,他觉得恶心。可不管他怎样冷言冷语对待她,在父亲面前,她总是笑得很满足,小心翼翼地瞒下一切,生怕再加深父亲与夫君之间的矛盾。但这一天,无论她如何害怕,还是避无可避地来了。叶老爷老谋深算,却堪堪忘了一个词,养虎为患。即使是一只拔了牙的老虎,奋力一扑,也能要人性命。(二)叶家在段陵入赘后的第三年春天,大厦倾塌,偌大家业说败就败。段陵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终是得偿所愿。这几年他与段家暗渡陈仓,处心积虑,步步为营,一点点将叶家账目转移,抽丝剥茧,等到叶老爷猛然发觉时,已经来不及了。叶家已换了新主人,所有地契店铺都改成了段姓,连叶家大宅也无可幸免。段陵站在长廊中,负手而立,冷冷地看着叶家老小搬离出去,连一干仆人也通通赶出,换成了段家的人。所有人中,他唯独留下了叶禾。当然不是出于情意,他只是不愿放掉她,他要看着她从云端跌下,亲眼见证她落魄的后半生。“别怪他,是爹错在先,毁了他,也害苦了你,你就留下来跟他好好过日子吧。”叶老爷仿佛一夜苍老了十岁,却还惦记着女儿,叶禾拼命摇头,泪水夺眶而出。她转身去找段陵,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求他不要赶走她爹,让年岁已高的叶老爷留在府上,能有片瓦遮头。段陵居高临下地看着叶禾,眸光复杂。不知怎么,他忽然想起与她成婚后不久,他骗她一起去听戏,自己却中途离席,趁机去找了柳妹,想亲耳听旧时的情人说,她没有变心,她还爱着他。可女人薄情起来,比男人甚过百倍。往日的青梅竹马,像变了个人似的,狠狠甩开他的手,背影决绝。他喝得酩酊大醉,三更半夜才回了叶府,一抬头,却看见门前一道光,叶禾披着衣裳,提灯坐在风中等着他。一见他,她便怯生生地站起,上前去扶他。什么也没说,也不问他去做什么了,为何丢下她中途走了,只搀着他,细声细气地开口:“夫君,小心点。”他烦闷不已,一把推开她,她垂下眼睫,不再凑近他,只提着灯走在了前面,不时回头看他。“夫君,这边。”叶府大得如迷宫一般,夜色中没有叶禾在前方带路,他也许真摸不到房门。灯火摇曳,他醉眼朦胧地看着前方那道纤秀的背影,浮浮沉沉如水面上一朵清荷,夜风拂过她散下的长发,看起来是那样单薄柔弱。深吸了口气,段陵有些心烦意乱地转过身,他还从没见过叶禾哭成这样,不知为何他心头忽然堵得慌,皱眉挥挥手,他到底不耐地答允了她。叶老爷就这样留了下来,住进了叶府,不,如今是段府的一个小别院里。不知是想补偿自己,还是要故意羞辱叶禾,段陵开始隔三差五地带一些女人进门,夜夜笙歌,还一定要叶禾作陪。叶禾推脱不掉,就坐在一边,垂眸埋首,静静地听着段陵与那些女人在耳边调笑。没有争吵,没有哭闹,久而久之,段陵也觉索然了,像是失望,又像是愤怒,有什么情绪梗在心中,无从发泄。直到有一日,他在花园里,无意之中撞见了那一幕。他带回来的一群头牌花魁团团围着叶禾,似乎抢走了她什么东西,在空中互相抛来抛去,嘻嘻笑笑地捉弄着她。叶禾嘴笨,被戏耍得团团转,额上渗出了细汗,只知道绯红着脸急声道:“还给我,还给我……”那些伶牙俐齿的风尘女子你一言我一语,无所忌惮地笑叶禾是个弃妇,将叶禾贬得一无是处,极尽嘲讽。府里的下人只远远地看着,摇摇头叹口气,却明白叶禾在府中的地位,不敢出声相助,显然对她的遭遇也习以为常。段陵站在长廊上,叶禾的无助窘迫直直映在他眼中,伴随着那些女人的嬉笑,他忽然觉得烦躁起来,明明应该高兴解气的时候,却反而一股无名怒火窜上心头,像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般,他一个跨步走上前,一声怒喝:“住手,统统给我住手!”满场顿寂,那些花魁没有想到会被段陵撞见,更没想到段陵会发这么大的火,一下吓得面如土色。段陵劈手夺过那件被众人哄抢的东西,一挥袖:“滚,都给我滚!”当花魁们慌乱地作鸟兽散后,段陵这才转身,没好气地将东西一把塞给傻愣愣的叶禾,粗声粗气道:“段家的脸都叫你丢光了,蠢得和根木头样的,再不济你也是我段陵的夫人,叫群妓女骑到了头上,传出去是在打我的脸吗?”叶禾仍未回过神来,张了张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段陵哼了哼,不自在地将目光移到叶禾怀里的东西上,竟不由一愣,他这才看清,原来方才叶禾被她们抢去的东西竟是一双平平无奇的鞋底。雪白的料子,针脚拙劣,边边角角却缝制得紧密细心,大小尺寸一看便知这是为谁做的。心中蓦地一暖,段陵却一声哼,抑住心中的暖意,做出冷冰冰的样子想拿过细看,叶禾却赶紧将鞋底藏在了身后,如受了惊的小鹿般。像知道他会不高兴一样,她低着头,不敢看他,嗫嚅了好半天后,才怯生生地开口:“我爹昨夜又咳了,夫君,你,你再替他请个好点的大夫……”“这点小事也来烦我!”猛地打断叶禾的话,段陵的眸光倏然冷了下来,先前心里还有的一些莫名期待被冲散得一干二净,道不上来的情绪迫不及待地想要宣泄,他狠狠地拂袖而去,只留下叫叶禾煞白了一张脸的一句话。“少做些有的没的,你知道你做的东西我碰都不会碰的!”(三)春去冬来,落叶纷飞间又是两年过去,叶老爷的身体越来越差,他握住叶禾的手,眉眼间满是遗憾,他怕是等不到抱孙子的那一天了……从小别院出来后,叶禾靠在墙上,身子无力地软了下去,像空中一片落叶,在风里飘零无依。这几年段陵待她虽不温存,却也是衣食无缺,至少府里的下人不敢太放肆,对她表面上还算尊敬。但有时他会莫名其妙地对她发火,脾气阴晴不定,前一刻还好好的,后一刻就不知她说错了什么话,一下就变了脸色。于是她越发沉默,可沉默也是错的,去年除夕夜,他破天荒地带她去城楼上看烟花,才看到一半,他就气冲冲地丢下她走了。“最讨厌你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当你是个寡妇!”她无端端地挨了骂,不明所以,怯怯地在身后喊了他几声,他头也不回,她只能叹口气,裹着披风自己一点点下了城楼。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他丢下,她早就习惯了,马车就停在下面,她自己也是可以回去的。这件事过后,段陵又去忙各种生意应酬了,不再理会叶禾,叶禾被冷落在角落里,却已是知足的。至少他再没娶过别的女人,偌大的宅院中始终只有她一位夫人。也许,叶禾抬头望着天,痴痴地想,他对她还是有一丝丝情意的。深吸了口气,叶禾望向小别院的方向,想到父亲殷切的眼神,终是咬紧唇,下定了决心。夜幕降临,月光如水,叶禾踏进了段陵的房中,段陵刚刚沐浴完,还只穿好一件单衣,浑身上下还笼罩着一层氤氲的水气。叶禾的心忽然跳得很快,她抿了抿唇,不知哪来的勇气,竟走上前,伸出手从后面一把拥住了段陵。段陵身子一僵,却没有推开她,房中一下静得可怕,只听得到两人紧挨的心跳声。这是他们第一次这么接近,也是叶禾第一次这么主动。不知过了多久,段陵才嘶哑地开口,呼吸粗重,唤了叶禾一声。叶禾猛然被惊醒,吓了一跳,身子习惯性地哆嗦起来,却咬咬牙,鼓起全身的勇气,又贴紧了段陵的背,颤声道:“夫君,我……我想要一个孩子,只想要一个孩子……”细声细气的话里带着哀求,如飘飘洒洒的雪花,在段陵心中柔软地化开,却又酸涩无比。见段陵迟迟不说话,叶禾慌了,急忙补充道:“我不会再来烦你的,有,有了孩子后,我就搬去和爹一起住……你也可以,也可以再娶其他……”话还未说完,段陵霍然转过身,狠狠地甩开叶禾,漆黑的眼眸满是戾气,像头随时要扑上来咬人的猛虎——“滚,给我滚!”怒不可遏的声音如一道闪电,吼得叶禾瑟瑟发抖,霎时红了双眼,所有幻想与希望全部坍塌。她被粗暴地推出了房门,身子摇摇欲坠。从这一天后,段陵再也不愿见她,成天在外面忙得昏天暗地,回来就将自己关在房里,喝得酩酊大醉。两人的关系一夜之间回到了不堪的最初,叶禾搂紧被子,夜夜泪湿枕巾。她想不通,她那么卑微地恳求他,这么多年了,她只是要个孩子,这也是很过分的要求吗?叶禾不知道,日日买醉的段陵并不比她好过,他饱受煎熬,恨自己不该沦陷,不该不知不觉对她生了情,更恨她不是真心想要他的孩子,而只是想要一个依靠,为了摆脱他,她甚至不惜劝他纳妾!日子在相互的折磨中飒飒而过,眨眼间,就到了段陵曾经入赘进叶家的日子。这一天,段陵心里格外烦闷,推掉了一切事务,早早地吩咐管家,去红袖楼叫了一群莺莺燕燕,关上房门,大肆歌舞,不许任何人来打扰。去没想到入夜时分,门外忽然传来了女子的哭喊,那柔柔细细的声音,正是叶禾。管家忧心忡忡地进来通报了几次,段陵左拥右抱,醉得东倒西歪,在满室笙歌中,一把摔了酒杯。“不要再跟我提夫人两个字!”门外的哭喊声越来越大,叶禾疯狂地拍着门,却一次次被人拖开,她撕心裂肺地喊着:“夫君,夫君,求求你出来见我……”凄厉的哭喊一句句敲击着段陵的心,满腔苦涩中,他几乎就要心软,却又被怀中的美人劝下一杯酒,精明的女人们互相使着眼色,满屋歌舞声骤然变大,渐渐遮盖了门外的嘈杂。段陵也在这时陡然忆起,就是几年前的今日,叶老爷将他逼上了绝路!心一横,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再不去管外间的动静,昏昏沉沉地躺了下去……等段陵一觉醒来时,悔恨来得措手不及。府里全都挂起了白灯笼,临时设下的简陋灵堂中,远远地传来悲怆的哀乐,段府上下,一片愁云惨雾。就在昨夜,他无论如何也不肯见叶禾的昨夜,叶老爷撒手人寰,一生叱咤风云的大商豪,在女儿肝肠寸断的哭喊中,终是不甘心地一点点合上了眼眸。当段陵跌跌撞撞地赶去灵堂时,只看见一袭素衣跪在棺木前,披麻戴孝,孤零零的背影在空旷的灵堂里显得格外单薄瘦弱。段陵眼眶忽然一酸,一步步艰难地走近叶禾,涩声道:“昨晚,我……”“昨晚我去找你,”不悲不喜的声音打断了段陵,叶禾纤秀的脊背伶仃地挺着,却并不回头,只轻轻开口:“想求你帮帮我,看在人之将死的份上,在我爹面前同我做场戏,说你会好好照顾我,不让他老人家下了黄泉也不安心……”冰凉的声音回荡在灵堂里,木然,苍白,如一口枯井,再掀不起一丝波澜。“可爹说的没错,是我太傻,不该奢望,还误以为你就是我的良人,只要我一心一意地等在原地,总有一天能等到你回头看我一眼……”
  • wanhuLee 2023-2-16 12:25 引用
    伊尔库茨克的雪沈鱼藻
    楔子
    我过去就知道,甚至在我们最幸福的时候我就预感到,他只会给我带来痛苦和磨难。难道我找他是为了寻求欢乐吗?难道我不是事前就知道,在他那里等候我的是什么?我在他那里将会有什么样的遭遇?要知道,他曾经海誓山盟地说他爱我,许了很多愿。可是我对他的话一句也不信,我过去没把他的话当真,现在也丝毫没把他的话当真。我的爱是一场祈祷,在教堂里,当事人只有我,和聆听我的上帝。

    周永烈的祖母是白俄,他有一张混血儿的脸。浓而乱、野草一般蓬勃的眉,灰蓝色透明的眼睛,以及薄到可以忽略不计的上嘴唇。假如在喝到微醺时看人,那双眼睛看上去就显得格外专注而深情,仿佛还带着一点腼腆的天真,让人不自觉地就会对他产生好感。一九五四年,圣彼得堡,新年的壁炉旁,当沈琼从陀思妥耶夫斯基书中的世界回到现实中,抬起头来看到的就是这双眼。一瞬间,沈琼有些恍惚。他可真像《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里那个天真热情的男主角阿廖沙啊。他潇洒挺秀,风度翩翩。他的脸呈椭圆形,总是那么苍白。他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一双蓝蓝的大眼睛,温柔敦厚又若有所思,有时候会突然焕发出一种异彩,显得十分天真和快活。沈琼合上手里的书。周永烈手里拿着两杯红酒,递了一杯给沈琼:“你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唱歌?”他指了指不远处,客厅中央的地毯上,一个男生坐在中央拉着手风琴,一群人拉着手围着他,正在唱歌。他们唱的是《喀秋莎》。这是一场新年联谊活动,在场的大多是圣彼得堡本地学校的中国留学生。身在异乡,赶上农历新年也无法回国,所以大家聚在一起过年,唱歌、跳舞做游戏,吃吃喝喝好不快活。但唯独一个沈琼,热闹是别人的,她只有寂静,独自坐在壁炉旁的圈椅里,腿上盖着一条色彩斑斓的毯子,安静地读自己的书。周永烈看了一眼封皮,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沈琼微微一笑,没有回答他,开口问:“你是哪所学校的?”圣彼得堡是苏联的大城市,有很多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然而周永烈摇摇头:“我不是学生,我是来凑热闹的。你呢?”沈琼告诉他自己的学校:“列宾美院。”美院?原来她是未来的艺术家。周永烈仔细打量她。那一年的沈琼二十一岁,已经在列宾美院读到第三年。她很年轻,有一张胶原蛋白充足却稍显神情冷淡的脸,偏又五官明艳。两厢冲撞之下,让她看上去仿佛一朵凝固在冰块里的玫瑰。她扎低马尾,头发有些天然卷,两缕散落在鬓边。五彩的毯子盖住她黑色的羊毛大衣,只露出一双黑色的粗跟短靴。短靴与毯子的交界处,是一双细到伶仃的脚踝。周永烈笑了:“好巧,我来圣彼得堡,为的就是找你。”

    再次遇到周永烈,是在美院的图书馆。下过一场雪,雪晴后阳光非常灿烂,照在一地的白茫茫上,再由白雪折射回来,映得满世界一片银亮。休息日的下午,沈琼坐在图书馆靠窗的桌子前看书。正看得入迷,突然,一道阴影落下来,笼在了书上。沈琼抬起头,再次看见了周永烈。周永烈大大咧咧地掀了掀她手里的书:“《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沈同学,你很喜欢俄罗斯文学?”沈琼回答他:“俄罗斯文学里有一种包容和沉重,是其他国家民族的文学作品里所没有的。”周永烈笑了,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沈同学,比起美术,你更应该去学文学。”沈琼问他:“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周永烈大大方方地说:“今天天气很好,我觉得你的心情应该也会很好。看着外面的阳光,我想,我应该来找你,走到你的面前问你一句,你毕业后愿不愿意和我的画廊签约。”沈琼扑哧笑了。她没有看错,这个叫周永烈的少年果然和阿廖沙一样,有一种蓬勃的热情和无所隐瞒的坦荡天真。初见时,在壁炉旁他就对自己坦诚,自己来圣彼得堡是因为想开一间画廊从事艺术品交易所以他才会混到联谊会上来,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未来的艺术家,好把他们收入囊中。他的画廊到现在还只是空中楼阁呢,然而他却问她毕业后要不要和他的画廊签约。她敲了敲那本《战争与和平》:“如果你能回答我,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起因是什么,我就答应你。”周永烈愣住了。对《战争与和平》这本大部头世界名著,周永烈和大多数人一样,都是只闻其名未读其文,更何况是它的创作背景?沈琼志得意满地笑道:“那么很抱歉,我不能答应你。”她合上书站起身来,脚步轻盈地走出图书馆。三天后,周永烈在写生教室外拦住了沈琼:“《战争与和平》的创作背景是十九世纪初的十二月党人起义。十二月党人大多来自贵族家庭,但他们为了寻求俄国的进步之路,挺身而出反抗沙皇统治,最终大部分人被沙皇流放到西伯利亚。其中一位流放者沃尔孔斯基是托尔斯泰的远房亲戚,受他的事迹启发,托尔斯泰于是创作了这部《战争与和平》。”他一口气说完后,眼睛亮亮地看着沈琼,仿佛一只刚刚表演完作揖向主人讨奖赏的小狗。他说:“这下你可以答应和我的画廊签约了吧?”沈琼摇摇头,狡黠地回答:“不可以,你当时没有答出来,过后再答算作弊。”周永烈泄气,但很快又振作起来:“你再出别的题考我!”沈琼想了想,问:“在十二月党人起义里,比十二月党人更辉煌的是他们的妻子。那些贵族女性为了爱情,毅然抛弃在莫斯科的舒适生活,选择和情人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如果你能回答我,第一个和丈夫来到西伯利亚的妻子是谁,我就答应你。”周永烈再次瞠目结舌。沈琼微微一笑:“是特鲁别茨卡雅公爵夫人。很抱歉,你又没有答出来。”

    周永烈从此和沈琼杠上了。他每天晚上苦读俄罗斯文学作品,查阅俄罗斯文学相关的历史背景,白天跑去教室、图书馆,甚至是女生宿舍楼下围堵沈琼,接受她的考试和刁难。沈琼的考试似乎总与十二月党人和他们被流放的西伯利亚相关。你考我答、你跑我堵的日子进入第二个月,周永烈终于答对了沈琼提出的问题。沈琼的问题是:特鲁别茨科伊公爵和沃尔孔斯基公爵最后的流放地是哪里?周永烈胜券在握地回答她:“是伊尔库茨克,那座濒临贝加尔湖的西伯利亚城市。”沈琼不说话,周永烈简直要跳起来欢呼:“我答对了,是不是?”沈琼笑道:“是,你答对了。我答应毕业后和你的画廊签约。”然而周永烈却没有因此欢呼雀跃,相反,他低下头,脸颊和耳朵似乎也红了。半晌,他抬起头来,用一双微醺后专注温柔的眼睛看着沈琼:“可是我不想要这个彩头了,我想换个彩头——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对于周永烈和沈琼这场恋爱,沈琼身边的人大都不赞同。圣彼得堡的春天到了,枝条抽芽,新绿萌发,周永烈在楼下等着沈琼,好陪她一起去逛美术馆。沈琼站在穿衣镜前整理仪表,突然,室友开口了:“沈琼,周永烈不适合你。”沈琼不动声色:“何以见得?”室友苦口婆心:“他不是个好男人,一看就知道他性格轻浮、感情不专一。”沈琼笑了:“可是你也很喜欢他。”是啊,谁不喜欢他呢?谁都乐意和周永烈做朋友,他热情且毫无心机,像个赤子。室友无奈地说:“是,我是喜欢他,可是我绝对不会选他这样的人做男朋友。”沈琼没有说话。她慢条斯理地整理着围巾,半晌,才轻声问:“你也觉得他像阿廖沙,像聂赫留朵夫是不是?”室友惊讶地看着她:“那你还……”镜子里,沈琼被镜像的脸上浮起淡淡的微笑,那微笑很无奈,也很甜蜜:“我认命。”下得楼去,周永烈正百无聊赖地攀折楼下的树枝。嫩绿的新叶被他的大手无情地蹂躏,他的手上也沾满了青绿的树叶汁子。见到沈琼来,他伸出手,委屈巴巴地说:“你老不下来,我等得圣彼得堡的春天都要过去了。”沈琼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给他擦手:“走吧。”周永烈接过沈琼的画架背在身上,两个人并着肩手挽手往校外走。沈琼是去写生的,她是油画系学生,天分很高,还没毕业就已经陆续有习作被当地画廊看中,有不少画廊向她抛出橄榄枝,希望她毕业后能和自己的画廊签约。然而沈琼却已经把这个约定留给了还是空中楼阁的周永烈未来的画廊。对于周永烈的家事,沈琼略知一二。周永烈是香港人,家里是做地产生意的,他是这个大富之家的长子。从二十世纪起,周家做了几代地皮生意,当惯了暴发户,传到周永烈这一代却突然对艺术感兴趣起来。他喜欢艺术但苦于没有天分,于是就想做一个艺术商人,从事艺术品交易。而第一步就是创办自己的画廊。他希望终有一天能在罗马的马格塔街,那个艺术家故居遍布,也曾是《罗马假日》里男主角格力高里·派克居住过的艺术家街道,开一间属于自己的画廊。他的家里人同意吗?这一点,周永烈从未提起。沈琼只知道,作为一个大富之家的长子,周永烈在圣彼得堡的日子过得很节俭。他住单人小公寓,吃简单的食物,周末两个人约会从来都只去平价餐厅,有时周永烈甚至会把她带回自己的公寓,亲自烧菜给她吃。一桌两人,三餐四季,五六个碗盘,周永烈的厨艺乱七八糟,但沈琼把室友的告诫抛到了九霄云外,心里十分快乐。

    沈琼从列宾美院毕业前,周永烈终于开起了自己的第一间画廊。马格塔街是此生梦想,而梦想总是较晚才会实现,周永烈的首家画廊就开在圣彼得堡。画廊开张后,问题接踵而至。最现实的问题是,缺钱、缺画作。缺钱,周永烈终于把真相向沈琼和盘托出。他的家庭确实是香港地产商,也确实财富惊人,但对于他投资艺术品交易这件事,全家上下都持反对态度。家里人只希望他继承地产生意,把生意发扬光大,最好能做到香港楼王。至于艺术品交易?这种酸溜溜的生意,哪里比得上地产生意日进斗金?家里早就明确了态度,不会为他的梦想支付一分钱。画廊的启动资金,是周永烈用自己的信托基金攒下来的。但开设这间画廊已经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他连一分钱的后续投入都没有了。还有画作。圣彼得堡是列宾美院的所在地,当地艺术品交易很发达,大大小小的画廊充斥着街道,已经趋于饱和状态。画廊之间竞争激烈,有潜力的画家大多早已经被签下,并没有什么可用之才留给周永烈。就连沈琼,也是因为先接受了周永烈的“预订”,否则早被别的画廊出高价签走了。坐在空荡荡的画廊里,周永烈在还未散尽的油漆味里眉头紧皱。沈琼轻声细语说:“你放心。”她去找了之前想和自己签约的大画廊。十幅画作,打包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这间画廊,不是寄卖,就是出卖。沈琼出卖了自己大学期间的所有心血凝结,把钱拿去给周永烈,好让他有钱支付下半年的房租和画廊的日常开销。然后她去了莫斯科。她去见一个人,陆嘉年。陆嘉年是沈琼的“师兄”,素未谋面的师兄。陆嘉年也是列宾美院的学生,师从沈琼的油画课老师,是老师近十年来最得意的弟子。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陆嘉年在中苏两国的画坛如日中天。他是最有天分的青年画家,业内给予他高度评价,认为他的画风集列宾油画和中国画之所长,开创了一种耳目一新的油画流派。不仅业内评价高,陆嘉年也是油画爱好者和收藏家们的心头好。在世的画家里,很少有作品拍卖价格高于陆嘉年的人。陆嘉年那年已经三十岁,他比沈琼高十届,对沈琼来说,他一直是个传说。而现在,她要去求见这个传说。在莫斯科的家里,陆嘉年第一次见到这位“小师妹”。从旋转楼梯上走下来,他一眼就看见了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女孩。他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女孩真瘦。俯瞰下去,交叠着的细瘦地脚踝,握着瓷杯的伶仃手腕,单薄的肩膀,仿佛一折就断的脆弱地脖颈。听见有人下楼的声音,沈琼站起身来,回头跟陆嘉年打招呼:“陆师兄你好,我是沈琼。”陆嘉年点点头,沈琼能进到他的家里,老师之前是打过招呼了的。他隐约知道沈琼的来意。作为当下炙手可热的青年画家,陆嘉年性格孤高,没有签约任何一家画廊,他是自由身。常常有从事艺术品交易的校友,打着校友情谊的旗号来游说他签约自家画廊,这个女孩显然也不例外。陆嘉年单刀直入问沈琼:“你凭什么让我加入你的画廊呢?”出乎他的意料,沈琼微红着脸笑了:“不是我的画廊,是我男朋友的画廊。”陆嘉年挑眉,原来她是为情。沈琼继续说下去:“我知道,我没有任何资格邀请你加入。那是一间新画廊,没有雄厚的资本也没有强大的人脉,老板是一个毫无经验的年轻人,有的只是对艺术品的一腔热情。我今天来这里,不是想用师门情谊绑架师兄,只是想尽一个女朋友的心,为我的男朋友寻找一线可能。”陆嘉年半晌没有说话。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沈琼,她就站在客厅中央的沙发旁,莫斯科春日冷亮的阳光照进来,照在她一半的身子上。她半在阴影半在光,那样美丽而圣洁,让他蓦地想起小时候第一次看到文艺复兴时期油画时那种震撼的心情。

    沈琼和陆嘉年同一天签约了周永烈的永烈画廊。沈琼与永烈画廊签的是人身约,而陆嘉年只同意每年给永烈画廊部分作品代理权。很快,永烈画廊举办了一次专题画展,这是一场陆嘉年和沈琼的作品联展。周永烈成名已久,而沈琼也凭借美术大赛跻身画坛新星。这场画展吸引了很多人来观展,画展结束时,所有参展作品都被高价买走。有人想要定制作品,周永烈不卑不亢地回答:“我们的画家只从事自由创作,他们是艺术家,不是画匠。”永烈画廊的名声就这样一炮打响了。有了陆嘉年坐镇,之后的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大家都很好奇,这个中国年轻人究竟什么来历,一个无名之辈怎么可能得到陆嘉年的垂青?抱着这样的好奇,陆续有年轻画家找上门来商谈签约的事宜。到永烈画廊创办一周年时,周永烈的手下已经有了七位签约画家。画廊里永远挂满了画,再不用沈琼每天夜以继日地作画,用自己的作品帮永烈画廊充门面。沈琼二十三岁生日这天,在画室里,周永烈蹲在她的面前,怜惜地握住她冰冷的手,凑到嘴边轻轻一啄,问她:“琼琼,我们回香港结婚好不好?”
    一九五七年的冬天,沈琼和周永烈来到香港。周永烈的家果然如他所说的那样富丽堂皇,半山的别墅,原本应该环境清幽,可沈琼坐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却清晰地听到从楼上传来的争吵声。她不懂粤语,却也隐约听得出,周永烈的父母反对自己和周永烈的婚事。沈琼看着自己的手指,无聊地构思了一个逻辑清晰的故事。周永烈的父母连他去做艺术品交易都不愿支持,当然更不认可他的婚姻了。或许在他们看来,周永烈应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比如塑料大王的千金海鲜皇帝的公主什么的,沈琼这样出身普通家庭的女孩,他们认为对周家的事业无益,万万不可娶。正胡思乱想着,周永烈跑下楼来。他抓起沈琼的手:“琼琼,我们走。”走到哪里去?今天是除夕夜,周永烈原本以为就算关系再僵,但中国人讲究吉祥和团圆,父母总归不会大过年的触霉头。可没想到他们对自己婚姻的抵触远高过事业。两个人手牵着手走出了周家大宅。即使是热带,香港二月的山风也还是冷的。周永烈脱下大衣给沈琼披上,握住她的手搓一搓、哈一口气,问她:“你冷不冷?”沈琼摇了摇头。突然间,他们听到了什么东西炸裂的声音。抬起头来,维多利亚港的方向,漆黑的夜空中有焰火正在绽放。一九五七年,周永烈带沈琼回家,原本是想得到父母的祝福,最后却只得到料峭夜风里一场不期而至的焰火。还有一场突如其来的小雪。雪花飘落在脸上,仰头看着漫天火树银花,沈琼忍不住笑了。即使多年后回忆起来,她也仍然觉得,那是在她和周永烈的爱情里往事最美的一幕。

    周永烈有极佳的审美品位,又从父辈那里继承了优秀的商业头脑。圣彼得堡永烈画廊开张后的第五年,他和沈琼结婚的第四年,周永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把永烈画廊开到了马格塔街。比起苏联酷寒的天气,周永烈更喜欢意大利。他天生是一个浪漫的人,比起斯拉夫民族的沉重,他更喜欢拉丁民族的热情。最简单的例子,沈琼最喜欢的书是托尔斯泰的《复活》,而周永烈喜欢的却是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她爱的是生命中那些沉重不可言说的东西,他爱的却是替天行道、快意恩仇。马格塔街永烈画廊开张后,他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罗马,他甚至还在罗马买了房子,一年里有半数时间都待在罗马。而沈琼却依旧待在圣彼得堡。圣彼得堡的画廊也需要有人照看。
    杜蔷薇是在马格塔街永烈画廊开张的第三年出现的。她是罗马美术学院的学生,也是天赋极佳的青年画家。和沈琼不同,她人如其名,野性的蔷薇,张狂地肆意开放。在画风上,比起沈琼的古典主义做派,她也更现代派。周永烈在去罗马美院找朋友时,碰巧看到杜蔷薇的作品,他立刻知道这是一个可造之才。杜蔷薇还没有毕业,他就签下了杜蔷薇。杜蔷薇毕业那年,周永烈在马格塔街的画廊为她召开了个人首次画展。画廊即将力捧的新人首次开展,其他人肯定要到场捧场。沈琼和陆嘉年也去了。画展办得很成功,销售一空,只剩下一幅画没有卖出。站在这幅画前,沈琼以同事兼老板娘的身份向杜蔷薇道贺。杜蔷薇却反问她:“沈小姐,你知道为什么这幅画没有卖出去吗?”她眉毛上扬看着沈琼:“因为这幅画不是我的风格,我故意用了偏古典主义的画法去画这幅画,果然没有人买,因为古典主义已经过时了。”她是在挑衅,沈琼微微一笑:“是吗?那看来我应该多研究一下现代派的风格了。”关于杜蔷薇和周永烈的那些传言,她不是全不知晓。她知道,杜蔷薇很黏周永烈,周永烈也并不排斥杜蔷薇。他们经常一起去寻访艺术家,去逛艺术家村,去看舞台剧,去看电影……他们还一起去威尼斯看火鸟歌剧院,一起去佛罗伦萨看美术展……杜蔷薇,热情坦率到近乎无耻的杜蔷薇,是一个周永烈的女性翻版。杜蔷薇只有二十岁,而周永烈已经三十三岁了。他开始老了,而老去的人总是怀念自己的青春。有员工悄悄向沈琼建议,和杜蔷薇解约,赶走杜蔷薇。沈琼微微一笑,摇了摇头,什么话都没说。连性格孤傲的陆嘉年都忍不住向她提起这件事:“或者赶走杜蔷薇,或者离开周永烈,你何苦委屈自己?”陆嘉年对她说这句话时,两个人正坐在一间教堂里。望着十字架上受难的耶稣,沈琼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师兄,你喜不喜欢俄罗斯文学,有没有看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她轻轻背诵起书里的话——“我过去就知道,甚至在我们最幸福的时候我就预感到,他只会给我带来痛苦和磨难。难道我找他是为了寻求欢乐吗?难道我不是事前就知道,在他那里等候我的是什么?我在他那里将会有什么样的遭遇?要知道,他曾经海誓山盟地说他爱我,许了很多愿。可是我对他的话一句也不信,我过去没把他的话当真,现在也丝毫没把他的话当真。”她转过头去看着陆嘉年,琥珀色的眼睛里带着淡淡的怅惘:“你看他呀,长了一张阿廖沙的脸、一张聂赫留朵夫的脸,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就想到会有今天。但是……”她轻而笃定地说,“我的爱情是一场祈祷,在教堂里,当事人只有我,和聆听我的上帝。”我爱他,就只是我爱他,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沈琼和周永烈的婚姻摇摇晃晃撑到了第七年。第十年,沈琼三十岁,三十而立,是个大日子。周永烈千里迢迢从罗马赶回圣彼得堡,为沈琼过三十岁的生日。然而蜡烛刚刚吹灭,还没来得及切蛋糕,电话突然响了。是杜蔷薇,她在罗马喝醉酒犯了事,被抓进了警察局,现在需要人去保释她。她是故意的。周永烈抱歉地看着沈琼:“琼琼,蔷薇她没有家人,我是她的老板……”沈琼点点头:“去吧,她是公司的员工,你对她有义务。”周永烈走后,沈琼独自在餐桌旁呆坐了很久。这是一顿烛光晚餐,满屋子熄了灯,只余下一盏烛台。烛光摇曳,桌布的棉线被烧灼得发出声。她的三十岁就将这样冷冷清清地过去。最好的年华已经一去不复返,丰腴的脸颊将日渐消瘦,她的青春,被浪费的时光。突然听到敲门声,沈琼跳起来去开门。门外站着的人却是陆嘉年。陆嘉年的手里托着一个包装漂亮的盒子:“师妹,生日快乐。”沈琼很意外:“你怎么会在这儿?”陆嘉年笑笑:“天还没黑的时候我就在你家楼下了,我看着周永烈下了楼,看着他开车离开,看着你坐在窗边烛光里寂寞的影子……我想,我至少应该上来对你说一句‘生日快乐’。”一瞬间,沈琼泪如泉涌。
    周永烈和杜蔷薇,沈琼和陆嘉年,这两则暧昧新闻是同一天见报的。周永烈被拍到和杜蔷薇在罗马警察局门前拥抱,沈琼和陆嘉年则被拍到一起从家里走出来。一时间成了艺术圈的大新闻。周永烈因此焦头烂额,他的永烈画廊早已发展成一个艺术品投资交易企业,现下正谋求上市。在这上市的关键时刻,是谁在跟踪他和沈琼呢?周永烈和杜蔷薇的绯闻由来已久,众人津津有味地等着事情的后续发展,等着周永烈和沈琼宣布离婚。然而几天后,见诸报端的却是沈琼和陆嘉年的声明。声明里说,那天陆嘉年去周家,为的是和周永烈一起给沈琼庆祝生日,没想到杜蔷薇在罗马突然出事,周永烈为处理事情紧急返回罗马,所以才让有心人拍到了自己和沈琼在一起。这则声明,沈琼没有提前告诉周永烈。周永烈反应很迅速,立刻在报纸上也刊登了声明。而杜蔷薇也接受了报纸采访,坦诚那天是自己在罗马醉酒后闹事被警察局扣押了,周永烈是去保释她,自己和周永烈的那场拥抱实际是醉酒没有站稳。无论如何,这场风暴就此平息了。周永烈为沈琼补过三十岁生日,望着摇曳的烛光,周永烈突然笑了:“琼琼,你记不记得,刚认识的时候你总爱拿俄罗斯文学考我。你跟我说起十二月党人和他们的妻子,我现在觉得自己好幸运,我的妻子和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一样伟大。”是啊,多么伟大的妻子,才会在明知丈夫不忠的情况下还为他发声辩解?那些十二月党人和他们的妻子,难道就从来都是恩爱如初见,没有过背叛,没有过争吵,没有过感情的罅隙?或许正是那一场流放挽救了他们,让他们同仇敌忾起来。在西伯利亚的大风雪里,过往的一切都如同尘埃般不值一提,他们的感情在天寒地冻里得到了复活。沈琼微微一笑,她问周永烈:“你还记得特鲁别茨卡雅公爵的流放地是哪儿吗?”周永烈一愣。思索了半天,他试探着问:“伊尔库茨克省?”沈琼点点头:“对,伊尔库茨克省,你要记住这个名字。”

    沈琼三十岁那年的末尾,周永烈的公司成功上市。上市当天,周永烈送给沈琼一份礼物,是一本手抄版的《复活》。沈琼最爱的书,周永烈花了一年时间一字一字地手抄下来,作为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沈琼接过礼物说“谢谢”,她说:“我也有一份礼物要送给你。”看过沈琼的礼物后,周永烈感到不可思议:“为什么?”那是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里把一切都写得清清楚楚,解除婚姻关系,所有的财产沈琼自愿放弃,包括他们的存款、不动产,以及她在画廊的股份……她蓄谋已久。周永烈不明白:“一年前你都没有要和我离婚,为什么现在又提这件事?”沈琼没有说话,她只是认真地看着周永烈。这张令她神魂颠倒的俄罗斯文学里贵族青年般的脸,英俊,苍白,热情,轻浮,他是阿廖沙,是聂赫留朵夫,是一个注定让爱上他的女人痛苦的情人。沈琼最终也什么也没有说。有什么可说的呢?要对他说三十岁生日那一天吗?那一天,她原本是想告诉他一个消息,告诉他他有可能就要做父亲了。可是他没等到她说这个消息就匆匆去了罗马,去做另一个女孩的骑士。他选择了做骑士,于是冥冥之中上天收走了他做父亲的权力。他走后二十四小时,沈琼在浴室里摔了一跤,一个人蜷在地板上。花洒喷出的热水终于唤醒了她的理智,她忍不住嘲笑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俗气,俗气到要用一个市井泼妇的手段去挽留一段千疮百孔的爱情?不必说了,什么都不必说了。多年前,她曾为他的事业跑去莫斯科,求陆嘉年加入他的画廊。多年后,她为了他的事业,再度向媒体撒谎,只求他的公司能平安上市。所有该做和不该做的,能做和不能做的,她都已经为他做了。一个情人的义务,一个妻子的义务,一个无望地爱着别人的、开在尘埃里的花的义务,她都已经尽完了。沈琼把离婚协议书推到周永烈面前:“签字吧。”

    沈琼离开了圣彼得堡。她去了伊尔库茨克省,特鲁别茨卡雅公爵的流放地。那里有十二月党人和他们的妻子们的种种遗迹,沈琼在特鲁别茨卡雅公爵故居的附近买了一幢房子,从此定居在那里。她退出了画坛,余生不再作画。有时在伊尔库茨克的雪里,她会回忆起很久很久之前的一场雪,那场雪在香港,那场雪里有山风、焰火,还有一对恩爱的小情侣。离婚后的沈琼没有和陆嘉年在一起。陆嘉年也并未勉强,他向来是个性格清冷的人,做情人不能,那么做朋友也挺好的。每个月,陆嘉年都会从莫斯科来伊尔库茨克省看沈琼,陪她聊聊天,陪她画一画永不出售的画。有时两个人什么都不说,就那样静静地坐着。沈琼来到伊尔库茨克省的第六年的十二月,陆嘉年来伊尔库茨克省和她一起过新年。那一年西伯利亚的雪下得前所未有的大,从火车站打车到沈琼的家,出租车在路上因为轮胎打滑,发生了连环车祸,陆嘉年被送到医院时已经心跳停止了。
    离婚后,周永烈再也没有见到过沈琼。陆嘉年死后的第五年,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沈琼在伊尔库茨克郁郁而终。
  • wanhuLee 2023-2-16 12:24 引用
    【全文完,请放心食用】来人是赶着霜雪天来的。他一进门,未觉风雪味,但闻龙涎香。我抬眼看他,先看到他一袭朱红官炮,两肩是一路走来的厚厚风雪,落了眼睫沾了眉梢。偏眼底呈着浓情,消磨了阁中几分寒意。这是我的夫君,希言。乃当朝一品相国,与陛下同分天下,是出了名的龙章凤姿,世家大族。而我是一介罪臣之女,前些年岁满门问斩,如今隐姓埋名,成了这一品相国夫人。我起身,为他掸了掸肩上的雪,「是刚从宫里出来吗?」他眼中闪过一丝黯然,面上却笑意不改,只自顾自的为自己斟了杯茶,才转头和我说。「宫内发了诏令,到处搜寻你的下落。如今陛下疑心到了府上,特意设了春日宴,要我开春之时带你一同赴会....如今,怕是瞒不下去了。」我只觉着心中一跳。三年了,自从林家被问斩之后,林幼年这个名字早就从皇朝销声匿迹。他就那么狠心,连一丝生路都不给我留下么......我唇齿发颤,强装冷静道,「去又如何,我如今是相国夫人,再不是当年林幼年,他如今称治九州,背上道义,绝不敢再行强取豪夺之事。」希言只是笑了笑,并未作答。我探出手,接了一片落雪。「说到头来,躲也躲不过去了。」鹅毛覆雪,红叶梢头。隔着这相国府的山石浅湖,我仿佛又看见当年一身华服的少年帝王冲我走来。*一萧灵越十八岁登基之后就没有人敢喊他的名字了。但是我除外。那时候他总爱来将军府寻我,即便当朝太傅训斥,他也无所顾忌。我想我之所以会对他百无防备,或许就是因为他那份无畏无惧。现在想来总觉着万分可笑,他既是皇帝,所作所为自然是随性而为。偏我独独被少女情怀蒙了眼,以为那是属于我的独一无二。雪一寸一寸的落在掌心,分明是寒凉的水,却烫的我心中千疮百孔。若非他是帝王,我当真想质问他一句,这些年岁又是否当真问心无愧?当年永安门叛乱,我林家上下无端由的被冠上一个拥护叛党的罪名。一夜长安雨,林府万户血,全是他萧灵越一桩圣旨,压下数条无辜人命。仅仅只是因为,我兄长在朝堂上替叛党尚在襁褓中的婴儿辩解一句。只一句话,他灭我满门。这又叫我如何不恨?我逃出生天又重返京城,落入相国府,三年未曾让萧灵越察觉一分一毫,如今却突然败露——自然不是我惹是生非,那便是有人从中作梗了。「别多想了,幼年。」希言从身后抱住我的腰身,「如今他不敢与我抗衡,但有我一日在,便护你一日安宁。」我偏过头看向他,「若是你当真想护住我,便不会给陛下让我去春日宴的机会了。」他没说话,只是将脑袋埋在我的脖颈间,轻嗅着亭内熏香。希言或许真把我当做一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妇人。他没想到的是,这场春日宴,我实在是等了太久了。*二希言静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他为朝中要臣,如今做到这个与皇齐平的位子,靠得自然不是他那张俊脸。想来,因着陛下这场春日宴,他又要忙活一段时间了。说起我和希言,这又是一桩说来话长的故事。王希言,王家氏族公子,四年前来我林府求亲,因我父亲要与朝中士族避嫌,又念着我同陛下的情分,便回绝了此事。好在两家都注重名声和风向,并未将此事声张。自然而然,陛下也就不知道此事。林府被抄家那日,是希言带人前来缉拿要犯,府内一片狼藉处,我在希言的眼皮子底下,从京城逃之夭夭。起先,陛下还找过我的下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想要找我,那通缉令上的赏金足够买下半个相国府了。当然,除了赏金,还有那刺目的几个大字:罪臣之女,林幼年。普天之下,我根本无处可逃,只能自投罗网,应了希言的求娶,隐姓埋名做相国夫人。希言在外只对旁人说我身子孱弱,不便见客。成婚三年来,我在这方寸之地苦等,终于等到王家与萧家并分天下之时——原以为王希言能够为我觅得一份安稳,却没想到又是一个火坑。我根本不敢想象,若是与萧灵越对上,他又该犯怎样的疯病。*三其实这天下本不该萧灵越坐的。是我爹,一步一步助他登基,是我兄长,一个一个将叛党清除。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不敢相信,当年是他将那圣旨颁布,收兵权灭满门。我原以为他是因为形势所迫,当了旁人的替罪羊,才发下那份圣旨。不是的。他当众亲手将林将军斩首在地,当时我躲在人潮之中,被那污血溅了鞋面。旁人都说萧灵越是疯子,我想他确实是个疯子。自他登基以来,朝中权臣杀了不说有百也有五十,世家大族全被他一封又一封圣旨压倒。王希言在这其中帮了他不少忙,也正因为如此,三年来萧灵越无瑕管相国内院。如今朝堂肃清,他和王希言平分天下,是时候该清查一番当年遗漏的叛党了。倘若他认出我来,我只有死路一条。如今,只能借着王希言这根浮木,姑且渡自己一命了。我低声唤了丫鬟,「去为我做一件衣裳,取府上最好的料子,找京城最好的秀女,总归让所有人都知道,相国夫人开春之后要赴皇家那场春日宴。」若是萧灵越当真想要我的性命,那也得顾及一下我身后这座坚不可摧的相国府。牵一发而动全身,纵我是罪臣之女又如何?他萧灵越敢直接越过王希言将我囚入大牢,秋后问斩么?他不敢。*四雪落桃红,宫内春宴。我换上了那件倾一城之力造的衣衫,乘了马车去了皇宫。春竹便在一旁叹道,「夫人,您这又是何苦?这般招摇,便是陛下想不注意到都难了。」我没有说话的心思,只坐在一旁,往街外看去。希言想要的,不就是我这样招摇过市么。进了宫城,相国府的家丁侍女浩浩荡荡地跟了我一路,看这阵仗,便是连宫内的皇后贵妃也不及一二。几位诰命夫人偷偷打量着我,许是这些年时过境迁,我如今一身华服立在他们面前,竟齐齐没认出来。说来也是,当年十六岁的豆蔻少女,四年风霜催剐,早不是当年模样了。我一步一步地往御花园走去,这条路我早就烂熟于心,这整座宫城里面的一草一木都如久别重逢的故人,凌迟着我的三魂七魄。我祈祷着他认不出我来——可他又怎么会认不出我来,当年耳畔一吻,豆蔻枝头黄粱一梦。便不说这张脸,单看希言左右护卫的架势,只怕刚进宫门,他就已经知道是我。等希言他们饮了男宴,移至后宫,一切就真相大白了。出奇的,一众男宾全都散宴来了御花园,也没见到萧灵越的身影。想来到底是我这些年枕戈待旦,才一点风吹草动就让我坐立不安。我老远看见希言向我走来,他眉间也并无忧虑,很是平常随意。我心里稍稍安稳了些,若是能不与萧灵越对上,那自然最好。*五希言牵着我的手,同我逛起了后花园。「说来,这三年你一直待在相国府,也不敢让你出去走动。若是今日陛下没认出来你,日后便清闲许多了。」希言笑着看我。灼灼春光下,若非身后那一声刺骨的冷腔,我险些信以为真。「相国说得哪里话,缘何朕认不出来相国夫人,她便可以清闲许多了?」那声音与我似乎只有三步之遥,我本该坦荡的回头望去,却怎么也拧不过身。我想我还是太过自负了,对上萧灵越,我从未有过胜算。单他一句话,便让我丢盔弃甲,如临大敌。「怎么?难道朕就那么见不得人,夫人不敢回头看我一眼?」这句话,他说的咬牙切齿,如嚼人骨,是至深的恨意。我想不明白,他为何这样恨我。恨到连一字一句都夹杂着这浓厚的情绪——该恨的不应是我吗?我沉下心气,转身看向他。长眉入鬓,眼尾略挑,是丹凤狭眸。笑起来是一副绝世无双的美人皮相,不笑便是狠辣无情杀人如麻的暴君。此时他遥遥望着我,面上是笑的,眼中却是寒的。「别来无恙啊,相国夫人。」我情不自禁地后退几步,若非希言在我身后,只怕我早就软了骨头,哪敢再和他针锋相对。「见过陛下,陛下康安。」我低眉,冲他行了个中规中矩的宫礼,条件反射的想要离他远一点,「陛下若是无事,臣妇身体欠安,不宜久站.....」「欠安?哪里欠安?」他一步一步逼近我,那帝王的威压越显,几乎让我喘不过来气。破天荒的,我突然觉着那被巨石压垮的勇气,又升了几分。我依在希言的胸膛上,抬眉看他,「自然是有了身子,不便走动。难道陛下这样一国之君,还会躬身问臣妇这等晦秘之事?传出去,岂不是要被冠上一个厚颜无耻的污名?」他动作一顿,装作没听明白的样子,但嘴角的假笑已经敛去,复而问了一遍。「你再说一次。」我一字一顿地说,「臣妇有了夫君的子嗣,不便久站,陛下,您听明白了么。」*六这话我自然是骗他的。这三年希言与我相敬如宾,他早就想要一个子嗣。若我当真有了希言的子嗣,只怕希言也不会放任我在春日宴上胡来,早将我送去偏僻山庄颐养身子去了。我知道,希言待我极好。但我也知道,他并非一个事事都顺着我的宽厚郎君。毕竟能够和萧灵越平分天下的臣子,又岂会是忠厚安良之人?我不信他位极人臣,无能在天下为我寻一处庇佑。可他偏偏将我困在府中三年,说是太平无忧,不过是又一座华丽的牢笼。可惜我自愿落网,因为除此之外,只有死路一条。但此时此刻,我看着双眼泛红的萧灵越,心中不免涌起一阵快意。我竟恶劣的想,若是当年便和希言要一个孩子,如今一家三口立在他面前,他又是何种模样?可念及此处,我心中不免又钝痛难忍。我转头对上希言,「陛下这是怎么了?难不成是风大眯了眼?」这话不免有些落井下石的意味了,反正被萧灵越发现肯定是难逃一劫了,所幸添上几桩也无伤大雅。不过我奇得却是,他若真想杀我,自然可以说我形似逃犯,转而将我压入大狱。虽然此举定然会被希言拦下,但两相僵持,他也未必没有胜算。留我这样罪臣之女和权臣厮混,传出去天下难安。可为何素来睚眦必报的萧灵越,今日却绝口不提我是逃犯之身,反而和我一来一往打起了谜语。这一声声相国夫人,他叫的好不顺口。难道.....他想留我借机扳倒王家?等到时局稳定下来,他在说希言和叛党勾结,到时候王家难逃株罚,确实是一桩大罪。我想,希言不会不知。可为何希言又将我露于人前?想来这春日宴,也不过是希言威胁我的一步棋罢了。*七希言不像我这样不怕死,他没当着萧灵越的面作死,只是客客气气的和萧灵越告了别,才扶着我去了御花园的暖亭,浑然当做自己家似的。说句实话,我觉着他在王家都没有这般随意。进了暖阁,他盯着我的肚子看了半天,才笑笑,「幼年,我们要一个孩子吧。」话说到此处,我便明白了几分。「当时你说了,嫁入相国府不会为难我。」他玩弄着我的手腕,上面那玉镯是我十四岁生辰,萧灵越送我的贺礼。后来年岁渐长,早已取不下来——那是一块好玉,和我有仇的是萧灵越,殃及一块美玉实在说不过去。「幼年,这世上可没有那样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事情。我会替你给林家平冤,给你一个清白的名声。」希言最大的乐趣就是把玩着这枚玉镯。事已至此,我隐约明白了他的意图。「希言,你想谋反。」要不然他从何而来的这份勇气,敢说将为林家平冤。若是不反了这天,他又如何能给林家平冤?当年林家一案是萧灵越一纸诏书压下来,除非萧灵越死,没人敢说冤。希言紧紧地捏着我的玉镯,「你就不想让林家满门沉冤得雪吗?」他盯着我,就像很多年前,他问我,想不想要一个容身之处一样。而答应他,往往会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我不是不想让林家沉冤得雪,我只是害怕。害怕为林府平冤这一说辞,是希言谋反的遮羞布。可是我还是答应了他,因为他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只问他一句话,「来此春日宴,是你安排好的对么,让你兵出有名。」林家还有不少门生追随,这些年他们也在找我的下落,只要我和相国有联系,他们自然揭竿而起,以平冤而谋反。他没应,只是笑意款款地看着我,「幼年,若是你生下男孩便叫做泽辰,女孩便叫做苏苏可好?但我希望是个女孩,最好能像你一样聪明识趣。」我和他还没同床共枕过,他却连孩子的姓名都想好了。若非将军府几年来的教养,我真想破口大骂。一时之间,我竟然说不上来,他和萧灵越哪个更疯一点。这么多年,我能看懂萧灵越,却始终读不懂王希言。我按下心中的苦楚,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那可真是太好了」他早该知道,若是他开口,我不会拒绝他的。
    后续请看链接:知乎盐选 | 我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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